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報」08年12月15日第385期發表張三一言先生「黨內民主可能導致國家民主」一文(以下簡稱「張文」),是和筆者討論拙文「質疑黨內民主推動國家民主論」的(見08年11月27日「民主中國」,以下簡稱「質文」),反覆拜讀後,又經「開放」雜誌執行編輯蔡咏梅小姐介紹,在電話中和張先生暢談,受益匪淺,有些感想,想在此向張先生請教,及與廣大讀者分享和討論。
張文提要說:「本文主要討論如下兩個問題:1,一黨專政的共產黨提出要黨內民主,有可能嗎?2,如果可能,它可否導致國家民主?對這兩個問題,我都給出可能的回答。」但是看畢全文,特別是結尾,張先生說:「最可怕的是另一種可能:所謂黨內民主的政改,最終極可能是空穴來風。現權力層對異己的壓制比過往有過之而無不及;封報之風空前激烈;對維權民運的民眾打壓之強和殘酷是空前的。這些事實都和民主政改相抵觸的。可見這個權力絕不可能自願進行民主政改。」又似乎和張先生「可能的回答」相矛盾。不幸的是,張先生最希望的可能並沒有出現;反而是最可怕的可能成了眾所周知的事實。
如果問「黨內民主好不好?」相信沒有人說「不好」;如果進一步問「黨內民主能不能推動國家民主?」相信也沒有人說「不能」。但問題是「黨內民主」在現實中根本看不到可能的希望,只剩下理論上可能性,正如張先生自己說的「這個權力絕不可能自願進行民主政改」,拿一個沒有多少現實意義的問題來討論,筆者擔心只會浪費時間,甚或會影響中國的民主進程。可能張先生會說這個權力還有可能「不自願」地進行民主改革,所以張文說「不能寄望於現執政層願意民主政改,而是寄望於民眾力量的獨立壯大,寄望於逼迫現權力層不得不違背意願進行民主政改的民眾壓力。」筆者認為,如果人民群眾對共產黨施壓,那就不是要求他實現什麼「黨內民主」了,我們需要的是國家民主!
現想就拙文「質疑黨內民主推動國家民主論」的主要觀點,進一步闡明如下:
一,黨內利益集團派別鬥爭不等於黨內民主
張先生的觀點是「從歷史現實思想理論推論,黨內不可能出現民主,……但是,如果從民主內在的邏輯來看則有可能。」「當兩個或以上的魔鬼爭奪權力或利益時,若他們不能互相吞併而採取協商妥協手段時,就可能出現民主(程序、制度)這就是民主內在發展邏輯。」
毛澤東說過「黨外無黨,帝王思想(正好是共產黨自己的寫照);黨內無派,千奇百怪。」這說明了即使是毛澤東,也意識到同在一個黨內,不同的人總有不同的思想,有不同的思想就必然會有派別、有鬥爭。
共產黨一成立就有黨內鬥爭,成立之初,也有過黨內民主。比如中共的一大到六大,都可暢所欲言,都有民主選舉,可以通過選舉罷免領導人,陳獨秀、瞿秋白、王明、博古相繼下台。可是,一到了毛澤東手裏,就只剩下黨內鬥爭而無黨內民主了。毛澤東所津津樂道的「黨內十一次路線鬥爭」,前面幾次確是通過民主選舉更換領導人,特別是所謂「挽救黨和中國革命的遵義會議」,就是毛澤東利用躺在擔架上「長征」的機會,和因傷躺擔架的王稼祥、失意落魄的張聞天、加上一些井岡山舊部彭德懷等暗中串聯,在遵義會議上發難,看風使舵的周恩來賣身投靠,迫使書生博古和共產國際代表軍事顧問李德下台交權的。但從此之後所有的黨內鬥爭,王明、張国燾、高饒、彭黃張周、劉鄧陶、林彪、四人幫、華國鋒、胡耀邦、趙紫陽……都是當權者(毛、鄧等)利用職權,沒有經過任何黨內討論選舉表決,甚至是通過宮廷政變罷免領導人的,完全違背黨內民主的原則,所以說有黨內鬥爭不等於有黨內民主。
歷史在發展,毛澤東時代那種高壓下的表面「高度一致」一去不返了。共產黨傳到第四代,隨著打天下的一輩「痞子」、「泥腿子」壽終正寢,已經從毛澤東一手遮天演變到群龍無首,加上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共產黨已經從一個政治團體演變成利益集團,黨內派別重重:團派、太子派、上海幫、廣東幫……,經常表現出不同的意見,各行其是。比如先前的陳良宇、現在的汪洋……黨內鬥爭有增無減,有目共睹。解決黨內矛盾的辦法,也從毛澤東的一言九鼎到鄧小平、陳雲以及「八老」的私下協商,到現在胡溫的各派討價還價。張先生所說的「當兩個或以上的魔鬼爭奪權力或利益」,「不能互相吞併而採取協商妥協手段」已經出現,但是,張先生說的「就可能出現民主(程序、制度)這就是民主內在發展邏輯。」則並沒有出現。比如說,鄧小平罷免前後兩任總書記胡耀邦、趙紫陽後,江澤民的上台就是鄧小平、陳雲私下協商,八老首肯而決定的;中共十七大胡錦濤想安插團派嫡系李克強接班,遭遇到江澤民上海幫、太子黨的激烈反對,於是各派密謀協商,折衷推出習近平、李克強「雙接班」。毛澤東的一錘定音固然是獨裁專制,鄧陳、胡江的私下協商也絕對不是「黨內民主」,因為都是少數幾個人的意志凌駕於數千萬黨員之上。
二,怎樣才算「黨內民主」?
