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中共的暴力革命實質是一場土匪流氓的內亂,從那時的毛周到今天的胡溫,盡是一些未見過世面的土包子,因為他們沒有親身體驗過西方民主,沒有參照物,根本不懂得如何治理一個國家?所以什麼東西到了他們手裏,都會變得面目全非,令人哭笑不得:四川大地震對國家民族來說,本是一件大喪事,中共卻把它辦成一件大喜事;奧運會在北京舉行,本來是一件大喜事,中共卻把它辦成一件大喪事。
數月前四川一場山崩地裂的大地震,死了近十萬人,轉頭來他們卻在那裏大張旗鼓地「表彰先進」,一個個「救災英雄」、「救災志願者」披紅戴掛,手捧什麼獎狀証書之類,在歡樂的樂曲聲中,排隊魚貫上台受獎,台下觀眾鼓掌如儀,將一件喪事辦成喜事!之所以是這樣,是因為胡溫本身就是共產黨培養出來的「接班人」,除了祖宗之法他們一無所知、一無所能。唯有沿襲六十年來的法寶,凡事大轟大嗡,以為開幾次轟轟烈烈的大會「表先進,樹標兵」,就可以給全國人民洗腦,十幾億人就快快地忘記了這一場大災難,乖乖地去「建設和諧社會」了。如果這場大地震發生在西方民主國家,莫說是死了幾萬人,就算死了幾百人,人家或許早就放棄舉辦奧運了!
因為西方國家視人的生命為第一重要,同胞的慘死必然影響整體社會的情緒,那裏還有心思來辦一場世界運動會?可是我們「具有中國特色」的祖國不同,不但要辦,而且還辦一屆「有史以來最大、最出色的」奧運會。可是,拚了老命爭回來了主辦權,又不懂應該怎麼來辦?奧運會原本除了是一個世界性運動會之外,還是一個世界各國家和民族的代表團聚在一起的歡樂節日,可是到了中共手上,卻將一場喜事辦成喪事,也太具「中國特色」了!一場普通的世界運動會,到了他們手裏,就變成了「最大的政治」,一切都要為奧運讓路;到了他們手裏,就變得「神聖化」,一枝普通火炬也要命名「聖火」。臨近開幕,更是如臨大敵,草木皆兵,不但將為奧運場館的建設立下汗馬功勞的外省民工統統趕出北京,不讓他們有機會親眼觀看一下他們曾經為之付出巨大犧牲的奧運會;而且攔截一切進京的國民,一車人裏面只要有一個証件不全,全車遣返。新聞圖片所見,鳥巢體育館附近飛彈嚴陣以待,全副武裝的軍人持衝鋒槍巡邏,簡直就像一個軍事管制的大集中營。更令人莫名其妙的是竟然藉口反恐,收緊外國遊客簽証,連有些購買了奧運入場券的外國遊客都不得其門而入,不得不退票,令酒店空置率大增。看來胡溫為了「確保奧運安全」不惜一切代價,效法毛澤東「算政治帳,不算經濟帳」。本來,為了一場兩個星期的運動會,不顧民生,不惜工本,花去了420億美元巨款(雅典奧運僅140億,悉尼奧運會僅15億),已經受到西方輿論普遍譴責,現在竟然把大量國內外客人拒諸門外,更令西方輿論莫名其妙。就算是持有隨時可以往返大陸的回鄉証的港澳同胞,近日在北京千里之外的深圳過關,大小行李全都要過X光機,幾乎要搜身,令人卻步。胡溫人為地製造緊張氣氛,不知有甚麼好處?外國客人來到北京,看到到處緊張兮兮的氣氛,看到一座空城死城,怎能歡樂得起來?相反,若有恐怖分子破壞,自然會激發全世界對他們的公憤,對北京有什麼損失?
北京市民周 女士7月15日接受「希望之声」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北京满街都是警察、保安、和一些所谓“志愿者”,但都不是心甘情愿的志愿者,都是从各个街道居委会,以及平时拿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要求必须要去的,在街上巡逻。」周女士说:「我親眼看过一份小册 子,对这些 “志愿者”有许多要求,比如 说,看见法轮功学员要汇报、看见上访人员要汇报、看见外国人进社区要汇报、看见宗教人士、宗教活动要汇报、如果看见有人散发宣传品,要冒充成群众,尽量多 领取,然后迅速交給派出所、发现外国记者采访,就得装成群众的模样出现,然后監察被採訪者,同時報告派出所等等,太多了。」周女士還说:「市民出行肯定非常不方便,交通管制分单双号,上下班要错开时间,学生放假,物价上涨,出门都要检查,坐公交车、地铁不能带液体,包括香水这些……奥运并不像中共宣传的那样是个喜庆的节日,许多北京市民现在都人心惶惶,如临大敌似的,希望奥运赶紧结束。我接触的普通市民都是怨声载道,都是觉得赶紧把这段时间熬过去,根本就不像一个歡樂的节日,知覺得活受罪……。」
中共之所以將喪事辦成喜事,將喜事辦成喪事,根本原因在於極權制度。極權制度的特徵之一就是凡事走極端,「無所不用其極」,因為他們是違背人性的,所以就喪失了人性中的「平常心」。為了維護專制政權,他們就要凡事「政治掛帥」,於是乎什麼弄虛作假、什麼粉飾門面……統統都成了愛國主義。其實,你越是這樣愚弄人家,人家越是反感。胡溫出於對外部世界的無知,完全摸錯了用神,人家千里迢迢來北京,是想看到一個真實的自然的北京,而不是一個偽裝的虛假的北京。美國國際事務研究所中國問題專家包立德(Alexander Brenner)說:「西方人并非不欣赏中国为筹备奥运所作的巨大努力,但是我们更关心中国为那些肤浅的炫耀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北京城不是真正的北京城。正是这样的“清理”自己國民的工作让外国友人对中国的虛偽感到憤怒。」1996年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人家祇花了很少的錢,採取完全開放的態度,讓全世界看到一個真實的美國。即使有人在公園裏放一個小炸彈,So what?(那又怎樣?)不但無損於奧運會,反而為他增添了真實的色彩。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北京,不知要鬧成多大的事了?說不定又有多少人頭落地。
未知這種將喪事辦成喜事,將喜事辦成喪事的怪現象,還能持續多久?瓮安群眾火燒政府大樓、楊佳的捨命殺警……,說明民眾和統治者之間的矛盾已經發展到臨界點;西藏騷亂和近日新疆喀什疆獨分子自殺式襲警武警,說明民族矛盾也已經發展到極限。所有這些無不給胡溫敲響警鐘,你們「不問民生問奧運」,已經大大地增添了新的民怨,大大地加深了這種矛盾,如果還不知道幡然改悔,遲早中共政權要為自己辦一場喪事。
