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6, 2008

呼龥世人關注楊佳案中案

楊佳案發生後,筆者先後在8月號「爭鳴」雜誌和10月15日「新世紀新聞」發表兩篇文章:「楊佳案考驗中共法治」、「殺楊佳易,平民憤難」,希望能為救人一命和司法公正出點力。可惜滿頇橫蠻的中共政權對清晰表露的民意仍然置若罔聞,一意孤行地黑箱作業,草菅人命,所謂「依法治國」再次淪為世界笑柄。其中最野蠻最惡劣的莫過於公然綁架楊母的案中案。筆者呼龥一切正直有良知的國人、一切愛好和平法治的外國友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民主國家人權組織都應該給予高度關注和聲援。
據海內外傳媒廣泛報道,7月1日楊佳案發生後,當日楊母王靜梅即被北京市朝陽區警方帶去大屯派出所,接受來自上海的公安人員調查,從此人間蒸發。她的父親、親妹妹王靜榮及前夫楊福生均無法與她聯絡。兒子已被判死刑,來日無多,母親卻失蹤一百多天,未能和兒子見上一面,這真是世界奇聞!王靜榮等當事人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卻被推到上海警方身上,說要求楊母協助調查的是上海警方,北京公安無能為力(這就奇怪了:中共不是一貫宣揚政令高度統一,反對地方主義嗎?)而上海警方一面表示「不知情」,一面又可以公佈說判決書已送達楊母,又可以出示楊母簽署的聘請律師委託書! 光天化日之下,一個政府的執法機構可以這樣自相矛盾和恬不知恥,真是匪夷所思,古今中外,聞所未聞!

眾所周知,在民主文明國家,「綁架罪」或者「非法禁錮罪」都屬嚴重刑事罪行,罪犯將被處以重刑,直至終身監禁;而政府的職責之一就是防止這種罪行發生,怎麼能想像世上竟然會有犯這種罪行的政府?!因為民主政府由普選產生,他必須對每一個公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負責。在他管轄的範圍內,如果有任何一個公民失蹤了,他的執法機構必然會盡全力去尋找、偵查和破案,在最短時間內,向被害人家屬交代,向國人交代。就美國而言,甚至對半個世紀以前,在二戰期間以及其後在韓戰越戰中失蹤的軍人,即使已經死亡,都力求找出遺骸,運回母國 安葬,以表示對他們的尊敬。在香港,五個總警區均設有獨立的失蹤人口調查組,只要懷疑有人失蹤,即可報案,並無失蹤時間限制。比如有些小朋友賭氣離家出走,家長可即時報案;男女戀人激烈爭吵後一方不知所終,也可即時報案,因為有即時發生危險的可能。其後如有發現有人,包括死傷者與之特徵相符,均會立即通知親屬前往辨認。另外,如果失蹤人口超過十八歲,警局查到下落,為保障隱私,衹會通知報案人對方安全,而不會告知對方所在的地點。這些條例,無疑從各方面保障了公民的安全和隱私,對公民的生命財產高度負責。

相比之下,在中國這樣一個靠暴力上台的極權政府,不但完全沒有失蹤人口調查處理的法例,失蹤人口的親屬完全處於孤立無助的困境,從而造成了大規模拐賣兒童的駭人聽聞的社會現象;而且從楊母失蹤一事完全有理由懷疑是政府機構參與綁架禁錮,換言之,就是政府犯罪行為!為什麼在中國大陸有如此明目張膽知法犯法的政府?有如此甘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政府?因為從他們的老祖宗毛澤東開始,就從來不把老百姓的生命和尊嚴放在眼裏。戰爭時期不用說了,為了奪取一城一池(比如長春),可以下令將已經斷糧多月,跪在陣地面前苦苦哀求放生的老百姓趕回去,甚至就地槍殺,以致餓死打死了幾十萬人。黃泛區會戰的時候,共軍用人海戰術,強迫老百姓頂著鐵鍋衝在前面,死傷太多,國軍打到手軟,連機槍手都不忍心再打了。這幫土匪上台以後,肅反鎮反、反右、大饑荒、四清運動、文化大革命,餓死、打死、鬥死數千萬人,他們可曾向老百姓說過一句「對不起」嗎?相反,毛澤東說:「我是不會下罪己詔的。」在他們眼裏,老百姓的生命尊嚴一文不值,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死多少人不過一堆數字。所以,他們認為綁架禁錮一個小蟻民,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可是,時代不同了,面對瀕臨破產的社會,鄧小平不得不「改革開放」。現代科技一日千里,網絡通訊、人員交往打破了共產黨數十年的鐵幕封鎖,這是他們始料不及的。老百姓知道了真相,認識了民主文明,毛澤東自稱的「無法無天」行不通了,共產黨不得不宣稱「依法治國」。而人民則學會了用普世價值的標準來衡量和要求執政者。表現在楊佳一案上,網絡民意一面倒為楊佳喊寃,強烈要求公開公平審訊;數十名知識分子和知名人士聯名上書要求特赦楊佳;上海人民甚至喊出了:「打倒共產黨!」「打倒法西斯!」的口號。在這種群情激昂的情況下,中共政權居然還敢於公開綁架和非法禁錮一個重要的證人,而且長時間不對其親人及公眾作任何交代,公然知法犯法,對於這樣一種政府行為,國際社會怎麼能坐視不理?怎麼能不對受害人伸出援手?
退一萬步講,就算如中共政府所說,你們沒有綁架和禁錮楊母(?!)在你們管轄的區域裏,有公民不明不白地失蹤了,作為一個政府,難道沒有責任去進行立案、偵查、破案,並且向其親人及公眾交代嗎?難道可以對當事人親屬的報案和投訴置之不理嗎?難道可以長時間裝聾作啞嗎?即使是對一個犯人,你們也無權侵犯他的人權,他有權選擇律師為自己辯護,他有權要求會見自己的親人,憲法什麼時候容許你們剝奪犯人的權利了?再退一萬步講,你們不是口口聲聲說奉行「人道主義」嗎?難道你們就如此鐵石心腸,眼看著一個青年將要被你們處死,都忍心不讓他臨死前和他的父母見一面嗎?即使是法西斯,也不該這麼殘忍吧?!
最後,請看诗人江雪之作:
妈妈,你在哪里?——为失踪的母亲而作 (节选)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愤怒
  ……  
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
  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
  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我想不通,妈妈,这是个什么世代,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害怕
  我感觉到处都很黑,天黑,地黑,心也黑
  我想回家,妈妈,
……
  我梦到我们的国家,成了一个流氓的国家
  到处都是流氓的盛宴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妈妈,您在哪里?
  我很孤独,也很悲壮
  我马上要上路了,一个人在路上
  我将要继续我的旅行,
……
  您别离开我,妈妈
  我舍不得离开您,我不能没有您,妈妈
  我们一起去天国吧,妈妈
  妈妈,您在哪里?