筆者在「質文」中說「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黨內實際上已經形成了許多大大小小的權勢利益集團,近年來黨內(特別是高層)就各項方針政策產生不同意見」這是事實。問題是所有這些黨內鬥爭,都不是通過全體黨員、黨代表大會的充分討論、自由表達意見、民主表決選舉解決,而是通過不正當的權力手段解決的。比如胡耀邦、趙紫陽、陳希同、陳良宇……有像「遵義會議」那樣允許他們發表意見嗎?有允許黨代表自由發表意見嗎?有通過真正的黨內討論和表決嗎?對待黨內領導人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說有關黨的方針路線了,所有這些關乎國家民族人民大眾命運的重要決定,都是一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迄今為止,中共的所謂「黨內民主」也僅僅是停留在少數名額中央委員的「差額選舉」上,連越南共產黨的兩人競選總書記都做不到(即使如此,也不能算做「黨內民主」,越共本質上仍然是一個獨裁專制黨,不過比中共稍好一些而已——筆者註);按照黨章,各省市的黨委書記均應由黨代會民主選舉產生,可是我們黨的欽差大臣滿天飛,汪洋、薄熙來、俞正聲等等地方大員,說放在哪裏就放在那裏,空降部隊,當地的省市黨委會毫無發言權,形同虛設,談何「黨內民主」?
上世紀四十年代胡適先生著文比較西方歐美式民主政黨和蘇聯中共德意納粹法西斯黨的區別,列出了民主政黨的四個要點是:
1.黨員可以隨時參加和退出,沒有固定的黨藉和人數可考;
2.黨員言論自由,投票採用無記名制;
3.黨內採取少數服從多數,同時尊重少數意見;
4.與其他政黨公平競爭,選舉失敗須和平移交政權。
對照中共,以上四條民主政黨基本標準,有哪一條做得到?既然一條都做不到,他根本就不配稱為「民主政黨」,換言之就是他根本就沒有「黨內民主」。哪一天他能做到好像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一樣,敞開大門,隨時進出,黨員暢所欲言,集體制定黨的方針路線、自由選舉黨領導人,總統候選人,那一天才能算有了「黨內民主」。
話說回來,如果中共真能做到以上四點,那就不單是黨內民主,而是國家民主了。因為一個如此開放民主的政黨,不可能有黨禁言禁,亦即一定會容許其他政黨存在,平等競爭,容許言論自由,這就已經是國家民主化了。退一步講,如果中共不惠澤其他政黨,既然中共的大門敞開,隨便進出,我們大家都可以進去,既然黨員言論自由,我們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既然民主選舉,大家都可以去投票,那不就是國家民主了嗎?筆者在「質文」裏說過:「一旦實現國家民主,他們現在所擁有的權勢和地位就會完全喪失,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對所謂黨內民主寄予什麼奢望。」
三,為什麼中共不可能民主化?
前面說過中共成立之初,確曾有過短暫的「黨內民主」,因為那時候整個中國的政治環境處於民主初升狀態,五四運動提倡民主和科學,西方民主自由思想在中國廣泛傳播,中共自然會受其影響,難以反其道而行之。但是,自從毛澤東上台以後中共就日益變成一個法西斯黨,當然也有他的外因和內因。外因主要是斯大林蘇共的壞榜樣,加上國內長期處於戰爭狀態,缺乏實現民主憲政的客觀條件,國民黨也逐漸從一個民主政黨墮落成一個獨裁專制的政黨。內因是中共黨員素質普遍低下,即使是領導層也不過是一些邊緣知識分子,對民主自由人權憲政似懂非懂。特別是毛澤東出身於窮鄉僻壤的農家,本身沒有受過良好的教育,大半生戎馬生涯,根本沒有機會接觸中外現代文明,加上個人品質的嚴重缺陷,因此中共在他的領導下演變成一個空前獨裁專制的法西斯黨,就沒有什麼奇怪的了。
現今中國已經傳到第四代,儘管黨員構成有了很大的變化,文化教育水準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畢竟和現代文明仍然相距甚遠。比如他們的領導層胡溫等等,都是國內名牌大學畢業生,比起毛劉周朱這些沒有受過正規教育的邊緣知識分子,知識水準要高一些,但畢竟是國內關起門來培養的「土知識分子」,和他們的前輩一樣,對現代西方文明和民主憲政缺乏感性認識;相反,由於他們從懂事開始,就生活在毛澤東統治之下,喝了太多的狼奶,中毒太深,時時事事而他的前輩作楷模、作準則,所以指望他們來實現黨內民主化、國家民主化是不現實的。
筆者在「質文」裏面提到的鄰國不丹,只有七十萬人口和四萬平方公里的領土,近幾世紀以來一直處於封建王朝統治之下。他的新國王旺楚克在西方受教育,在西方國家生活了很長時間,親身體驗到民主憲政的優越,回國繼承皇位後,就決心放棄權力,實現國家民主化。可是國內連政黨都沒有,為了開展普選,設立議會,實現多黨競爭,才鼓勵人民成立政黨。如果要說民主化的客觀條件,中國比不丹不知要好多少倍了,不過要說主觀條件,領導人的素質,對民主憲政的認識,就比不上人家了。所以筆者認為,在胡溫這一代或者習李下一代,中共都沒有實現「黨內民主」的希望,等到受西方教育的新新一代上台,或許還有希望。
四,千萬不要寄希望於黨內民主
如前所述,既然中國現在和可見的將來,都沒有「黨內民主」的可能,我們為什麼還要一廂情願地望梅止渴呢?筆者在「質文」說過:黨內民主不等於國家民主、黨內民主不是實現國家民主的必經階段、反而是國家民主可以催生黨內民主,筆者仍然堅持這種看法。