李大立(www.davidyung.blogspot.com)
(寫於18/7/2008紐約,修改於6/8/2008)
(刋於「動向」雜誌08年8月號,刊出時有刪節,此處是全文)
Saturday, August 16, 2008
Saturday, August 2, 2008
愚蠢的騙子,拙劣的謊言
聰明的騙子在騙人之前總是要先關起門來,製造一個自以為滴水不漏的謊言,然後再拿出來騙人;愚蠢的騙子居然連這一準備工作都不做,信口開河就出來騙人了,由於事前未能自圓其說,事後肯定漏洞百出經不起推敲質疑,連自己都下不了台,徒成笑柄。
中共統治下的地方政府在最近連續發生的民怨大爆發事件中的表現,就屬於後者,網民譏笑說:共產黨現在連騙人都不會騙了。比如說: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楊佳在上海馬路上被截查是正當的例行公務,當值警員態度很好,將楊帶往派出所是為了「進一步調查」。這裏就有疑問了:如果警方截查時態度良好,怎麼會發生爭執?為什麼還要「進一步調查」?那不是浪費警力嗎?為什麼楊佳要在派出所逗留六個小時?難道是他自願的嗎?(別忘了他租車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單是將事情來龍去脈講清楚,不消三言兩語,最多一兩分鐘就夠了,為何花去六個小時?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楊佳在派出所被扣留期間,沒有受到任何不正當不禮貌的對待,更沒有受到任何毆打。那麼又有疑問了:楊佳在派出所長達六小時裏到底幹了些甚麼?是在派出所睡覺嗎?如果沒有任何事情發生,楊佳又受到非常有禮貌的對待,為何上海警方兩次派人到北京找楊佳「解釋協調」(甚至賠償)?那不是巧立名目公費旅遊嗎?再說,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上海警方不但在上海對楊佳愛護備至,視為貴客,還特意派人兩度前往北京探訪問候,待為上賓,楊佳不但不感激零涕,反而恩將仇報去上海殺六傷四,唯一的解釋就是楊佳神經錯亂了,而在民主國家犯人若有醫生証明其犯罪時神智不清,則可免遭刑事檢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無異給楊佳提供了精神病患的官方証明。
楊佳襲警案發生後,令中共政權震驚的是:中國大陸唯一能夠多少觀察民意的網絡輿論群情激昂,數萬條跟貼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為楊佳叫好抱不平。作為回應,上海警方迅速逮捕蘇州青年郟嘯寅。指他故意在網絡上編撰「楊佳被閘北區公安毆打至生殖器受損,無法生育,故殺人報復」的謊言。並安排官方記者採訪和舉行「新聞發佈會」,企圖將網絡民意壓下去,讓郟公開承認這個謠言是他編造出來的,目的祇是想「出出風頭」。這又有疑問了:據中共政府自己的統計,中國大陸網民高達2.3億,居世界第二位。互聯網上的網站多不勝數,每個網站上議論紛紜,每條議論的跟貼又成千上萬,上海警方怎麼能如此迅速查出郟嘯寅是「始作俑者」?根據什麼事實作出的判斷?為何沒有公開的審訊?沒有經過任何審訊,怎麼得出結論?郟又為何與警方配合如此默契?有什麼証據可以証實真有郟嘯寅其人,而不是一個道具?上海警方能夠在如此短促的時間內,大海撈針將第一個發佈謠言的人迅速抓獲,是否從反面說明了2.3億網民的一言一行都在嚴密的監督之下?這樣又怎樣解釋官方宣稱的「中國網絡完全自由」?
又比如說貴州瓮安縣發生了萬人火燒政府大褸和公安局事件,照貴州省政府公安廳事發幾小時後的官方說法:「據初步調查,此群體事件是黑社會背後操縱……」,那又奇怪了:事件發生時,面對洶湧澎湃的群情,幾百個公安龜縮一角,但求自保,事件過後僅幾小時就查清楚了黑社會「背後操縱」?既然「黑社會」可以在如此短促的時間內,調動成千上萬的民眾,那麼當地政府在規管黑社會方面是否嚴重失職?而且僅僅「初步調查」就可以得出結論?既然已經得出結論,還要「深入調查」幹什麼?更可笑的是,在所謂「新聞發佈會」上,縣公安局副局長王興正照本宣科,當讀到其中「王某……」時,居然突然停頓下來長達一分多鐘,將講稿翻來翻去不知所措,最後只有脫離講稿用「這個那個,後來……」收場。連一場騙人的「新聞發佈會」都不事先排練好就公開演出,不但愚蠢到家了,臉皮也厚到家了,全世界只有中共政府好意思這樣做,不介意一再出醜!無獨有偶,瓮安事件發生後也通過官方傳媒推出兩個「污點証人」,用兩個幼稚的「自首」中學生充當道具,與上述上海警方推出的郟嘯寅如出一轍。之不過貴州的導演比上海更差:兩個中學生在鏡頭面前毫無表情,簡直像背台詞,官記問:「是誰叫你們參加游行和破壞公物的?(請注意不提「打砸搶」了)學生答:「是某某同學叫我們去的。」官記問:「如果不去怎麼辦?」學生答:「那就打。」……這齣戲演得實在太蹩脚了!編劇可能完全忘記了劇情所在的時間地點,更不論人物性格行為是否合乎常理?從下半夜李樹芬意外身亡到第二天上午中學生遊行抗議只有短短幾個鐘頭,而且中學生們從發起到走出校門,僅僅是十幾二十分鐘的時間,有必要要脅這兩個小同學非參加不可嗎?來得及做這些要脅的劇情嗎?看來貴州公安廳的編劇和導演只有大山溝水準,兩個演員連鏡頭都不敢直視,如此急匆匆地拿到全國甚至全世界放映,只有得個「笑」字!令人想起「黔轤技窮」的故事。
又再比如昆明汽車爆炸案,事發後公安照例自我吹噓「迅速掌握重要線索」,另一面卻又懸賞十萬元人民幣,獎勵「提供重要和導致破案線索」的線民,不久旋即增加到三十萬元。人們不禁要問:既然「已經掌握重要線索」,為何還要花巨款徵求群眾提供「重要和導致破案線索」,那不是濫用公款嗎?再者,事發後不久,昆明公安就高調宣布「汽車爆炸案與奧運無關」。請問:疑犯還未抓到,更未經過任何審訊,你怎麼知道「與奧運無關」?如果將來疑犯抓到了,在法庭上公開承認就是為了破壞奧運,你又如何解釋?
