(紐約) 李大立
看了今天貴報「論壇」蔡淑梅醫生「徐步高“成魔”之謎」以及一針集批評亞洲電視播放徐步高參加「百萬富翁」節目片段的內容後,筆者有不同意見,希望貴報能以公平公正立場予以刊登,供廣大市民討論批評。
蔡淑梅醫生在文章中猛烈批評香港傳媒「發揮了驚人的渲染和公審能力……法庭未審,已有公論!」、「傳媒一枝筆,……殺人不見血,事件的真相還未大白,記者已經掌握了充足的內容,大書特書,連警方的公布,都好像是跟隨著記者的引導一樣。……此案疑點重重,所有推論都衹是假設,傳媒又怎能說成是真的一樣?」、「在家,他是一位好爸爸、好丈夫、好兒子;對社會,他有承擔,有正氣;他好動、聰敏、有理想、有志向,可說是一位人才。奈何,…….形象標籤化……顛倒是非黑白,殺人於無形。」、「回看徐步高“成魔之路」,我仍然有相當大的疑惑。…….徐步高有沒有殺人,殺了多少人,可能永遠是一個謎,……」。
筆者認為蔡淑梅醫生對傳媒和警方的指責是完全不成立的,因為與事實不符。傳媒的責任在於及時、客觀地報道事實,讓市民大眾第一時間獲取盡可能多的資訊,而不是預設立場作政治宣傳,香港傳媒包括亞視的專題節目做到了這一點,無可非議。
如果不是傳媒客觀的報道,蔡淑梅醫生怎麼會知道徐步高「在家,他是一位好爸爸、好丈夫、好兒子;對社會,他有承擔,有正氣;他好動、聰敏、有理想、有志向,可說是一位人才」?傳媒雖然稱他為「魔警」,卻從來沒有稱他為「殺人犯」,一律稱之為「疑犯」,有何不可?香港出了這樣一樁驚天大案,傳遍世界,
記者採訪他生前的同事好友,報道他生前種種所作所為,全是有根有據,讓讀者全面了解一個涉案人,有何不妥?亞視重播擁有版權的他參加「百萬富翁」節目片段,將其他人包括觀眾一律隱形、隱聲或者刪除,未加任何評論,為什麼不可以?難道要傳媒在驚天大案發生後噤不作聲才正確?人民大眾的知情權在哪裏?
警方經過周密的現場取証,公佈所獲証據,証實徐步高所持的手槍是當年被殺警員梁成恩的佩槍,証實當年恆生銀行劫案被殺巴籍護衛以及殉職警員曾國恆、受傷警員冼家强所中的子彈是由該槍射出,所有証據均由科學鑑証得出,成為本案以及前案最重要的証據之一,又怎能說是警方「跟隨著記者的引導」?難道一定要警方說現場只有兩支槍,又或者一定要警方肯定現場有第四者,從而引出徐步高赤手空拳被無辜誤殺,又或者現塲一死兩傷全是兩個巡邏警員自編自演的結論才不是「跟隨著記者的引導」?
警方在法庭沒有宣判徐步高是殺人犯之前,將他和另外兩個因公殉職和受傷的警員同等對待,詢問其家屬是否有生活及心理問題需要警方協助?已經完全符合法治標準和人道主義精神,完全正確,無可挑剔。倒是筆者覺得警方對待因公受傷的警員冼家强有多少不公,雖然冼先生沒有像曾國恆一樣以身殉職,他發射的兩夥子彈也沒有像曾國恆一樣五發全中,但是這些毫不減低他盡忠職守英勇無畏的形象,警方應該一視同仁,授予最高榮譽。
蔡醫生對徐案存疑,認為「徐步高有沒有殺人,殺了多少人?可能永遠是一個謎」。這是你的自由;其他人根據傳媒的報道,相信警方公佈的証據,認為徐步高殺了人,這是別人的自由,你沒有權利指責別人「普遍相信權威,如果傳媒所作的故事沒有被警方否定,他們便信以為真」。你更不可以毫無根據地質問「假如記者與警方一起合作,還有什麼不可以堆砌出來?」,這已經涉及人身攻擊。蔡醫生認為「原本由人來主導的傳播媒體,漸漸反過來控制了人的思想和行為」,放在極權專制鉗制輿論的國家說得通,放在言論自由的香港就說不通了,因為香港有獨立的輿論,市民有獨立思考的權利,怎麼能說「傳播媒體控制了人的思想和行為」?這是對香港傳媒和香港市民的侮辱。
蔡醫生問香港市民:「你又曾否撫心自問:“我是一個「正常人」嗎?「正常」與「失常」如何區分?由誰定斷呢? 」 。很簡單,對於社會來說,一個奉公守法的人就是正常人;一個作奸犯科的人就是失常人,用不著鑽牛角尖,每一個人都應該有最基本的是非觀念,絕不能像蔡醫生所說的「顛倒是非黑白」。或許你有超常的智慧,豐富的想像力,懷疑徐步高是否被人設局謀殺?是否警方和傳媒「堆砌」故事?這是你的自由;其他普羅大眾缺乏智慧和想像力,「普遍相信權威,……信以為真」,這是別人的自由,你無權指責。你同情徐步高的家人痛失親人,但是你有沒有同樣為梁成恩、巴籍護衛員、曾國恆的家人痛失親人同情過?
香港警方雖然出了一個「魔警」,但是出了更多像梁成恩、曾國恆、冼家强等盡忠職守,英勇無畏的警員,這是香港人的驕傲,值得香港人信賴。香港傳媒迅速客觀地報導事實,充分表現出專業操守和水準,無可厚非,值得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