在該文裏,筆者舉出了同是中國人的台灣民主化為例。台灣之所以能夠實現國家民主化,並非因為執政的國民黨首先實現黨內民主化了,而是因為世界形勢不斷變化,形勢比人強。蔣經國坐在輪椅上對國民黨大會說:「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迫於島內民主訴求空前高漲,世界民主潮流浩浩蕩蕩,不得不順應時勢,開放黨禁言禁,舉行普選,先實現了國家民主化,國民黨在普選中落敗了,才知道痛改前非,對黨內厲行改革。在馬英九手上,將老邁的、習慣了專制獨裁的國民黨改造成一個新生的民主政黨。台灣的民主進程表明,並不如大陸有些人提出的那樣,必須先實現「黨內民主」,才能實現國家民主。台灣人民更沒有讓國民黨長期享有政治特權,而是要求國民黨和其他政黨一起平等地參加普選,在敗選的壓力下,國民黨不得不實行黨內民主化。
所以大陸中國人也要集中力量推動國家民主化,千萬不要寄望於中共黨內民主,正如張三一言先生所說的:「不能寄望於現執政層願意民主政改,而是寄望於民眾力量的獨立壯大,寄望於逼迫現權力層不得不違背意願進行民主政改的民眾壓力。」從這一點上來說,筆者和張先生並無分歧。我希望中國人民明確目標,團結奮鬥,學習台灣人民,早日實現全中國的民主化。
(寫於08年12月26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08年12月31日「民主中國」)
Wednesday, December 31, 2008
在爭取民主的過程中完善自己——兼致余傑先生
前幾天(12月16日)在「議報」第385期看到了張三一言先生兩篇好文章:「反對把楊佳和劉曉波對立起來」和「黨內民主可能導致國家民主」,前者很簡短,闡述對人對事的客觀多元分析的正確態度,與中國大陸數十年來主觀化、絕對化、非黑即白、全盤肯定或全盤否定的思維方法及態度完全不同,我非常同意也非常讚賞,在此談談我的看法。後者是對拙文「質疑黨內民主推動國家民主論」(見11月27日「民主中國」)的討論,儘管觀點有些不同,但我贊同張先生的理論分析。因為屬於討論中國民主化道路系列,因此將在「民主中國」「中國民主轉型的現狀和前瞻徵文」作答。鑒於很欣賞張先生的這兩篇文章,即時通過「開放」雜誌執行編輯蔡咏梅小姐,聯絡上張先生,電話中相談甚歡,受益匪淺,有些心得很願意在這裏和讀者分享。
張先生「反對把楊佳和劉曉波對立起來」一文說:
……
当刘晓波以原始正义贬低杨佳时,我反对这个贬低;当他发起08宪章时,我支持他的正确做法。
当余杰把杨佳视作纳粹时,我反对这种歪曲行为;当他作一些有益自由民主的事时,我支持他的努力。
……
我支持的是他们的正当行为,反对的是他们的恶行。
我认为中国社会进步和民主进程不是任何一个派别或任何一个人的专利,而是全民的事业。…….所以,我认为杨佳们有杨佳们的作用,刘晓波们(在反专制不反民众时)有刘晓波们的作用,都应该支持。没有理由更没有必要把杨佳和刘晓波对立起来;有此无彼。
我主张,最低限度大家各做各的互不踩台、互不干预;最佳的是各方互相配合。
这是我支持杨佳义行和刘晓波与他人一齐发起08宪章运动的理由。
我覺得張先生說得很對,筆者也有些話早就想說,一直沒有說出來。前幾天(12月19日)看到了余傑先生「我們唯有勇氣和謙卑」一文(見海外各大網站):劉曉波先生這次發起「零八憲章」簽名、余傑先生從美國趕回、很多大陸人士真名簽署都很令人感佩。我也不應該怕得罪人,像張先生一樣,看到了民主運動的缺點就要指出來,供大家參考,希望有助於民主運動。
筆者一直很喜歡看余傑先生的文章,觀點鮮明、分析透徹、有理有據、特別是文字水準很高。但最近看到余先生「莫將罪犯當英雄」一文(見「開放」11月號),感到余先生是有些走火入魔「聰明反被聰明誤」了。余傑先生用西方現代的法律和道德標準以及基督教義衡量楊佳案,認為「不可殺人」是上帝的意旨,「楊佳也沒有殺人的權利,在此意義上,那些讚美殺人行為的人,與殺人者同一類了。」筆者不敢苟同。竊以為楊佳案與其說是一般的刑事案,不如說是政治案。他和中國大陸無日無之的殺人案不同的地方,就是案發的原因不是一般的經濟糾紛,矛盾衝突,更不是情殺、劫殺、謀殺……,他是由國家公器濫用公權力侵犯人身,而國家公民正當權益得不到保護產生的,案發的根本原因在於國家公器已經淪為惡器。在西方民主法治國家,公民尚且有「公民抗命」的權利抵抗惡法;在專制人治的中國大陸,為什麼不容許楊佳「公民抗命」?如果要追究刑責,首先要追究的就是這些惡器惡法,其次才是追究楊佳;而在追究的過程中,必須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維護楊佳楊母的權益。可是,中國大陸對這兩點根本就做不到,完全本末倒置,這才是引起廣泛激烈民憤原因。關於此案,筆者已經發表了多篇文章,在此不贅,余先生有興趣討論的話,請查閱。筆者建議余先生不妨考慮一下,楊佳案發生後,網上數萬條跟貼、上海法院前近千人的集會、知名人士的聯名上書、海內外學者艾未未、何清漣、龍應台等的分析評論,難道都錯了嗎?人們譴責司法不公,不等於「讚美殺人」。令人驚喜的是,昨天(12月21日)看到余傑先生的新作「探訪劉霞受阻記」,文內說:「這些傢伙還算是人嗎?有這樣的警察,便會有楊佳那樣的反抗者。」如此看來,余傑先生是完全改變看法了。以余先生的聰明才智,本來不需要非要有切身之痛,才會有這樣的認識和感慨,若是真正的「人民的兒子」,想想中共統治六十年來死於無辜的數千萬寃魂,早就應該有此覺悟和認識了。
余傑先生「我們唯有勇氣和謙卑」一文,本來寫得十分正氣感人,可惜畫蛇添足地添了一段:「我在美國舊金山和洛杉磯地區訪問了若干華人教會……我認為憲章的最後定稿對於信仰與人權、憲政的關係未能作出深入的分析和清晰的厘定,從而使得憲章“先天不足”」。「遺憾的是,在零八憲章中只有對現實政治狀況的建言與未來的政治格局的期望,而沒有對民主、憲政、人權、自由的根源作進一步探求,…….用無神論來反對無神論是不可能成功的。」「基督信仰相信人是上帝所造,人因被造而平等……所以任何人都不能奴役其他人;而唯物主義認為,人是由猴子進化而來,……因此可以被當作實現某一偉大理念的工具,甚至被作為犧牲品。」「要徹底改變由人的罪性帶來的專制與暴虐,便需要從無神論和唯物論的泥沼中抬起頭來仰望蒼穹以及創造蒼穹的上帝。」