筆者印象最深的,更可笑更露骨的是西藏政府安排境外傳媒兩次參觀採訪大昭寺喇嘛的經過,猶如看了一齣真假戲劇:三月二十七日西藏騷亂後首批獲官方批准和組織十七家境外媒體採訪團三十多名記者,到大昭寺參觀訪問時,三十多名喇嘛突然湧出向境外記者哭訴:「那些來朝拜的全都是假的」、「他們是幹部,都是幹部……都是騙人的……」,並高喊「我們要講出真相,我們要自由!」「我 們要達賴喇嘛回西藏。」「求求你們,把我們的真實情況告訴全世界!」一個喇嘛用漢語說:「我希望其他國家支持藏族人民。」喇嘛們充滿期待和擔心地對外國記者說:「你們會把我們的聲音傳出去嗎?」隨團採訪的美聯社記者表示,一些喇嘛高喊口號後,就流淚啜泣。喇嘛們你一言我一句地哭訴了十多分鐘,愣在一旁的當地官員才回過神來,向境外媒體大喊:「走了!走了!要往下一站。」一名喇嘛在媒體要走時,說了一句:「你們走後,他們就會逮捕我們。」最後,境外媒體被「勸離」現場。這一幕,連中共在香港的喉舌鳳凰台都有轉播,相信每一個看到這條新聞的人都印象深刻。
可是,僅僅過了兩個多月,六月三日西藏政府再次安排境外記者採訪大昭寺的時候,就把當時有份向境外記者哭訴的一個名叫洛傑的青年喇嘛推了出來向記者「認錯」,說是 聽到「謠言」才於當日「說了不該說的話」。他自稱已改變態度,感到後悔。他在被訪問期間,神情漠然,不時低頭不語。記者追問洛杰如何判別那些是謠言時,他表示透過印度語廣播得知,但在何時可離開寺廟等問題,他都未能回答,當被問及是否自願出來講話,洛杰說﹕「不是這回事。」至此,幕後策劃的編劇和導演發覺劇情的演變已經超出了預先設定的劇本範圍,再演下去肯定要露出馬腳了,於是急急煞車,小喇嘛洛杰終受驚而語塞,哽咽欲哭,倉卒離開。很顯然西藏政府精心安排了一場假戲,企圖用來彌補和修正兩個多月前的真戲,可惜卻欲蓋彌彰。不知其他看了這兩幕真假演出的觀眾有何感想?筆者只覺得連一個「笑」字都找不著了,只剩下一聲長嘆「唉!」我為中華民族感到悲哀。中共政權墮落到如此地步,而我們善良的人民還在容忍他!一個可以容忍數千萬同胞餓死,可以容忍當政者公然撒謊的民族,有什麼希望?有什麼前途?
中共政權之所以公然向全世界撒謊而不知羞恥,源自於他們邪惡的本質。斯大林、毛澤東和劉少奇說「共產黨員是用特殊材料製成的」,這話沒錯!這種「特殊材料」硬是夠硬了,可惜缺乏腦細胞,因而他們的所作所為,無不讓人感到不合情理,應該說「共產黨員都是最愚蠢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他們太一廂情願了,以為只許我說,不許你說,謊言重複千萬次,就會變成事實,十幾億人的腦袋就會被洗得乾乾淨淨;全世界人民都會被騙得一楞一楞的。於是乎,明明餓死了幾千萬人,還要說「形勢大好」,明明是「三面紅旗」闖下的人禍,卻推說「三年自然災害」;明明劉少奇、林彪都是毛澤東親自挑選的接班人,一旦意見不合反了臉,不但將其打入地獄,還說幾十年以前就早已洞察其奸……,三歲小孩都會提出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既然如此,你為何還挑選他作接班人?八十幾歲偉大領袖的智商還不如三歲頑童,毫不奇怪,因為他們都喪失了人性。
眾所周知,事實勝於雄辯,謊言儘管有千種萬種,但事實只有一個。這就是為什麼西方民主法治國家無論怎樣撲朔迷離的案件,通過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的慷慨陳詞、互相質問、出示証據、加上科學鑑証、隨機選拔陪審團、利益迴避、不服上訴、申請司法覆核等等法治程序,最後總能水落石出,真象大白,得到公平公正的裁決。可是我們「具有中國特色的」祖國,卻偏不信邪,無論什麼案件,只有「官字兩個口」,民眾根本就沒有發言權,未審先知,甚至不審也知。既然如此,還要那些律師、法庭等等裝樣子幹什麼?不如乾脆回復毛澤東的「和尚撐傘,無法無天」好了,假戲都不用演了,豈不省事?何必自找麻煩?說謊的目的,無非想騙人,目的是要令人相信,如果你的謊言拙劣到了一眼可以看穿,以致無人相信的地步,還拿這樣的謊言說事有什麼用?索性連騙都不要騙了,武力強壓算了!可是,時代不同了,毛澤東以暴力殺人的那一套行不通了,形勢比人強,共產黨六十年來禍國殃民,積累下來的民怨已接近飽和點,瓮安楊佳等等就是這種民怨大規模爆發的先兆,強壓下去,總有一天大爆發,到處陳勝吳廣,遍地瓮安楊佳;若是欺騙下去,人民受騙上當多了,有了教訓,不會再受騙了。風起雲湧的維權運動,此起彼伏,來勢兇猛,迫使中共政權慌不擇路,於是就演出了以上的種種可笑的假戲。共產黨現在已經到了左右為難,左支右絀的困境,可以相信,離被人民趕下台的日子不遠了。
李大立(28/7/2008紐約)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08年8月2日「觀察」雜誌)