  别了,妈妈
  别了,我的亲人
  别了,苦难深重的祖国
  别了,那些恨我爱我的人们!

(寫於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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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刋於08年11月1日「觀察」雜誌)

Saturday, October 18, 2008

愛護香港的法治——簡評雷曼迷債事件

正當新一屆立法會宣誓就職之際,國際金融風暴席捲全球,香港爆發了雷曼迷你債券事件,據說有四萬多人購買了美國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因該公司倒閉而血本無歸。其中數千名聲稱遭銀行職員欺騙,批評政府監察不力,要求政府賠償損失。不少政黨及議員主動地為苦主出頭,組織游行示威,向政府施壓,他們認為這是獲取選民好感的好機會。今天,財政司長曾俊華表示,政府要求分銷銀行根據抵押品的估值回購債券,可令百分之八十的人盡快取回六七成的本金,而不需等待冗長的清盤結果,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不可能要求政府動用納稅人的錢去為投資者的損失埋單,因為這樣對納稅人不公平,也違反香港的法治精神。
這是一個牽涉到複雜的銀行投資衍生物商業運作問題,筆者不敢置評。最大的罪魁禍首是美國雷曼兄弟公司,其CEO坐領數億美元的年薪,卻將一家投資公司管理成倒閉公司,在美國會受到議員們嚴厲質詢,還死不認錯,反咬一口說「至死都不明白為什麼政府救其他公司,不救雷曼?」而銀行和投資者都是受害者:分銷銀行其實祇是中介人,賺取幾個巴仙的手續費,現在不得不接受香港政府的解決方案,按估值回購:若果將來價值比估值低,則銀行要承擔巨大的損失;若將來價值比估值高,則利益歸於投資者。而只有百分之八十的投資者可以取回部分資金,意味著其他人將血本無歸,因此他們是最大的受害者。
香港政府最大的失誤在於監管不力,為什麼雷曼公司所在的美國或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沒有造成這麼多的個體投資者損失,是因為他們沒有將這種高風險的投資衍生物向個體推銷,他們的客戶全都是大公司。唯有香港和新加坡推銷給個體戶,香港的經濟規模比新加坡大,所以香港雷曼迷你債券造成的個體戶損失全球最大。立法會議員余若微指出,香港法例規定凡是高風險的投資都不可單獨向老年人、退休者或失業者推銷,除非他們在充分明白風險的情況下自願購買。而這次受害的投資者中,有許多是上述人士,因此有關銀行已觸犯條例,這些人加上被蓄意欺騙和誤導的投資者有權利向法院起訴。因此我認為香港政府應該認真嚴肅地檢討監管不力的錯誤,失職的官員應被免職以向市民交代。但是,我同意曾司長的講法,因為香港是一個成熟的資本主義商業社會,同時也是一個法治社會,有足夠的法律條文規範制約所有商業行為,一切應該遵循法律條文解決,而不是依靠街頭政治。如果銀行職員確有誤導投資者,保証過「保本」而完全沒有解釋過投資風險,投資者應提供証據供金管局調查;但如果事前已向投資者說明風險,或投資者自行購買,則不應該要求政府用納稅人的金錢去賠償自己的投資損失,香港的社會和諧有賴於全體市民的遵紀守法。
這個事件中令筆者感到好奇的是,市民投訴竟以中國銀行為主,該行佔分銷總額三成以上,而本地華人銀行巨擘匯豐和恆生都沒有參加分銷。再看到傳媒對中銀職員的採訪,她們表示由於日常業務電腦化自動化,櫃台員工已減至三成左右,其餘的人除管理層外,全部用於推銷,甚至規定每個人的推銷額,連續兩年未能完成者將遭解雇。高壓之下,必有少數害群之馬採用不正當的手法去欺騙客戶,這令我想起大陸「大躍進」時期的「放衛星」、反右運動的「百分之五指標」……,我們有理由懷疑共產黨這一套已通過中銀入侵香港,腐蝕香港的道德標準和法治基礎。
筆者在香港居住二十多年,從不光顧中國銀行,因為我不想將自己的辛苦錢拿去支助一個反人性的專制極權政府,不想看到他們用人民的血汗錢去壓迫人民。對於中國銀行,筆者有一個小小的經歷可供讀者分享:前兩年有一個朋友移民美國,他將香港中銀行戶口交給我代理,不久前接到中銀通知,說戶口已經兩年未有存取,將要收取額外費用。於是我帶著銀行信件、銀行提款卡、公司公章去辦理取消戶口手續。記憶中這是我第一次踏入中銀,在西區一家分行,三四十人排成長隊,四個櫃台窗戶,只有一個辦理。其餘三個一為「理財」客戶專用、一為証券交易專用、一為保險箱服務。這間分行二三十職員出出進進,對此熟視無睹。足足排了近一小時,輪到我了,正巧「理財」專用櫃台小姐離座停止服務,普通服務櫃台小姐招呼「理財」客戶過來,優先給他們服務;我讓了一個,誰知她竟然繼續招呼第二個,對我們這一長列客戶置之不理。這家銀行的作風和其他香港銀行截然不同,我終於忍不住向他們經理投訴,質問他為什麼把中國大陸的一套搬來香港?引起群情激昂……當時的情景,就像今天中國大陸的形勢,人民早已積怨重重,只等待一點火星,就會總爆發。由此我奉勸所有香港市民,在大陸民主化以前,不要再光顧極權政府的銀行,不要用金錢支持他們,更不要上他們的當,直至中國實現民主化為止。
(寫於08年10月8日)
(首刋於08年10月15日「動向」雜誌,刊出時有刪節,此處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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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14, 2008