竊以為余先生又一次為宗教信仰走火入魔了,照余先生的說法,零八憲章就不是政治宣言而是基督教義了。沒錯,西方民主國家之所以能政治穩定、經濟繁榮,除了有法治之外,法律管制不到的地方,全靠人民大眾行善除惡的宗教信仰維持秩序,這正是中國大陸最缺乏的,也是現在毒貨泛濫的道德根源。但是,不能反過來說,只有全民都信仰基督教,才可以實現民主自由和人權。因為他們是普世價值,意思就是不分民族、階級、信仰……都普遍認同的,不是基督教徒的專利。人類社會如果沒有一個共同的價值觀,就會秩序大亂。毛澤東就是一個典型的惡例,他批判數千年來人類共同認為好的善行,宣揚人類共同認為不好的惡行,價值觀道德觀的混亂,造成了共產中國六十年來的社會混亂,至今不但仍未得到平息,反而越演越烈。事實上,人類除了基督教之外,還有很多宗教信仰:天主教、伊斯蘭教、東正教、猶太教、佛教……他們所信仰的神聖、他們的教義各不相同,但都是教人行善除惡的正教。有很多以這些宗教為主、為國教的國家和民族也都享有民主自由,並非只有基督教國家才有權享有民主自由。
共產黨之所以不把人當人看待,並不是因為他們相信人是猴子進化而來,而是因為他們信奉所謂「階級鬥爭」,把人劃分成不同的階級,給某一些階級的人背上「原罪」,要從精神上肉體上消滅這些「敵人」。雖然原教旨馬克思主義也說:「無產階級要解放全人類才能最後解放自己。」可是列寧毛澤東將「解放全人類」的過程發展成「無產階級專政」,於是才上演了余傑先生所說的「蘇聯的古拉格群島和中國的勞改營」這樣的人奴役人、人消滅人的慘劇。至於余先生說的「納粹德國奧斯威辛集中營」,筆者認為那也是因為希特勒奉行類似共產主義的所謂「國家社會主義」,實質是極端民族主義所做成的悲劇。而這些人間悲劇產生的原因,似乎與基督教認為上帝造人以及唯物主義認為猴子進化成人的分歧無關。竊以為民主自由人權屬於社會科學問題、人類起源則屬於自然科學問題,「零八憲章」是一篇中國人的政治宣言,余傑先生指責他沒有解決無神論這個「根本問題」,實在有些強人所難,更有些風牛馬不相及。憲章指出要有宗教信仰自由已經足夠,本身已經包括了有神論和無神論的信仰自由,而有神論者的信仰也包括各種不同的宗教,余傑先生以基督教為「大一統」,無形中就已經從另一個方向重復了共產黨的宗教專制。
余傑先生在這篇文章中另一個更大的錯誤之處是將法輪功置於對立面,余先生說:「在文體、文風及思維方式上,“零八憲章”與海外法輪功群體所炮製的“九評共產黨”形成兩極狀態。……“九評共產黨”是毛時代語言方式與鬥爭哲學的殘留,是共產黨的方式反對共產黨……」儘管筆者完全理解余先生對“九評共產黨”在文體、文風及思維方式上的批評,但是余先生使用了「炮製」一詞,表露了一種敵對的情緒,如同將楊佳比作希特勒一樣,難道這就是余先生所說的「謙卑」嗎?(筆者揣測余先生的所謂「謙卑」僅僅是對耶蘇基督而言,對同樣是反專制爭民主的朋友就變成「驕橫」了)用共產黨的話來說就是「站錯了立場」,這也是余傑先生經常與大多數反專制爭民主的朋友意見相左的原因。這就是為什麼筆者對余傑先生提出批評,同時也是為什麼非常贊同張三一言先生所說的:「中國社會進步和民主進程不是任何一個派別或任何一個人的專利,而是全民的事業。……我主張,最低限度大家各做各的互不踩台、互不干預;最佳的是各方互相配合。」,因為筆者認為,這才是對待民主事業的正確態度。
以上所說的其實都是不同觀點的討論,余傑先生有不同的觀點很正常,大家可以通過理性的討論找出正確的答案,為中國民主化出一份力。可是如果付諸行動,特別是代表一個組織,就會給民主化進程帶來了危害。一位香港作家曾經和我談起有朋友鼓勵和介紹他參加「獨立中文筆會」,但是他對余先生白宮拒郭行為非常不滿,所以婉拒參加;無獨有偶,前兩年我也遇到過同樣的事情,也是因為對余先生的行為很不認同,所以也婉拒參加,而選擇了「國際筆會香港中國筆會」(前身是蔡元培、胡適、林語堂、梁實秋等先生在中國大陸創辦的「國際筆會中國筆會」)。因為我覺得,如果參加一個組織,不但意味著認同這個組織的章程,而且意味著認同其領導人的作法。竊以為布殊總統在白宮會見在華盛頓的大陸民運人士,是表達美國政府和人民對中國民主運動的支持,是送給全中國人民的禮物,不是給余先生一個人的榮耀,余先生當時的行為以及事後文過飾非的強辯,給人的印象就是典型的毛澤東紅衛兵作風,「窩裏鬥」居然鬥到美國白宮,太丟臉了!令我覺得無法接受。當時一個美國朋友對我說:「They know what is undemocratic, but they don't know what democracy is.」(他們知道什麼是不民主,但是他們不知道什麼是民主)。可見,余先生的行為已經影響到「獨立中文筆會」的信譽,如果有機會像毛澤東一樣處於權力頂峰,這種毛澤東式的作派就勢必會給中國人民帶來極大的禍害。
劉曉波、余傑先生等國內青年才俊,代表了中國民主化的希望和未來,任重而道遠,所以筆者才不揣冒昧提出以上的個人看法,衷心希望中國民主化少走彎路,早日成功。無論如何,筆者十分贊同今天曾節明先生在「議報」第386期上「劉曉波的可貴精神和自我超越」一文所說:「余傑有些行為雖然很不好,但他畢竟是反專制的,他能夠在國內吸引大批粉絲,其啟蒙作用是不能抹殺的。」更加同意曾先生說的:「國內反對派才是反專制的主力軍。」筆者衷心希望余傑先生吸取深刻的教訓,大家一起共同在爭取民主的過程中學習民主,完善自己,不知余傑先生以為然否?