中共統治下的地方政府在最近連續發生的民怨大爆發事件中的表現,就屬於後者,網民譏笑說:共產黨現在連騙人都不會騙了。比如說: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楊佳在上海馬路上被截查是正當的例行公務,當值警員態度很好,將楊帶往派出所是為了「進一步調查」。這裏就有疑問了:如果警方截查時態度良好,怎麼會發生爭執?為什麼還要「進一步調查」?那不是浪費警力嗎?為什麼楊佳要在派出所逗留六個小時?難道是他自願的嗎?(別忘了他租車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單是將事情來龍去脈講清楚,不消三言兩語,最多一兩分鐘就夠了,為何花去六個小時?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楊佳在派出所被扣留期間,沒有受到任何不正當不禮貌的對待,更沒有受到任何毆打。那麼又有疑問了:楊佳在派出所長達六小時裏到底幹了些甚麼?是在派出所睡覺嗎?如果沒有任何事情發生,楊佳又受到非常有禮貌的對待,為何上海警方兩次派人到北京找楊佳「解釋協調」(甚至賠償)?那不是巧立名目公費旅遊嗎?再說,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上海警方不但在上海對楊佳愛護備至,視為貴客,還特意派人兩度前往北京探訪問候,待為上賓,楊佳不但不感激零涕,反而恩將仇報去上海殺六傷四,唯一的解釋就是楊佳神經錯亂了,而在民主國家犯人若有醫生証明其犯罪時神智不清,則可免遭刑事檢控,上海公安局的官方說法無異給楊佳提供了精神病患的官方証明。
楊佳襲警案發生後,令中共政權震驚的是:中國大陸唯一能夠多少觀察民意的網絡輿論群情激昂,數萬條跟貼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為楊佳叫好抱不平。作為回應,上海警方迅速逮捕蘇州青年郟嘯寅。指他故意在網絡上編撰「楊佳被閘北區公安毆打至生殖器受損,無法生育,故殺人報復」的謊言。並安排官方記者採訪和舉行「新聞發佈會」,企圖將網絡民意壓下去,讓郟公開承認這個謠言是他編造出來的,目的祇是想「出出風頭」。這又有疑問了:據中共政府自己的統計,中國大陸網民高達2.3億,居世界第二位。互聯網上的網站多不勝數,每個網站上議論紛紜,每條議論的跟貼又成千上萬,上海警方怎麼能如此迅速查出郟嘯寅是「始作俑者」?根據什麼事實作出的判斷?為何沒有公開的審訊?沒有經過任何審訊,怎麼得出結論?郟又為何與警方配合如此默契?有什麼証據可以証實真有郟嘯寅其人,而不是一個道具?上海警方能夠在如此短促的時間內,大海撈針將第一個發佈謠言的人迅速抓獲,是否從反面說明了2.3億網民的一言一行都在嚴密的監督之下?這樣又怎樣解釋官方宣稱的「中國網絡完全自由」?
又比如說貴州瓮安縣發生了萬人火燒政府大褸和公安局事件,照貴州省政府公安廳事發幾小時後的官方說法:「據初步調查,此群體事件是黑社會背後操縱……」,那又奇怪了:事件發生時,面對洶湧澎湃的群情,幾百個公安龜縮一角,但求自保,事件過後僅幾小時就查清楚了黑社會「背後操縱」?既然「黑社會」可以在如此短促的時間內,調動成千上萬的民眾,那麼當地政府在規管黑社會方面是否嚴重失職?而且僅僅「初步調查」就可以得出結論?既然已經得出結論,還要「深入調查」幹什麼?更可笑的是,在所謂「新聞發佈會」上,縣公安局副局長王興正照本宣科,當讀到其中「王某……」時,居然突然停頓下來長達一分多鐘,將講稿翻來翻去不知所措,最後只有脫離講稿用「這個那個,後來……」收場。連一場騙人的「新聞發佈會」都不事先排練好就公開演出,不但愚蠢到家了,臉皮也厚到家了,全世界只有中共政府好意思這樣做,不介意一再出醜!無獨有偶,瓮安事件發生後也通過官方傳媒推出兩個「污點証人」,用兩個幼稚的「自首」中學生充當道具,與上述上海警方推出的郟嘯寅如出一轍。之不過貴州的導演比上海更差:兩個中學生在鏡頭面前毫無表情,簡直像背台詞,官記問:「是誰叫你們參加游行和破壞公物的?(請注意不提「打砸搶」了)學生答:「是某某同學叫我們去的。」官記問:「如果不去怎麼辦?」學生答:「那就打。」……這齣戲演得實在太蹩脚了!編劇可能完全忘記了劇情所在的時間地點,更不論人物性格行為是否合乎常理?從下半夜李樹芬意外身亡到第二天上午中學生遊行抗議只有短短幾個鐘頭,而且中學生們從發起到走出校門,僅僅是十幾二十分鐘的時間,有必要要脅這兩個小同學非參加不可嗎?來得及做這些要脅的劇情嗎?看來貴州公安廳的編劇和導演只有大山溝水準,兩個演員連鏡頭都不敢直視,如此急匆匆地拿到全國甚至全世界放映,只有得個「笑」字!令人想起「黔轤技窮」的故事。
又再比如昆明汽車爆炸案,事發後公安照例自我吹噓「迅速掌握重要線索」,另一面卻又懸賞十萬元人民幣,獎勵「提供重要和導致破案線索」的線民,不久旋即增加到三十萬元。人們不禁要問:既然「已經掌握重要線索」,為何還要花巨款徵求群眾提供「重要和導致破案線索」,那不是濫用公款嗎?再者,事發後不久,昆明公安就高調宣布「汽車爆炸案與奧運無關」。請問:疑犯還未抓到,更未經過任何審訊,你怎麼知道「與奧運無關」?如果將來疑犯抓到了,在法庭上公開承認就是為了破壞奧運,你又如何解釋?