殺田文華,判胡春華李長江高強以謝天下

根據海外傳媒報道,有三億中國人為了「平安奧運」多喝了兩個多月的毒奶,其中六百多萬為青少年和嬰幼兒,五萬多名兩歲以下的嬰兒患腎結石,數千名需留醫或動手術,至少四名嬰兒已經死亡;中國毒奶甚至殃及港澳台外國,單是香港就有一萬多嬰兒掛號驗腎,其中兩千多人需要跟進,四名確診腎結石;筆者及家人在香港也未能倖免,雀巢奶粉、咖啡、麵包、糕點等都被禍及,引起社會整體恐慌;外國輿論紛紛譴責,連半島電視台(Aljazeera)都不斷地播出有關新聞,三十個國家和地區禁止銷售和入口中國奶類製品……這場毒奶風波不可謂不大矣!舉一個不一定恰當的比喻,這一次引起的國際公憤,真有點像當年八國聯軍聯合聲討清政府慫恿義和團殺傳教士,之不過這一次是軟刀子殺人,並且主要殺自己的國民,特別是嬰幼兒而已。就算是滿頇蠻橫自以為是的中共政權,也無法迴避,溫家寶在紐約不得不面對外國傳媒承認錯誤,並且話中有話地說什麼希望死後能得到公正評價(簡直是驢頭不對馬嘴!)。中共為平息民怨,派調查組去三鹿公司已有近一個月了,卻無聲無息,看來胡錦濤打算又一次大事化小,抓幾個奶農和奶霸做替罪羊充數。可是,胡錦濤太小看了十三億中國人的智慧了,人民大眾受的苦太多了,上的當太多了;也太小看了國際輿論的分析能力了,誰都知道問題不僅僅在這幾個人身上,在整個不合理的社會制度。美國總統林肯說過:「你不可能長久地欺騙所有的人。」弄得不好,受害兒童家長很可能和地震受難學生家長走到一起,為自己的子女討回一個公道,成為掀翻中共獨裁統治的發起力量。
中共在香港的喉舌「鳳凰台」9月23日「冷暖人生」專題節目播出「門診一日」,記者在「蘭州解放軍第一醫院」住院部採訪了車彥軍、石長東和雷發進等多個受害兒童家庭。他們都是貧苦的甘肅農民,因為家貧長期給自家的嬰幼兒服食「三鹿奶粉」。車彥軍的小孩不足周歲,嬰兒不停地哭喊,尿血,到醫院檢查已經患上腎結石,需要留院,但是又因為嬰兒太小,不宜動手術,令他徬徨無計,兩夫妻哭著說:「三鹿奶粉」不是國家「免檢」的優質產品嗎?我們不信他,還能相信誰?沒想到令這麼小的嬰兒活受罪,上天啊,開開眼吧!.......聞之令人落淚。石長東在甘南耕種兩畝多地,妻子生了雙胞胎:大寶和二寶,本來一家生活雖苦,希望兩個小孩將來有出息,還有個奔頭,如今雙胞胎都患了腎結石,向鄉親鄰居借了錢才能到蘭州治病,醫生告訴他們蘭州沒有辦法醫治,叫他們想辦法去北京大醫院,或許還有一點希望。石長東一個六尺男兒大丈夫,在鏡頭前不禁淚流滿面,他說:「去北京醫病,最少要六萬元,我借人家的錢還未還,怎麼好意思再問人家借?你叫我怎麼辦啊!……」雷發進三十六歲才得一子,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獨生子身上,如今也患上腎結石,而且腹部腫脹,雷妻哭著說:「我什麼都不想,我只想回到以前的生活,我雖然每天勞累十幾個鐘頭,只要回家看見兒子,我就什麼苦和累都忘記了!現在兒子變成這個樣子,你叫我怎麼活啊!如果兒子有甚麼三長兩短,我也不想活了!……」同一家電視台,9月28日晚上「財經點對點」節目播出對石家莊郊區幾家奶農的採訪,他們異口同聲地說他們是按時按候把奶牛趕到「奶廳」(收奶站)擠奶的,據說大部分奶廳都是電動擠奶。鏡頭所見,真空吸奶器直接將牛奶抽入計量瓶,然後從管道內輸入罐車。正如這些老實巴交的奶農所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機會接觸到牛奶,他們說知道有奶站做假,經過一手摻些假,再經一手再摻些假,怎麼不害死人?現在我們也成了受害者,許多奶農破了產,賣牛的賣牛、殺牛的殺牛、其餘的人,牛奶沒人要,往地上倒。……
海外傳媒根據三鹿奶粉總銷量推算出三聚氰胺總含量超過三百噸,而三聚氰胺祇是「微溶於水」,要它完全溶解,必須加進其他化學原料;但摻水摻三聚氰胺後,其他指標如脂肪等就會失衡,於是又往裏面添加其他化學原料如乳清粉、雙氧水、脂肪油甚至尿素等化工原料,以求通過檢查,如此這般,奶已非奶,簡直成了化學混合物。而且中國大陸食品生產企業原材料供應極不規範,不講信用,不講合作,奶站和企業之間沒有固定的聯繫,任何一間奶站收集的牛奶都可以送往任何一家廠家,這就給不法奶霸留下了更多的摻假而不被追究的機會。比如說,某奶站把摻了假的牛奶送往甲廠,檢驗某項指標不合格,奶站就針對性地添加某種化學品,再送往乙廠……如此循環下去,直到牛奶脫手為止。除此之外,奶站更用金錢攪掂了廠家檢驗部門,連化驗員都可以分到紅包。更誇張的是,偶然被廠方發現,廠方居然自行進行「技術性處理」,加入其他中和劑達標後投入生產線。
   這就不可能是個體奶農可以做的了。現經查出三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遠高於其他品牌,令人懷疑是否在奶粉裏面直接加入固體三聚氰胺。今天(10月2日)據香港明報報導,三鹿牌高鐵高鋅配方成人奶粉含三聚氰胺竟然高達6196毫克/公斤,超過安全標準2500倍!若飲下一杯就會損害腎臟,若飲完一罐腎功能已徹底損壞!中國大陸「刑法」第141及144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此說來,如果查有實據,三鹿董事長田文華明知或者默許甚至指示該企業職工往奶粉裏面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原料,明知及默許奶霸往牛奶裏面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原料,就已經完全符合該條法律條文重判直至死刑的規定(個別奶霸同罪)。另根據刑法第130條規定:「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已經發生的事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局長李長江、衛生部副部長高強、河北省委書記胡春華、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国都應該不但撤職,還應判刑。