(寫於08年12月22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刊於08年12月30日「縱覽中國」)
張先生「反對把楊佳和劉曉波對立起來」一文說:
……
当刘晓波以原始正义贬低杨佳时,我反对这个贬低;当他发起08宪章时,我支持他的正确做法。
当余杰把杨佳视作纳粹时,我反对这种歪曲行为;当他作一些有益自由民主的事时,我支持他的努力。
……
我支持的是他们的正当行为,反对的是他们的恶行。
我认为中国社会进步和民主进程不是任何一个派别或任何一个人的专利,而是全民的事业。…….所以,我认为杨佳们有杨佳们的作用,刘晓波们(在反专制不反民众时)有刘晓波们的作用,都应该支持。没有理由更没有必要把杨佳和刘晓波对立起来;有此无彼。
我主张,最低限度大家各做各的互不踩台、互不干预;最佳的是各方互相配合。
这是我支持杨佳义行和刘晓波与他人一齐发起08宪章运动的理由。
我覺得張先生說得很對,筆者也有些話早就想說,一直沒有說出來。前幾天(12月19日)看到了余傑先生「我們唯有勇氣和謙卑」一文(見海外各大網站):劉曉波先生這次發起「零八憲章」簽名、余傑先生從美國趕回、很多大陸人士真名簽署都很令人感佩。我也不應該怕得罪人,像張先生一樣,看到了民主運動的缺點就要指出來,供大家參考,希望有助於民主運動。
筆者一直很喜歡看余傑先生的文章,觀點鮮明、分析透徹、有理有據、特別是文字水準很高。但最近看到余先生「莫將罪犯當英雄」一文(見「開放」11月號),感到余先生是有些走火入魔「聰明反被聰明誤」了。余傑先生用西方現代的法律和道德標準以及基督教義衡量楊佳案,認為「不可殺人」是上帝的意旨,「楊佳也沒有殺人的權利,在此意義上,那些讚美殺人行為的人,與殺人者同一類了。」筆者不敢苟同。竊以為楊佳案與其說是一般的刑事案,不如說是政治案。他和中國大陸無日無之的殺人案不同的地方,就是案發的原因不是一般的經濟糾紛,矛盾衝突,更不是情殺、劫殺、謀殺……,他是由國家公器濫用公權力侵犯人身,而國家公民正當權益得不到保護產生的,案發的根本原因在於國家公器已經淪為惡器。在西方民主法治國家,公民尚且有「公民抗命」的權利抵抗惡法;在專制人治的中國大陸,為什麼不容許楊佳「公民抗命」?如果要追究刑責,首先要追究的就是這些惡器惡法,其次才是追究楊佳;而在追究的過程中,必須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維護楊佳楊母的權益。可是,中國大陸對這兩點根本就做不到,完全本末倒置,這才是引起廣泛激烈民憤原因。關於此案,筆者已經發表了多篇文章,在此不贅,余先生有興趣討論的話,請查閱。筆者建議余先生不妨考慮一下,楊佳案發生後,網上數萬條跟貼、上海法院前近千人的集會、知名人士的聯名上書、海內外學者艾未未、何清漣、龍應台等的分析評論,難道都錯了嗎?人們譴責司法不公,不等於「讚美殺人」。令人驚喜的是,昨天(12月21日)看到余傑先生的新作「探訪劉霞受阻記」,文內說:「這些傢伙還算是人嗎?有這樣的警察,便會有楊佳那樣的反抗者。」如此看來,余傑先生是完全改變看法了。以余先生的聰明才智,本來不需要非要有切身之痛,才會有這樣的認識和感慨,若是真正的「人民的兒子」,想想中共統治六十年來死於無辜的數千萬寃魂,早就應該有此覺悟和認識了。
余傑先生「我們唯有勇氣和謙卑」一文,本來寫得十分正氣感人,可惜畫蛇添足地添了一段:「我在美國舊金山和洛杉磯地區訪問了若干華人教會……我認為憲章的最後定稿對於信仰與人權、憲政的關係未能作出深入的分析和清晰的厘定,從而使得憲章“先天不足”」。「遺憾的是,在零八憲章中只有對現實政治狀況的建言與未來的政治格局的期望,而沒有對民主、憲政、人權、自由的根源作進一步探求,…….用無神論來反對無神論是不可能成功的。」「基督信仰相信人是上帝所造,人因被造而平等……所以任何人都不能奴役其他人;而唯物主義認為,人是由猴子進化而來,……因此可以被當作實現某一偉大理念的工具,甚至被作為犧牲品。」「要徹底改變由人的罪性帶來的專制與暴虐,便需要從無神論和唯物論的泥沼中抬起頭來仰望蒼穹以及創造蒼穹的上帝。」
竊以為余先生又一次為宗教信仰走火入魔了,照余先生的說法,零八憲章就不是政治宣言而是基督教義了。沒錯,西方民主國家之所以能政治穩定、經濟繁榮,除了有法治之外,法律管制不到的地方,全靠人民大眾行善除惡的宗教信仰維持秩序,這正是中國大陸最缺乏的,也是現在毒貨泛濫的道德根源。但是,不能反過來說,只有全民都信仰基督教,才可以實現民主自由和人權。因為他們是普世價值,意思就是不分民族、階級、信仰……都普遍認同的,不是基督教徒的專利。人類社會如果沒有一個共同的價值觀,就會秩序大亂。毛澤東就是一個典型的惡例,他批判數千年來人類共同認為好的善行,宣揚人類共同認為不好的惡行,價值觀道德觀的混亂,造成了共產中國六十年來的社會混亂,至今不但仍未得到平息,反而越演越烈。事實上,人類除了基督教之外,還有很多宗教信仰:天主教、伊斯蘭教、東正教、猶太教、佛教……他們所信仰的神聖、他們的教義各不相同,但都是教人行善除惡的正教。有很多以這些宗教為主、為國教的國家和民族也都享有民主自由,並非只有基督教國家才有權享有民主自由。