筆者印象最深的,更可笑更露骨的是西藏政府安排境外傳媒兩次參觀採訪大昭寺喇嘛的經過,猶如看了一齣真假戲劇:三月二十七日西藏騷亂後首批獲官方批准和組織十七家境外媒體採訪團三十多名記者,到大昭寺參觀訪問時,三十多名喇嘛突然湧出向境外記者哭訴:「那些來朝拜的全都是假的」、「他們是幹部,都是幹部……都是騙人的……」,並高喊「我們要講出真相,我們要自由!」「我 們要達賴喇嘛回西藏。」「求求你們,把我們的真實情況告訴全世界!」一個喇嘛用漢語說:「我希望其他國家支持藏族人民。」喇嘛們充滿期待和擔心地對外國記者說:「你們會把我們的聲音傳出去嗎?」隨團採訪的美聯社記者表示,一些喇嘛高喊口號後,就流淚啜泣。喇嘛們你一言我一句地哭訴了十多分鐘,愣在一旁的當地官員才回過神來,向境外媒體大喊:「走了!走了!要往下一站。」一名喇嘛在媒體要走時,說了一句:「你們走後,他們就會逮捕我們。」最後,境外媒體被「勸離」現場。這一幕,連中共在香港的喉舌鳳凰台都有轉播,相信每一個看到這條新聞的人都印象深刻。
可是,僅僅過了兩個多月,六月三日西藏政府再次安排境外記者採訪大昭寺的時候,就把當時有份向境外記者哭訴的一個名叫洛傑的青年喇嘛推了出來向記者「認錯」,說是 聽到「謠言」才於當日「說了不該說的話」。他自稱已改變態度,感到後悔。他在被訪問期間,神情漠然,不時低頭不語。記者追問洛杰如何判別那些是謠言時,他表示透過印度語廣播得知,但在何時可離開寺廟等問題,他都未能回答,當被問及是否自願出來講話,洛杰說﹕「不是這回事。」至此,幕後策劃的編劇和導演發覺劇情的演變已經超出了預先設定的劇本範圍,再演下去肯定要露出馬腳了,於是急急煞車,小喇嘛洛杰終受驚而語塞,哽咽欲哭,倉卒離開。很顯然西藏政府精心安排了一場假戲,企圖用來彌補和修正兩個多月前的真戲,可惜卻欲蓋彌彰。不知其他看了這兩幕真假演出的觀眾有何感想?筆者只覺得連一個「笑」字都找不著了,只剩下一聲長嘆「唉!」我為中華民族感到悲哀。中共政權墮落到如此地步,而我們善良的人民還在容忍他!一個可以容忍數千萬同胞餓死,可以容忍當政者公然撒謊的民族,有什麼希望?有什麼前途?
中共政權之所以公然向全世界撒謊而不知羞恥,源自於他們邪惡的本質。斯大林、毛澤東和劉少奇說「共產黨員是用特殊材料製成的」,這話沒錯!這種「特殊材料」硬是夠硬了,可惜缺乏腦細胞,因而他們的所作所為,無不讓人感到不合情理,應該說「共產黨員都是最愚蠢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他們太一廂情願了,以為只許我說,不許你說,謊言重複千萬次,就會變成事實,十幾億人的腦袋就會被洗得乾乾淨淨;全世界人民都會被騙得一楞一楞的。於是乎,明明餓死了幾千萬人,還要說「形勢大好」,明明是「三面紅旗」闖下的人禍,卻推說「三年自然災害」;明明劉少奇、林彪都是毛澤東親自挑選的接班人,一旦意見不合反了臉,不但將其打入地獄,還說幾十年以前就早已洞察其奸……,三歲小孩都會提出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既然如此,你為何還挑選他作接班人?八十幾歲偉大領袖的智商還不如三歲頑童,毫不奇怪,因為他們都喪失了人性。
眾所周知,事實勝於雄辯,謊言儘管有千種萬種,但事實只有一個。這就是為什麼西方民主法治國家無論怎樣撲朔迷離的案件,通過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的慷慨陳詞、互相質問、出示証據、加上科學鑑証、隨機選拔陪審團、利益迴避、不服上訴、申請司法覆核等等法治程序,最後總能水落石出,真象大白,得到公平公正的裁決。可是我們「具有中國特色的」祖國,卻偏不信邪,無論什麼案件,只有「官字兩個口」,民眾根本就沒有發言權,未審先知,甚至不審也知。既然如此,還要那些律師、法庭等等裝樣子幹什麼?不如乾脆回復毛澤東的「和尚撐傘,無法無天」好了,假戲都不用演了,豈不省事?何必自找麻煩?說謊的目的,無非想騙人,目的是要令人相信,如果你的謊言拙劣到了一眼可以看穿,以致無人相信的地步,還拿這樣的謊言說事有什麼用?索性連騙都不要騙了,武力強壓算了!可是,時代不同了,毛澤東以暴力殺人的那一套行不通了,形勢比人強,共產黨六十年來禍國殃民,積累下來的民怨已接近飽和點,瓮安楊佳等等就是這種民怨大規模爆發的先兆,強壓下去,總有一天大爆發,到處陳勝吳廣,遍地瓮安楊佳;若是欺騙下去,人民受騙上當多了,有了教訓,不會再受騙了。風起雲湧的維權運動,此起彼伏,來勢兇猛,迫使中共政權慌不擇路,於是就演出了以上的種種可笑的假戲。共產黨現在已經到了左右為難,左支右絀的困境,可以相信,離被人民趕下台的日子不遠了。
李大立(28/7/2008紐約)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08年8月2日「觀察」雜誌)
Friday, August 1, 2008
楊佳案考驗中共法治
當我告訴一個美國朋友,在某個國家有人闖入警局連殺數名警員,卻有成千上萬的同胞為他歡呼,稱他為英雄,呼籲為他籌款。這個朋友的第一反應就是說:「要麼這個人瘋了,要麼這個國家瘋了!」我告訴他這件事剛剛發生在中國最大的城市上海,這個人沒有瘋,這個國家也沒有瘋,是這個國家的統治者瘋了!