根據「行賄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偽造文件罪」都應該將檢驗部門負責人直至收了紅包的化驗員送上法庭!自古以來,凡是引起巨大民怨民變的始作俑者無不被當權者殺雞警以平民憤,即使因為制度性缺陷,最終仍然王朝覆沒,但他們起碼懂得殺罪魁禍首以謝天下,對民眾有一個交代。再看當今中共王朝,他們連這一條都做不到,還比不上封建老祖宗!因為隱瞞「非典」疫情而下台的孟學農,放放長假,休息一段時日,調個單位照樣當官;「非典」一役中漏網的高強,無論死多少老百姓,也照樣官腔十足不負責任;因為親近胡錦濤,三鹿毒奶粉已經在全國全世界造成廣泛的災難,負直接責任的地方官河北省委書記胡春華仍然穩坐釣魚台……這樣的官僚王朝不滅亡才怪哩!
最諷刺的是:頭戴一百項光環、身兼一百項官職的「三鹿」黨委書記董事長田文華被拘留後,還可以利用職權緊急安排其女兒出國;女兒則大稱其母「寃枉」:「各家奶粉廠都用同一配方製造奶粉,三鹿祇不過是不走運,撞到了槍口上」又揭露說:「國家衛生部、省衛生廳經常來人,吃吃喝喝,還拿紅包,來一次就相當於敲詐一次,就是不幹活,從來不檢查……。」更令人震驚的是某生產廠家的一句話,據大陸媒體披露:迫於國內外強大的輿論壓力,國家質檢總局抽查過百家工廠,結果驗出二十二家產品含有三聚氰胺。某廠家表示,這次突擊抽檢,「太狠了,完全沒有準備,措手不及。」廠家一句話,驚醒夢中人:原來過去的所謂質檢,全部都是預先打招呼,讓廠家做好準備的假檢查!怪不得「三鹿奶粉」號稱共1100道檢查全部通過!怪不得「三鹿奶粉」可以獲得「免檢」的榮耀,堂而皇之地毒害全國的嬰幼兒!
再看看出事以後李長江和高強的惡劣表演,李長江去年七月說:「美國寵物三聚氰胺事件引發了境外媒體對中國出口食品乃至進口商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炒作,製造中國商品威脅論,把中國商品妖魔化。」還說:「這次炒作不同尋常,不僅來勢兇猛,而且充滿敵意,惡意攻擊誹謗,大有不達目的不肯罷休之勢。」看他的說話,似乎是人民日報社論,彷彿毛澤東再生!他在丟官前最後一次講話,居然十數次重複「僅」、「僅僅」、「僅為」 …….沒有比這更無恥的人了!我問你:難道「僅僅」多少毫克三聚氰胺就可以吃下去嗎?!「僅為」多少百分比的企業出產了毒奶粉就可以引以為傲嗎?!「非典」漏網之魚高強同樣無恥,更加狡猾。三鹿毒奶粉隱瞞了大半年,到了新西蘭總理親自出面交涉隱無可隱,9月11日晚上中央政府才公布消息。才過了兩天,事件還未調查清楚,9月13日下午6時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高強就已經高調宣布:「三鹿奶粉裏面含三聚氰胺,是因為個別奶農為了提高蛋白質含量,往奶源裏投放的。」公然為「三鹿奶粉」企業開脫罪行。並且言之無愧地答覆記者說,三鹿瞞報和奧運會無關。最不堪的是作為衛生部長,完全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廣泛性和嚴重性,不去關心人民的疾病和醫療,居然反過來輕描淡寫地說:「三聚氰胺是一種低毒性化工產品,嬰幼兒大量攝入才會引起泌尿系統疾患。多數嬰幼兒通過多飲水勤排尿的方法,結石可以自行排出,即使發生急性腎功能衰竭,如及時治療,患兒也可以恢復。」這是什麼狗官?中國人民憑什麼要餵養這些狗官!誰人夠膽問一聲人民大眾,該不該殺?該不該判?你看人民大眾是怎樣回答的吧 !
鄧小平說過:制度比人強,好制度能限制壞人做壞事,壞制度使好人無法做好事。溫家寶說是因為企業家沒有良心,胡錦濤說是因為幹部不關心群眾疾苦,錯了!這根本就不單單是良心和關心的問題,毛病出在你們堅持的一黨專制社會制度!如果這個政府是由人民選舉產生的,各級官員實行問責制,會如此腐敗嗎?如果人民有民主自由,有輿論監督,毒奶粉會被隱瞞大半年禍害數億人嗎?如果有嚴厲公正的司法制度,像美國一樣迫使那些侵害人體健康的公司(例如僅是因為在包裝上沒有按法例規定註明尼古丁含量和警告字句的香煙公司)賠償天文數字(數百億美元),將犯罪分子繩之於法(長期監禁),「三鹿」等等黑心公司敢以身試法嗎?現在中共政權面臨全世界輿論譴責,面對著數百萬受害的人民,絕不能光是革幾個人的職,甚至殺幾個替罪羊了事,而是必須從制度入手:如果這種貪污腐敗草菅人命的壞制度不改變,說到底,如果不觸動一黨專制這個腐朽的政治體制,這樣的摻毒事件將陸續有來。胡溫所說的「確保不再出現類似事件……」不過是白日作夢,勢必成為一句空話大話,全世界的笑話!中國大陸勢必反覆出現惡性社會毒害事件,引起人民越來越大的公憤。不要想耍小聰明將事件敷衍過去,即使一時敷衍過去了,並不等於說人民大眾好欺負,「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蒼天難欺。」人民的憤怒積累到一定的程度,勢必總爆發,掀翻你們這個靠暴力得來的不義政權,勿謂言之不預也,何去何從?當所抉擇!唯有徹底地揭露毒奶粉和一切有毒食品犯罪的各個環節,嚴厲地惩處一切犯罪分子,該殺的殺,該判的判,徹底廢除舊制度,建立新制度,才是出路。只有實現民主化,還政於民,中華民族才能得到救贖,獲得新生。
(寫於08年9月24日,修改於08年10月2日)
(首刋於08年10月13日「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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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6, 2008