共產黨之所以不把人當人看待,並不是因為他們相信人是猴子進化而來,而是因為他們信奉所謂「階級鬥爭」,把人劃分成不同的階級,給某一些階級的人背上「原罪」,要從精神上肉體上消滅這些「敵人」。雖然原教旨馬克思主義也說:「無產階級要解放全人類才能最後解放自己。」可是列寧毛澤東將「解放全人類」的過程發展成「無產階級專政」,於是才上演了余傑先生所說的「蘇聯的古拉格群島和中國的勞改營」這樣的人奴役人、人消滅人的慘劇。至於余先生說的「納粹德國奧斯威辛集中營」,筆者認為那也是因為希特勒奉行類似共產主義的所謂「國家社會主義」,實質是極端民族主義所做成的悲劇。而這些人間悲劇產生的原因,似乎與基督教認為上帝造人以及唯物主義認為猴子進化成人的分歧無關。竊以為民主自由人權屬於社會科學問題、人類起源則屬於自然科學問題,「零八憲章」是一篇中國人的政治宣言,余傑先生指責他沒有解決無神論這個「根本問題」,實在有些強人所難,更有些風牛馬不相及。憲章指出要有宗教信仰自由已經足夠,本身已經包括了有神論和無神論的信仰自由,而有神論者的信仰也包括各種不同的宗教,余傑先生以基督教為「大一統」,無形中就已經從另一個方向重復了共產黨的宗教專制。
余傑先生在這篇文章中另一個更大的錯誤之處是將法輪功置於對立面,余先生說:「在文體、文風及思維方式上,“零八憲章”與海外法輪功群體所炮製的“九評共產黨”形成兩極狀態。……“九評共產黨”是毛時代語言方式與鬥爭哲學的殘留,是共產黨的方式反對共產黨……」儘管筆者完全理解余先生對“九評共產黨”在文體、文風及思維方式上的批評,但是余先生使用了「炮製」一詞,表露了一種敵對的情緒,如同將楊佳比作希特勒一樣,難道這就是余先生所說的「謙卑」嗎?(筆者揣測余先生的所謂「謙卑」僅僅是對耶蘇基督而言,對同樣是反專制爭民主的朋友就變成「驕橫」了)用共產黨的話來說就是「站錯了立場」,這也是余傑先生經常與大多數反專制爭民主的朋友意見相左的原因。這就是為什麼筆者對余傑先生提出批評,同時也是為什麼非常贊同張三一言先生所說的:「中國社會進步和民主進程不是任何一個派別或任何一個人的專利,而是全民的事業。……我主張,最低限度大家各做各的互不踩台、互不干預;最佳的是各方互相配合。」,因為筆者認為,這才是對待民主事業的正確態度。
以上所說的其實都是不同觀點的討論,余傑先生有不同的觀點很正常,大家可以通過理性的討論找出正確的答案,為中國民主化出一份力。可是如果付諸行動,特別是代表一個組織,就會給民主化進程帶來了危害。一位香港作家曾經和我談起有朋友鼓勵和介紹他參加「獨立中文筆會」,但是他對余先生白宮拒郭行為非常不滿,所以婉拒參加;無獨有偶,前兩年我也遇到過同樣的事情,也是因為對余先生的行為很不認同,所以也婉拒參加,而選擇了「國際筆會香港中國筆會」(前身是蔡元培、胡適、林語堂、梁實秋等先生在中國大陸創辦的「國際筆會中國筆會」)。因為我覺得,如果參加一個組織,不但意味著認同這個組織的章程,而且意味著認同其領導人的作法。竊以為布殊總統在白宮會見在華盛頓的大陸民運人士,是表達美國政府和人民對中國民主運動的支持,是送給全中國人民的禮物,不是給余先生一個人的榮耀,余先生當時的行為以及事後文過飾非的強辯,給人的印象就是典型的毛澤東紅衛兵作風,「窩裏鬥」居然鬥到美國白宮,太丟臉了!令我覺得無法接受。當時一個美國朋友對我說:「They know what is undemocratic, but they don't know what democracy is.」(他們知道什麼是不民主,但是他們不知道什麼是民主)。可見,余先生的行為已經影響到「獨立中文筆會」的信譽,如果有機會像毛澤東一樣處於權力頂峰,這種毛澤東式的作派就勢必會給中國人民帶來極大的禍害。
劉曉波、余傑先生等國內青年才俊,代表了中國民主化的希望和未來,任重而道遠,所以筆者才不揣冒昧提出以上的個人看法,衷心希望中國民主化少走彎路,早日成功。無論如何,筆者十分贊同今天曾節明先生在「議報」第386期上「劉曉波的可貴精神和自我超越」一文所說:「余傑有些行為雖然很不好,但他畢竟是反專制的,他能夠在國內吸引大批粉絲,其啟蒙作用是不能抹殺的。」更加同意曾先生說的:「國內反對派才是反專制的主力軍。」筆者衷心希望余傑先生吸取深刻的教訓,大家一起共同在爭取民主的過程中學習民主,完善自己,不知余傑先生以為然否?