因為,在一個正常的國家裏,社會公義和法律公義是一致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無權隨意侵犯民眾,若有違反,必會遭到輿論的揭露和法律的追究。因此,官侵民的事就在源頭上被消除或起碼被最大限度地遏止了,產生警民衝突誘因的社會條件不復存在,偶爾發生警民衝突理論上純屬個別事件。中國大陸就不同了,其社會公義和法律公義是矛盾的,公務員包括警察沒有任何法律制約和輿論監督,因而各級大小官員貪污腐化,警察國安(還有莫名其妙的城管)隨意侵犯民眾司空見慣;可是同時他們卻用法律公義單方面地制約民眾:受到不公正對待,只許忍聲吞氣,不准抗議,更不許反抗;民眾受到天大的寃屈也上訴無門,有些甚至到了呼天不應叫地不靈的地步。官迫民反,鋌而走險自行報復就在所難免了,因此說中國的警民衝突是必然的社會現象。世界上,只有中國這樣的極權國家,才會造成如此深層的警民矛盾,會造成如此的深仇大恨;也只有中國這樣的極權國家,才會出現成千上萬人「上訪」這種中國特色的社會現象。可是,中國統治者對自己一手造成的惡果視而不見,寧願眼看著「上訪」的民眾驅之不散,前撲後繼,寧願眼看著官民衝突一次次地發生:西藏騷亂、四川地震受難學生家長靜坐示威、瓮安縣過萬民眾火燒政府及公安大樓、楊佳閘北公安局襲警……,也不願意將社會公義和法律公義統一起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企圖用強硬的手段將群眾的怒火壓下去,勢必適得其反,群眾的怒火必然越燒越旺,所以我對這個美國朋友說這個國家的統治者瘋了(他們喜歡玩火)。
中共政權有一個壞習慣,好的事情不敢和西方國家比,壞的事情往往就把西方國家推出來做擋箭牌,振振有詞地說西方國家也是如此!他們根本不明白,由於社會制度根本不同,社會生活根本不同,發生警民衝突事件的背景原因以及處理後果都完全不同,彼此之間沒有可比性。不錯,美國也發生過警察粗暴對待公民的事例,曾經有黑人被警察群毆,有赴宴途中的新郎被誤殺……須知美國是一個容許公民攜帶槍械的國家,而且是一個多民族多種族的移民國家,在一個人人可以攜槍,種族民族矛盾先天存在的國家裏,警察有較高的警惕性不難理解。在美所見,警察對付犯罪嫌疑人,往往一擁而上將其按倒在地戴上手銬(最近對付法拉盛暴力侵犯法輪功的中共特務就是如此),旁人看來似乎有些神經過敏,其實他們是出於自衛;由於民族種族語言和生活習慣龐雜,因為聽不懂警察的命令,或舉手拖泥帶水有被誤為掏槍的動作,就很容易產生誤會,甚至被誤殺。問題是:美國所有的公務員包括警察全都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一舉一動都隨時會被錄影公之於眾,若有違規,必受譴責和審訊。中國大陸民間絕無槍械,大部分地區更是單一民族和種族,語言統一,如果社會生活正常的話,應該說中國警察日常面臨的危險性要比美國警察低得多。可是結果卻相反,中國的警民關係要比美國緊張得多,中國警察隨意欺負老百姓和由此引起的老百姓報復也比美國嚴重得多,在美國還未有聽說過萬人火燒政府公安大樓、有人衝進警局連殺數名警察的報復案件。很明顯,中國大陸的民怨經過近六十年的積累,已經從隱性階段轉為顯性階段,官民關係、警民關係已經到了全面爆發的臨界點,中共政權岌岌可危。
中共拿美國洛杉磯騷亂說事,但他從不敢將真相告訴中國人民,大多數中國人不明真相,事實的真相是:91年3月3日晚,一名叫羅德尼.金的二十五歲黑人青年違章駕駛,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攔截,可是他不但不停車反而高速逃跑,上演了美國典型的「警匪追逐」片。羅被截停後被拖出車厢,四個白人警察對他亂棒侍候,打得他在地上打滾。這個場面卻正巧被路經附近的一個白人攝錄下來,並被立即送到當地一家電視台。第二天一早,全洛杉磯市民都在電視裏看到了這一暴力畫面,幾分鐘後,幾乎全美國的電視都中斷了正常的廣播,插播這一新聞,全國一片嘩然,紛紛譴責這四個白人警察的暴力行徑,要求法辦。一年後,92年4月29日,當人們以為事件已經平息過去,當地一家地方法院在遠離洛杉磯的一個小鎮開庭審理,十二個陪審員沒有一個黑人,竟然宣布黑人青年違規在先,逃跑拒捕在後,妨礙警員執行公務,判四個白人警察無罪釋放。消息一出,不到一小時,數百人走上洛杉磯街頭抗議,隨即引起騷亂。文字、畫面、電話、電郵迅速傳遍全美,不足二十四小時十九個州發生騷亂,導致58人死亡、2300多人受傷、5000多座建築物被毀,經濟損失數十億美元。此時的美國政府,不是忙於宣布「一小撮暴徒蒙蔽不明真相的群眾」,不是忙於武力鎮壓抓捕「打砸搶分子」;而是一面宣布加州進入緊急狀態,相應實施緊急法令,派國民警衛隊維持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另一方面呼籲群眾回復理性,一切循法律途徑解決,維護國家安全。最後,案件被發回重審,四名白人警察被判有罪入獄。
對比楊佳襲警案:首先,楊佳被截停的時候並沒有高速逃跑,和警方展開追逐戰,只可能產生一些言語衝突,警方就已將他拘留長達六小時,期間對他進行毆打,至其生殖器受損。其次,中國沒有群眾監督,沒有言論自由,楊佳被毆打的實情以至襲警案發的成因、經過……統統都只有警方一面之詞,不像美國案發經過全程公之於衆,讓人們有一個全面客觀的認識。除了愚蠢滿頇的中共政權,有誰會相信憑一面之詞就可以有公正的裁判?最後,中國沒有一個人人平等的法律,沒有一個人民信賴的法庭,讓楊佳襲警案能得到公開公正的審判......面對所有這些根本不同,中美之間有何可比性?中共拿美國洛杉磯警民衝突引發騷亂比照楊佳襲警案毫無意義,只有更加彰顯中國大陸法治的嚴重缺失。同時,也看到中國人民對公權力濫權的容忍程度遠超美國,不愧為最善良最易於管治的國民,現在,中國人民開始覺醒了。