殺楊佳易,平民憤難

楊佳案發生後,筆者在「爭鳴」雜誌8月號發表了「楊佳案考驗中共法治」一文,提出:「此案應分為兩個案件審理:先審理楊佳作為原告控訴警方濫用權力毆打其至殘案,對犯罪的警員判罪後再行審理楊佳襲警案。請允許楊佳自行選擇辯護律師、請辯護律師公布楊佳生殖器受損的醫生証明、請法庭傳召上海訪民許正清、朱東輝等上庭指証上海警察專揀生殖器打、請允許楊佳及其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公開陳詞、請將法庭審理全過程向全國人民實況轉播、請用隨機抽樣的方法選擇人民陪審團、請容許海外法律專家旁聽顧問……如此這般,只要中共政權能夠做到這些,相信無論如何判決,只要是有根有據,公平合理,符合國際慣例,人民群眾會理性接受;相反,如果中共繼續冥頑不化,用過去毛澤東對待階級敵人和異見分子黑箱作業無法無天的做法,對楊佳實行「從快從嚴」,殺人滅口,在群情激昂的情況下,很可能成為導火索,引發全國性騷亂,甚至導致中共政權的覆滅。」
只可惜不幸被筆者言中,中共極權選擇了與人民為敵。9月1日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楊佳案實行祕密審判。上午十點,法庭外早已聚集了從四面八方趕來旁聽的人們,但都被以「旁聽證已發完」為由拒之門外,遭到現場群眾起哄,法院工作人員才不得不准許部分群眾到二樓四號廳收看電視。案件宣判後,人們忿忿不平聚集在法院門外不肯散去,有記者將現場情況和群眾議論拍攝下來,該視頻在互聯網上廣泛傳播:
「(宣判結果你覺得怎麼樣?)不可思議吧!當事人沒有說一句話,辯護人也沒有說一句話,都成啞巴了。」
「(原來預想會怎樣呢?)比我預料的情況還要慘,我想總要問他幾句話吧?一句話都不問,直接就判死刑了。整個審判就是在那裏宣讀起訴書,什麼幾幾層樓是誰誰的血跡,長度多少多少米,全是廢話,像老太婆包腳布一樣。」
「這裏面的疑問很多,比如說楊佳在派出所六個小時裏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不讓他說出來?案件都宣判了,還不知道他的犯罪動機是什麼?連父母都不准見面?」
「你不是社會主義國家嗎?不是說人民當家作主嗎?為什麼怕人民?人民是會講道理的。」
「從這個案件你可以看出,現在中國是怎麼樣的警民關係?要不要找一找社會根源?」
「你來民意測一下全中國人民對共產黨的評價,不是我瞎說,百分之九十九對共產黨評價差啊!共產黨講一套做一套,講得比誰都好聽,做得比誰都難看。」
「這就是強權!他們從上台那一天開始,就是強權,直到今天。」
「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
「我們現在的法律是兒戲!我們感到很失望,中國人太可悲了!」