(寫於08年12月22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刊於08年12月30日「縱覽中國」)
也說民主自由和普世價值
(廣州)回頭
(這是我幫朋友歐先生改寫的文章,他在「爭鳴」等雜誌發表過多篇文章——李大立註)
時至今日,民主自由已是普世價值,連不丹這樣的小王國都民主化了。鑒於國內外要求民主的呼聲高漲,溫家寶不得不承認民主自由是普世價值。可是,中共黨刋「求是」雜誌隨即發表了「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人權不是“普世价值”」的文章,語氣強硬地聲稱「宣揚普世價值不是什麼純粹的學術問題,而是有著鮮明的政治目的」、「既然擁有十三億人口的中國不贊成或沒有實行他們所說的普世價值,這種價值觀念怎麼能說是普世的呢?」他們實在太不知羞恥了!事實上,今天在中國大陸不罵共產黨的人幾乎沒有,起碼已經很少;不要民主自由的人也幾乎沒有,起碼已經很少。所以中共「求是」雜誌所說的「十三億人口的中國不贊成……」完全是胡扯!但他說「十三億人口的中國沒有實行」倒是事實,這恰恰說明了中共權力集團與民意為敵。
在中國,你一說民主、自由,就會有人站出來教訓你,「民主、自由不是絕對的,是相對的」。誰說過民主自由由是絕對的了?他們相對什麼?
共產黨奪取政權以前,為了爭取民心,打出民主自由的旗號,那時他們可從來沒有說過「民主自由是相對的」。一旦奪得政權以後,就強調「民主自由不是絕對的」,其用心就是要收回他們曾經對億萬群眾的莊嚴承諾,剝奪人民大眾享有民主自由的權利,做他們獨裁專制政權的順民。
關於民主和自由,一九五六年毛澤東有一段經典的說法:「民主集中制是國家政治經濟生活的重要指導原則,要創造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按照共產黨的說法:民主相對集中而言,名為「民主集中制」。為了集中才要民主,集中是目的,民主是手段。連中共特務頭子康生都說過:「民主集中制,關鍵在集中。」言下之意,民主不過是招牌,集中才是實質。什麼是集中?集中就是共產黨領導。共產黨說他們「三個代表」,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可以為民作主,所以,共產黨執政就已經「體現了最大的民主」。在這種共產黨包辦一切的情況下,絕對不可能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共產黨統治近六十年的歷史事實証明了這一點,毛澤東的說詞不過是自相矛盾和白日做夢。他們冠冕堂皇地說:走群眾路線,聽取群眾意見,集思廣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然后把正確意見集中起來,形成一股力量,由共產黨領導人民去作戰和建設。根據他們的理解,這就是他們的所謂「民主」了,就如同他們恬不知恥地宣稱「吃飯就是最大的人權」一樣無知無恥,他們根本就不懂得什麼是民主!
同時,共產黨認為,自由是相對紀律而言。紀律是目的,自由是手段。什麼是紀律?紀律就是「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在黨內有「鐵的紀律」,一旦加入共產黨,就等於簽了「生死契約」,就算是不再認同黨的主張,也不可以退出,否則就成了「革命叛徒」,惹來殺身之禍。當年周恩來康生指揮「紅隊」殘忍地殺害顧順章全家大小連保姆在內十三口,就是例證。林彪有句名言:誰要是反對毛澤東,「全黨共討之,全國共誅之」。總之,在共產黨看來,全體共產黨員,甚至全國人民都是「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中央服從領袖」的「馴服工具」,完全沒有個人思想和自由。共產黨執政後,剝奪了幾乎全體公民所有的個人自由:比如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遷徙自由、擇業自由……,甚至擇偶自由都受到了嚴重的干預,幾十年來,造成了一個全世界最大最殘酷最黑暗的奴隸社會。
對民主和自由的理解,民主憲政與專制獨裁之間有著根本的,截然不同的立場和觀點。
民主憲政對民主自由的理念,也和對世間其他所有事物一樣,認為都是相對的,從來沒有認為民主和自由是絕對的。在民主國家裏雖然沒有「集中」和「紀律」這樣的名詞和概念。但是他們的民主自由也是通過「相對」的機制和法制實現的:
一,民主不但是一種政治理念,更是一種管治國家的方法,它需要通過一定的機制來體現:比如定期普選總統、議會和地方政府,通過立法司法機關制衡他們的權力、通過輿論監督他們的運作。因為以民為主來管治國家,不等於說每個公民都執政,於是須要集中一下,普選出一位執政者為大家服務,讓這位執政者貫徹人民的意志,既有發揮個人天才的權限又同時受大家嚴格監督,如果大眾不滿意,就讓他下台,這就是迄今為止人類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實現民主的方法。
二,個人自由也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它必須以不侵害別人的自由為原則。為了社會公眾都享有自由的權利,需要有合理的約束,於是需要集中公民的意志訂立公正嚴明的法律。為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必須人人服從法律(紀律),所以,只有法治社會,才會有真正的自由。
從這個意義上,不妨說民主憲政對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關係的看法,和獨裁專制完全相反。正確的看法應該是:集中是相對民主而言,為了民主才要集中,民主是目的,集中為手段;紀律相對自由而言,為了自由才要紀律,自由是目的,紀律為自由服務。
在中國,說起民主自由,還有一些人會這樣教訓你:「民主自由是西方的東西,不符合中國的國情。」獨裁專制的共產黨,除了玩弄什麼「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個人自由服從集體」這種偷換概念,愚弄民眾,實質上扼殺民主自由的卑鄙手段之外,他們還一直宣稱民主自由是西方資產階級的東西,是虛偽的;只有社會主義的民主自由才是真實的,「西方民主」成了獨裁者否認民主最常用的說法。其實,民主就是民主,自由就是自由,他們是具有普世價值的理念,是全人類智慧的結晶,是全人類共同的寶貴財富,人為地把他分為西方東方,既無知又無聊。
民主自由並不僅僅屬於西方國家,東方國家中也有很多民主國家:日本、韓國、印度、印尼、馬來西亞、泰國、……中國人的台灣、前共產國家蒙古、甚至連小國不丹都已紛紛走上民主之途。只不過是因為東方國家與西方國家相比,政治經濟發展比較晚,很多國家曾經長期被封建王朝統治,有些國家和地區曾經是殖民地,所以產生一種錯覺而已。西方國家也不全都是民主國家,其中經濟落後的蘇聯、東歐都曾經被共產專制長期統治過,西半球的古巴至今仍然是專制國家,並且是唯一被孤立在美洲經濟共同體外的國家。所以說,共產黨將民主自由分成東方西方與世界現實也不相符。
實際上,西方民主國家中你聽不到任何「爭取民主」的聲音,因為它們的公民都自由地充分地行使著他們法定的權利,他們可以定期選舉,他們可以發出不同的聲音,他們可以監督政府,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只要不影響別人。相反,從蘇聯東歐到中國朝鮮、古巴越南,雖然都宣稱自己是民主國家,「憲法」也明文載有各種自由,可是,那裏的人民沒有一丁點民主自由權利,他們遭受著思想和行為的奴役,這些國家都成了臭名昭著的專制極權國家。
在我們這樣年齡的人都知道,在中國這叫「人民民主」。用毛澤東的話來說,就是將全體公民分為「人民」和「敵人」兩種,地富反壞右資……都帶有「原罪」,都屬於「敵人」,被「人民」實行專政,被剝奪一切權利。而所謂的「人民」所享有的民主權利,也不過是在官辦的「選舉」中扮演選舉機器的角色,他們的個人自由則同樣被剝奪殆盡。毛澤東想當然地說,社會主義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最廣泛的民主」。可惜,歷史的發展打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所謂「社會主義國家」的前蘇聯和東歐國家、蒙古的人民都把「自己的政權」給推翻了,他們都不願意要這種「真民主」了、都不願意再當這樣的「國家主人」了;而寧願接受西方國家的「假民主」、寧願當一個普通的「國家公民」。趙紫陽曾經說過:「西方國家也沒有絕對的自由,美國總統在交通紅燈面前也要停車。」可見這些土共連什麼是自由?什麼是法律?都搞不清楚,他們以為只有好像在中國大陸,大官出巡,空中禁飛,火車汽車停駛,前呼後擁,一路綠燈才是「絕對自由」!?和這些土包子討論民主和自由簡直是對牛彈琴!