若是中共政權願意向美國的法治學習,請從楊佳襲警案開始,筆者愚見,此案應分為兩個案件審理:先審理楊佳作為原告控訴警方濫用權力毆打其至殘案,對犯罪的警員判罪後再行審理楊佳襲警案。請允許楊佳自行選擇辯護律師、請辯護律師公布楊佳生殖器受損的醫生証明、請法庭傳召上海訪民許正清、朱東輝等上庭指証上海警察專揀生殖器毆打、請允許楊佳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公開陳詞、請將法庭審理全過程向全國人民實況轉播、請用隨機抽樣的方法選擇人民陪審團、請容許海外法律專家旁聽顧問……如此這般,只要中共政權能夠做到這些,相信無論如何判決,只要是有根有據,公平合理,符合國際慣例,人民群眾會理性接受;相反,如果中共繼續冥頑不化,用過去毛澤東對待階級敵人和異見分子黑箱作業無法無天的做法,對楊佳實行「從快從嚴」,殺人滅口,在群情激昂的情況下,很可能成為導火索,引發全國性騷亂,甚至導致中共政權的覆滅。
楊佳襲警案發生在中共視為「最大的政治」的奧運召開前夕,已經不是一件單純的刑事案件了,更大程度上演變成一件舉國矚目的政治案件。胡溫若是聰明人,就應該明白在沒有言論自由的中國大陸,唯一能夠直接觀察民意的只有網站上的跟貼,只要看一看數萬條跟貼裏面95%以上同情楊佳,為楊佳叫好抱不平,就應該明白民意所在了!但胡溫若失去清醒,相信地方官員「形勢大好」的假大空報告,錯誤地判斷形勢,那就非常危險了!辛亥革命槍響之前,奴才們向宣統皇帝的報告肯定無不是「小皇爺英明偉大,大清朝固若金湯!」可是一覺醒來,已經四面楚歌了!胡溫不可不記取教訓。
須知,在中共現行的制度下,楊佳襲警案可能是第一個,但絕不會是最後一個。民怨的積累就像溫家寶關心過的堰塞湖,如果沒有有效的疏導,水位越積越高,最終必將爆發,一潰千里。唯有改弦更張,放棄一黨獨裁,實行民主憲政,還政於民,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才可能有社會公平,才可以消除警民衝突,才可以有和諧社會。若是諱疾忌醫、執迷不悟,一條死路走到底,到時遍地陳勝吳廣,到處楊佳李佳,最後落得個寿西斯古的下場,就悔之晚矣!
李大立(www.davidyung.blogspot.com)
(寫於12/7/2008,修改於17/7/2008,紐約)
(首刊於08年8月號「爭鳴」雜誌)
因為,在一個正常的國家裏,社會公義和法律公義是一致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無權隨意侵犯民眾,若有違反,必會遭到輿論的揭露和法律的追究。因此,官侵民的事就在源頭上被消除或起碼被最大限度地遏止了,產生警民衝突誘因的社會條件不復存在,偶爾發生警民衝突理論上純屬個別事件。中國大陸就不同了,其社會公義和法律公義是矛盾的,公務員包括警察沒有任何法律制約和輿論監督,因而各級大小官員貪污腐化,警察國安(還有莫名其妙的城管)隨意侵犯民眾司空見慣;可是同時他們卻用法律公義單方面地制約民眾:受到不公正對待,只許忍聲吞氣,不准抗議,更不許反抗;民眾受到天大的寃屈也上訴無門,有些甚至到了呼天不應叫地不靈的地步。官迫民反,鋌而走險自行報復就在所難免了,因此說中國的警民衝突是必然的社會現象。世界上,只有中國這樣的極權國家,才會造成如此深層的警民矛盾,會造成如此的深仇大恨;也只有中國這樣的極權國家,才會出現成千上萬人「上訪」這種中國特色的社會現象。可是,中國統治者對自己一手造成的惡果視而不見,寧願眼看著「上訪」的民眾驅之不散,前撲後繼,寧願眼看著官民衝突一次次地發生:西藏騷亂、四川地震受難學生家長靜坐示威、瓮安縣過萬民眾火燒政府及公安大樓、楊佳閘北公安局襲警……,也不願意將社會公義和法律公義統一起來,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企圖用強硬的手段將群眾的怒火壓下去,勢必適得其反,群眾的怒火必然越燒越旺,所以我對這個美國朋友說這個國家的統治者瘋了(他們喜歡玩火)。
中共政權有一個壞習慣,好的事情不敢和西方國家比,壞的事情往往就把西方國家推出來做擋箭牌,振振有詞地說西方國家也是如此!他們根本不明白,由於社會制度根本不同,社會生活根本不同,發生警民衝突事件的背景原因以及處理後果都完全不同,彼此之間沒有可比性。不錯,美國也發生過警察粗暴對待公民的事例,曾經有黑人被警察群毆,有赴宴途中的新郎被誤殺……須知美國是一個容許公民攜帶槍械的國家,而且是一個多民族多種族的移民國家,在一個人人可以攜槍,種族民族矛盾先天存在的國家裏,警察有較高的警惕性不難理解。在美所見,警察對付犯罪嫌疑人,往往一擁而上將其按倒在地戴上手銬(最近對付法拉盛暴力侵犯法輪功的中共特務就是如此),旁人看來似乎有些神經過敏,其實他們是出於自衛;由於民族種族語言和生活習慣龐雜,因為聽不懂警察的命令,或舉手拖泥帶水有被誤為掏槍的動作,就很容易產生誤會,甚至被誤殺。問題是:美國所有的公務員包括警察全都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一舉一動都隨時會被錄影公之於眾,若有違規,必受譴責和審訊。中國大陸民間絕無槍械,大部分地區更是單一民族和種族,語言統一,如果社會生活正常的話,應該說中國警察日常面臨的危險性要比美國警察低得多。可是結果卻相反,中國的警民關係要比美國緊張得多,中國警察隨意欺負老百姓和由此引起的老百姓報復也比美國嚴重得多,在美國還未有聽說過萬人火燒政府公安大樓、有人衝進警局連殺數名警察的報復案件。很明顯,中國大陸的民怨經過近六十年的積累,已經從隱性階段轉為顯性階段,官民關係、警民關係已經到了全面爆發的臨界點,中共政權岌岌可危。