「對楊佳的不公,就是對全中國人的不公!」。
「我們是螞蟻撼大樹,推動歷史車輪前進,希望中國有民主法治。」
……。
再加上網絡上數萬條跟貼,百分之九十以上為楊佳抱不平,稱他為「大俠」、「英雄」、「為民除害」、「為我們出了一口氣」……,有人發起為楊母捐款。
夠了!難道民意還不夠清晰嗎?今時今日楊佳案已經不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他成了全球數億華人甚至全世界關注中國司法是否公正的標誌,胡溫政權難道就真的願意為了袒護幾個上海閘北區違法幹警,將整個中國的司法公正,甚至你們自己政權的安危押上賭注?值得嗎?
胡溫不是口口聲聲說建設和諧社會,和世界文明接軌嗎?看看人家是怎樣判案的吧!在楊佳殺警案件前後,加拿大發生了一起華裔李偉光巴士殺人案。楊是受到暴力對待後申寃無門才殺虐打自己的警員;李是無緣無故地殺害與他素不相識的白人青年,可是人家加拿大如何人道地對待李偉光?如何尊重他的人格,尊重他作為一個犯人的權利?如何給他公正公平的審判?美國也有殺人案,但是很多案件發生後,受害者家屬反而為犯人求情,要求法官看在上帝的面上寬恕他。因為在文明社會,人的生命重於一切,他們明白悲劇已經發生了,無論怎樣處理犯人都於事無補,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要另外毀滅一個生命呢?「辛德勒的名單」裏有一句名言:「救一個人等於救了一個世界」。結果很多殺人犯為此深深懺悔,重新做人,美國人寬大的胸懷既有益於社會,也有益於個人。當然,筆者明白以中國現時的文明水準,很難要求我們的同胞有如此的寬容和器量,數千年來中國人就生活在「殺人償命」、「血債血償」的法律道德標準下,更何況毛澤東共產黨幾十年來,給幾代中國人灌輸了數不清殺、殺、殺的階級鬥爭觀念,不是一時半日可以扭轉的。但是,我們在西方人的理性和寬容面前,起碼總應該感到一絲半點的羞愧吧!我們不能學到十足,最起碼的尊重人權,公開公平審訊應該不難做到吧?
要和文明社會接軌,首先必須改變馬列主義毛澤東邪惡的階級鬥爭觀念和一元化極端的思維方法,俞正聲一面代表上海市委去閘北區公安局慰問員警,為他們打氣,一面對楊佳案公然進行祕密審判,「從快從嚴」判處死刑,以為這樣才是「旗幟鮮明」,這樣才能「以正壓邪」,以為「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寬恕了楊佳就會引出更多的楊佳……。錯了!中共建政以來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國家民族所受到的嚴重傷害、甚至中共本身所遭受到的嚴重挫折,無不與這種簡單幼稚的一元化思維方法有關。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這樣,往往和幼稚愚蠢的統治者所想的正相反。楊佳案群情洶湧,很可能是「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反可平民憤」。須知,民心只能說服,不能壓服,毛澤東說過:「壓迫越甚,反抗越烈」。更何況時代不同了,人民大眾認識水準已經今非昔比,越是極端越是偏執的做法,人們越難接受;越是遮遮掩掩越是不許別人說話,人們越是懷疑越是抱不平。比如說,楊佳案不作異地審判,人們越覺得上海警方有利益衝突,審判不公平;上海警方宣稱楊母失蹤,卻又能從她那裏取得律師委託書,人們越會覺得楊母被非法禁錮;越是將楊母禁錮,逮捕楊佳的朋友郟嘯寅,人們越會覺得上海警方唯恐知情人說出真相;上海警方拒絕楊父聘請的律師,卻有權為楊佳指定官方顧問作律師,人們越是覺得強加於人;上海法庭對楊佳及辯護人不問一句,當事人一言不發,人們就越質疑楊佳被割斷聲帶,越覺得有見不得人的祕密……。相反,如果將案件發生的詳情如實公布,允許楊佳聘請自己選擇的律師,允許楊佳說話,通過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的陳詞,通過雙方律師的互相質疑,真相只會越辯越明。當人民大眾都清楚整件事情,再對照有關的法律條文,自然會對楊佳案的判決是否公平公正有自己的判斷。正如法庭外一名受訪者所說的,應該相信人民是講道理的。也只有讓人民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才能順民心平民怨,官民才能夠共同汲取教訓,全民受到了一次有益的普法教育,避免同類的悲劇重演。同時,對虐待和毆打楊佳的員警,必須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據「濫用公權罪」、「非法禁錮罪」、「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罪」、「毆打他人至傷殘罪」、「瀆職罪」等依法判刑,該抓的抓、該判的判,甚至該殺的殺,絕不能因其為「公務員」或者「執行公務」就可以逍遙法外。只有這樣,才能剎住公安隨意侵犯公民的歪風,才能讓廣大民眾相信法律的公平,恢復對法治的信心,才能平息該案引起的廣泛民憤。
其實,楊佳案的受害者除了是楊佳本人和被殺的警員以外,最大的受害者應該說是整個社會。如果處理不當,社會的創傷和裂痕得不到及時地治療和修補,必將激起更大的動盪。胡溫不是捧毛澤東為師嗎?確實毛澤東比你們兩個敏感和聰明,他臨死的時候說:「民心不在我們這一邊,你們不信,反正我信。」你們這樣處理楊佳案,即使暫時風平浪靜,並不等於說民心已服,更大的風暴可能還在後面。無論如何,至少可以肯定,這件世紀奇案已經廣泛地在人民心裏積下了新的憤懣,極有可能像當年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樣成為一個朝代法治的表徵,而傳之萬世。毛澤東說過:「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從這個意義上說,楊佳刀下那六個上海閘北區員警,也不過是替代了毒打楊佳的同僚成了寃魂而已。孟子說:「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倖也。」(統治者不顧道義,民眾不顧刑法,國家能夠存在下去僥倖而已。)不管你們是否承認,事實上你們統治下的中國大陸,已經到了孟子所說的「君子犯義,小人犯刑」的危險境地。奉勸你們兩位:千萬別被奧運會花天巧地的和諧假像麻痺了,往往洶湧而來的民變就隱藏在一片歌舞升平之後。今天的中國大陸已是乾柴遍地,只要一點火星就可變成燎原大火,萬勿玩火自焚啊!別忘了你們的老朋友羅馬尼亞的寿西斯古倒台前幾天還在黨代會上接受數千人的山呼萬歲,幾天後就被憤怒的軍人送了幾百顆子彈。多行不義必自斃,到時四面楚歌,悔之晚矣。
(寫於08年9月6日)
(首刋於08年10月5日「新世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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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October 2, 2008

「舉國體制」下的小童工

舉世公認,一個國家在世界上有沒有地位?是否受到別人的尊敬?並不完全取決於硬實力(GDP、外匯儲備等),更多地取決於他的軟實力(文明程度、國民素質等),特別是對待少年兒童的態度。中共和憤青攻擊美國的諸多說法之一就是說美國是「兒童的天堂、成年人的戰場、老年人的墳墓」,其實正說明了美國人多麼重視兒童:不但國家對未來的一代傾盡全力,十二年全民免費教育、包括學生的伙食和交通、黃色的校車受到特別的保護,其他車輛不可接近……;父母親對兒童的身心健康負有完全的責任,如果疏忽照顧或者虐待兒童,都會被刑事檢控。而所有這些,在中國大陸還只是一個遙遠的神話,我們還有什麼臉去嘲笑別人呢?相反,中國大陸正是世界上少有的虐待兒童的國家,甚至已經到了臭名昭著的地步。遠的山西磚窰黑童工不說,近的北京奧運會女子體操隊幾個隊員虛報年齡,被外國傳媒找到了根據,受到廣泛質疑,政府居然出面提供偽証,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國際奧運會和體操協會規定參加體操比賽的運動員必須年滿十六周歲,就是為了保護少年兒童免受傷害,而中國政府卻以政府行為公然對抗,這樣的政府是如何看待和對待自己的下一代已經不言而喻。
在中國大陸舉國歡騰慶賀金牌第一,體育總局局長劉鵬宣稱「舉國體制」取得了偉大成績,以後更要堅持下去之際,8月29日晚 香港無線電視英文台播放了外國MDA電視台製作的「A little big dream」(小小奧運夢)節目,對中國大陸「舉國體制」下的體育小童工作了真實詳盡的報道。
湖北省襄樊市有一間「李小雙體操學校」,當地許多貧窮的家庭,為了讓自己的獨生子女將來像李小雙一樣,當世界冠軍,擺脫貧困、光宗耀祖,東拼西凑了九千元作為一年的學費,將自己三至六歲的獨生子女送進這間學校,程澤陽、梦涵和許瑞等就是其中之一。可是鏡頭所見,這些可憐的孩子終日生活在恐懼和無助之中,不但完全沒有個人自由,從天還未亮開始直到晚上熄燈睡覺,都像一個機器人一樣機械地運轉著。在日復一日長時間的體操訓練中,一個好像黑社會分子的「教練」,非常粗暴地對待這些未成年的小孩:他嫌小孩子們做後彎腰雙手觸地沒有收腹,一掌用力在孩子們的肚皮上壓下去;他嫌小孩子的弓步跨度不夠大,一腳將孩子們的小腿向外踢……,稚嫩的孩子們見到他像見到魔鬼,一雙雙純潔的童眸裏充滿了恐懼。程澤陽在墊子上做大分腿劈叉的時候,雙腿雙臂到了極限,這個教練還在使勁地按下他的頭,許瑞做虎卧撐的時候,一邊流淚一邊艱難地數著:「一、二、三……」,一個個原本天真無邪的孩子們靠牆倒立的時候,窺準了惡教練走開了,才腳朝天頭向地互相開開玩笑,顯露出一瞬間的童真。他們真是可憐啊!本來,每一個人的童年都應該是最無憂最快樂的年代,可是,他們小小年紀就要不斷地參加各種比賽,像成年人一樣在體操場上翻騰魚躍,落地時站不穩被扣了分,天真的面孔上流露出無限的沮喪。湖北省第十二屆省運會「天健杯」體操比賽中,有一個家長偷偷地來看兒子比賽,比賽完畢了,小孩子撲到母親的懷裏淚流滿面,母親問他:「你過得好嗎?為什麼不開心?」小兒子什麼也不敢說,祇是語無倫次地連連說:「我想回家,我想回家……。」
他們小小年紀還未來得及享受一下家庭的溫暖,父母的愛,就被大人將他們送入一個陌生恐怖的地方而毫無選擇的權利,在他們幼小的心靈中,無異是童年的地獄。在那裏不但每天過著呆板刻苦的生活,接受非人的訓練,而且還要肩負著父母過早過重的期望,挑起全家轉運的重擔,面對激烈的競爭,承受著種種精神壓力。這家體操學校每隔一兩年都要淘汰一批被認為沒有培養前途的孩子,程澤陽在艱苦訓練一年以後被淘汰了,回到了農村的家中。他父母向別人借的九千元學費還未還清,小小的年紀已經知道大人的期望和失望,深深地低著頭,完全失去了一個兒童應有的快樂和童真。而成功留下來的梦涵,則天真地充滿期待地對記者說:「我離冠軍很近了,還有幾天就能拿到了,拿到了就不練了,太累了!……」使我想起了北京奧運會上,中國女子體操隊在獲得金牌後,其中江钰源第一句話就說:「這下好了,媽媽不用去討飯了!」