中共拿美國洛杉磯騷亂說事,但他從不敢將真相告訴中國人民,大多數中國人不明真相,事實的真相是:91年3月3日晚,一名叫羅德尼.金的二十五歲黑人青年違章駕駛,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攔截,可是他不但不停車反而高速逃跑,上演了美國典型的「警匪追逐」片。羅被截停後被拖出車厢,四個白人警察對他亂棒侍候,打得他在地上打滾。這個場面卻正巧被路經附近的一個白人攝錄下來,並被立即送到當地一家電視台。第二天一早,全洛杉磯市民都在電視裏看到了這一暴力畫面,幾分鐘後,幾乎全美國的電視都中斷了正常的廣播,插播這一新聞,全國一片嘩然,紛紛譴責這四個白人警察的暴力行徑,要求法辦。一年後,92年4月29日,當人們以為事件已經平息過去,當地一家地方法院在遠離洛杉磯的一個小鎮開庭審理,十二個陪審員沒有一個黑人,竟然宣布黑人青年違規在先,逃跑拒捕在後,妨礙警員執行公務,判四個白人警察無罪釋放。消息一出,不到一小時,數百人走上洛杉磯街頭抗議,隨即引起騷亂。文字、畫面、電話、電郵迅速傳遍全美,不足二十四小時十九個州發生騷亂,導致58人死亡、2300多人受傷、5000多座建築物被毀,經濟損失數十億美元。此時的美國政府,不是忙於宣布「一小撮暴徒蒙蔽不明真相的群眾」,不是忙於武力鎮壓抓捕「打砸搶分子」;而是一面宣布加州進入緊急狀態,相應實施緊急法令,派國民警衛隊維持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另一方面呼籲群眾回復理性,一切循法律途徑解決,維護國家安全。最後,案件被發回重審,四名白人警察被判有罪入獄。
對比楊佳襲警案:首先,楊佳被截停的時候並沒有高速逃跑,和警方展開追逐戰,只可能產生一些言語衝突,警方就已將他拘留長達六小時,期間對他進行毆打,至其生殖器受損。其次,中國沒有群眾監督,沒有言論自由,楊佳被毆打的實情以至襲警案發的成因、經過……統統都只有警方一面之詞,不像美國案發經過全程公之於衆,讓人們有一個全面客觀的認識。除了愚蠢滿頇的中共政權,有誰會相信憑一面之詞就可以有公正的裁判?最後,中國沒有一個人人平等的法律,沒有一個人民信賴的法庭,讓楊佳襲警案能得到公開公正的審判......面對所有這些根本不同,中美之間有何可比性?中共拿美國洛杉磯警民衝突引發騷亂比照楊佳襲警案毫無意義,只有更加彰顯中國大陸法治的嚴重缺失。同時,也看到中國人民對公權力濫權的容忍程度遠超美國,不愧為最善良最易於管治的國民,現在,中國人民開始覺醒了。
若是中共政權願意向美國的法治學習,請從楊佳襲警案開始,筆者愚見,此案應分為兩個案件審理:先審理楊佳作為原告控訴警方濫用權力毆打其至殘案,對犯罪的警員判罪後再行審理楊佳襲警案。請允許楊佳自行選擇辯護律師、請辯護律師公布楊佳生殖器受損的醫生証明、請法庭傳召上海訪民許正清、朱東輝等上庭指証上海警察專揀生殖器毆打、請允許楊佳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公開陳詞、請將法庭審理全過程向全國人民實況轉播、請用隨機抽樣的方法選擇人民陪審團、請容許海外法律專家旁聽顧問……如此這般,只要中共政權能夠做到這些,相信無論如何判決,只要是有根有據,公平合理,符合國際慣例,人民群眾會理性接受;相反,如果中共繼續冥頑不化,用過去毛澤東對待階級敵人和異見分子黑箱作業無法無天的做法,對楊佳實行「從快從嚴」,殺人滅口,在群情激昂的情況下,很可能成為導火索,引發全國性騷亂,甚至導致中共政權的覆滅。
楊佳襲警案發生在中共視為「最大的政治」的奧運召開前夕,已經不是一件單純的刑事案件了,更大程度上演變成一件舉國矚目的政治案件。胡溫若是聰明人,就應該明白在沒有言論自由的中國大陸,唯一能夠直接觀察民意的只有網站上的跟貼,只要看一看數萬條跟貼裏面95%以上同情楊佳,為楊佳叫好抱不平,就應該明白民意所在了!但胡溫若失去清醒,相信地方官員「形勢大好」的假大空報告,錯誤地判斷形勢,那就非常危險了!辛亥革命槍響之前,奴才們向宣統皇帝的報告肯定無不是「小皇爺英明偉大,大清朝固若金湯!」可是一覺醒來,已經四面楚歌了!胡溫不可不記取教訓。
須知,在中共現行的制度下,楊佳襲警案可能是第一個,但絕不會是最後一個。民怨的積累就像溫家寶關心過的堰塞湖,如果沒有有效的疏導,水位越積越高,最終必將爆發,一潰千里。唯有改弦更張,放棄一黨獨裁,實行民主憲政,還政於民,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才可能有社會公平,才可以消除警民衝突,才可以有和諧社會。若是諱疾忌醫、執迷不悟,一條死路走到底,到時遍地陳勝吳廣,到處楊佳李佳,最後落得個寿西斯古的下場,就悔之晚矣!
李大立(www.davidyung.blogspot.com)
(寫於12/7/2008,修改於17/7/2008,紐約)
(首刊於08年8月號「爭鳴」雜誌)
Subscribe to:
Posts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