在中國大陸現時的社會現實和教育制度下,許許多多的父母望子成龍,為了獨生子女將來出人頭地,不惜押上自家全部財產作賭注,而且還把孩子們的童年、健康和快樂都全部押上去。香港鳳凰衛視中文台「魯豫有約」以前曾經播出過一個節目,講的是江西省一個小地方,一個固執地望子成龍的父親,每天天還未亮就強迫他的獨生女起床跟他一起練馬拉松長跑,甚至不惜與持反對態度的妻子離婚。幾年下來,可憐的小女孩已經跑爛了數十雙跑鞋。鏡頭所見,這對可憐的父女住在一間破爛的小屋裏,父親用微薄的收入為女兒調製自創的「營養劑」,天天強迫女兒喝下去,女兒則揉着睡眼惺忪的眼睛,勉為其難地開始大人強加給她的超負荷運動……。看著那瘦骨粼粼的小女孩,那個蠻橫固執的父親,你會覺得既可笑、可憐又可悲。
不僅僅體育界如此,其他藝術界也如此,該節目近日播出採訪青年鋼琴家郎朗及其父母,就是這種中國特色不顧一切迫子成龍的典型事例。其父母根據郎朗未滿一歲的時候能夠含糊地跟著廣播哼出「大海啊,就像媽媽一樣……」的調子,就斷定了他的兒子是個音樂天才。於是,傾盡積蓄買了一架鋼琴,從三歲開始就要他練琴;五歲以後每天早上五點半鐘,天還未亮就叫醒他起床跑步,六點到七點練琴,然後再去上學;九歲時其父就辭職帶著郎朗去北京趕考音樂學院附中,對他說:「我們只有一條路,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從此,夫妻分居北京瀋陽兩地,父親當全職爸爸,在北京租用 一間廉價的小屋,父子過著簡樸的生活,卻滿懷著望子成龍的強烈願望。郎朗在電視節目中透露說:從初中到大學、留學,其父都是陪讀父親。那間小屋牆壁上還留著一雙大鞋印,是他不好好練琴,被他父親摔皮鞋打他留下的。因為未能取得僅兩個公費去德國參加比賽的名額,其父近乎孤注一擲地東借西凑了六萬元,自己帶著兒子遠赴德國參賽,可想而知小郎朗心裏的壓力有多大!其母則在瀋陽坐立不安,為兒子的成敗在家裏求籤。好在孩子爭氣,得了個第一名,用郎朗的話說,不但還清了五萬元借款還有賺。以後考到獎學金去美國留學,也是父親陪讀。到了美國,其父對他說:「這裏是美國不假,可是我還是你父親,是你的老闆!」這句話最清楚地表明了中國人和美國人對下一代完全相反教育觀。父母不管孩子的先天素質、興趣愛好,主觀地單方面地為他們選擇發展方向,從小強迫他們學音樂、學繪畫、學體育…….;替他們設計一條人生道路,強迫他們負重前行,完全不顧他們的個人愛好和意願。正如台灣學者劉墉先生在北京大學演講時,答覆學生提出的「什麼是成功?我為什麼要成功?」問題所說的:「中國大陸獨生子女的父母最大的問題在於他們主觀地單方面地為兒女設計發展前途的時候,犧牲了孩子們童年的快樂和幸福。」比如鳳凰電視台拿郎朗作為成功的榜樣,用歐美民主國家對待下一代的標準看則完全是失敗的,因為他的所謂成功是以犧牲童年的快樂和幸福為代價的,這樣的成功不是真正的成功,根本不值得讚揚;只有讓兒童有一個幸福的童年,身心健康地成長,將來能在社會裏發揮自己所有的潛能,貢獻社會和人類,才是真正的成功。同一鳳凰電視台的節目也曾播出過對頭號美女明星范冰冰的採訪,無獨有偶,她小時候也曾經被父母強迫關在小房子裏練琴,可是她爬窗出去玩去了,小伙伴為她站崗,看見她爹媽下班回來了,就通知她爬進房間裏裝樣練琴。結果父母強加於她的鋼琴家理想並沒有實現,倒是在她自己最有興趣的演藝事業上取得成功。這說明了強迫兒童去實現父母一輩未能實現的理想,在中國大陸已是普遍的現象。如果不顧小孩自己的意願和興趣,即使像郎朗一樣強迫成功了,也是偶然的,更是勉強的,對他本人品質的成長並沒有什麼好處。只要看一下他平時在鋼琴演奏中那種誇張和生硬的肢體動作和表情(令人想起劉翔一步跳上奧運領獎台那種膚淺輕薄),看看他在北京奧運會開幕式後答記者問說,不知道鋼琴是真是假,不認識和他一起演奏小姑娘(據揭露是他的學生,令人想起劉翔的假傷退賽)就知道專業成就不等於品格完美。
行文至此,適聞中國大陸三鹿奶粉毒害了兩萬多名嬰兒,而三月份已經有人向質檢總局反映問題,八月初已確認含有三聚氰胺,可是卻遲至九月八日才公布,為的是「怕破壞奧運會氣氛」!在中共極權政府眼裏,數萬中國嬰兒國家下一代的生命健康,居然還不如所謂的「奧運會氣氛」重要。看來,如果設一個全球虐待兒童金牌,中共極權政府絕對是眾望所歸,難怪很多中國人都選擇「來生不做中國人」!一個連自己國家民族的下一代都毫不關心,甚至虐待的政權,有什麼臉自稱「人民政府」?自稱「執政為民」?!

(寫於08年9月14日)
(刋於「爭鳴」雜誌08年9月號,刋出時有刪節,此處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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