共產黨的本質就是一個流氓武裝集團,他們暴力奪取政權的歷史,注定了他們必然會使用一切包括武力的和非武力的手段,去維護他們的專制極權。事實勝於雄辯 ,共產黨敵視民主自由,不過是為了維持他們搖搖欲墜的專制極權,任何狡辯都欺騙不了人民。共產黨最失敗的地方,就是視億萬民眾為阿斗,以為可以隨便欺騙,隨便指使,他們忘記了祖師爺毛澤東的教訓:「人民群眾才是真正英雄。」
(2008年11月20日廣州)
(首刋於08年12月15日第385期「議報」)
(這是我幫朋友歐先生改寫的文章,他在「爭鳴」等雜誌發表過多篇文章——李大立註)
時至今日,民主自由已是普世價值,連不丹這樣的小王國都民主化了。鑒於國內外要求民主的呼聲高漲,溫家寶不得不承認民主自由是普世價值。可是,中共黨刋「求是」雜誌隨即發表了「民主、自由、平等、博爱、人權不是“普世价值”」的文章,語氣強硬地聲稱「宣揚普世價值不是什麼純粹的學術問題,而是有著鮮明的政治目的」、「既然擁有十三億人口的中國不贊成或沒有實行他們所說的普世價值,這種價值觀念怎麼能說是普世的呢?」他們實在太不知羞恥了!事實上,今天在中國大陸不罵共產黨的人幾乎沒有,起碼已經很少;不要民主自由的人也幾乎沒有,起碼已經很少。所以中共「求是」雜誌所說的「十三億人口的中國不贊成……」完全是胡扯!但他說「十三億人口的中國沒有實行」倒是事實,這恰恰說明了中共權力集團與民意為敵。
在中國,你一說民主、自由,就會有人站出來教訓你,「民主、自由不是絕對的,是相對的」。誰說過民主自由由是絕對的了?他們相對什麼?
共產黨奪取政權以前,為了爭取民心,打出民主自由的旗號,那時他們可從來沒有說過「民主自由是相對的」。一旦奪得政權以後,就強調「民主自由不是絕對的」,其用心就是要收回他們曾經對億萬群眾的莊嚴承諾,剝奪人民大眾享有民主自由的權利,做他們獨裁專制政權的順民。
關於民主和自由,一九五六年毛澤東有一段經典的說法:「民主集中制是國家政治經濟生活的重要指導原則,要創造一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按照共產黨的說法:民主相對集中而言,名為「民主集中制」。為了集中才要民主,集中是目的,民主是手段。連中共特務頭子康生都說過:「民主集中制,關鍵在集中。」言下之意,民主不過是招牌,集中才是實質。什麼是集中?集中就是共產黨領導。共產黨說他們「三個代表」,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可以為民作主,所以,共產黨執政就已經「體現了最大的民主」。在這種共產黨包辦一切的情況下,絕對不可能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共產黨統治近六十年的歷史事實証明了這一點,毛澤東的說詞不過是自相矛盾和白日做夢。他們冠冕堂皇地說:走群眾路線,聽取群眾意見,集思廣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然后把正確意見集中起來,形成一股力量,由共產黨領導人民去作戰和建設。根據他們的理解,這就是他們的所謂「民主」了,就如同他們恬不知恥地宣稱「吃飯就是最大的人權」一樣無知無恥,他們根本就不懂得什麼是民主!
同時,共產黨認為,自由是相對紀律而言。紀律是目的,自由是手段。什麼是紀律?紀律就是「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在黨內有「鐵的紀律」,一旦加入共產黨,就等於簽了「生死契約」,就算是不再認同黨的主張,也不可以退出,否則就成了「革命叛徒」,惹來殺身之禍。當年周恩來康生指揮「紅隊」殘忍地殺害顧順章全家大小連保姆在內十三口,就是例證。林彪有句名言:誰要是反對毛澤東,「全黨共討之,全國共誅之」。總之,在共產黨看來,全體共產黨員,甚至全國人民都是「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中央服從領袖」的「馴服工具」,完全沒有個人思想和自由。共產黨執政後,剝奪了幾乎全體公民所有的個人自由:比如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結社自由、遷徙自由、擇業自由……,甚至擇偶自由都受到了嚴重的干預,幾十年來,造成了一個全世界最大最殘酷最黑暗的奴隸社會。
對民主和自由的理解,民主憲政與專制獨裁之間有著根本的,截然不同的立場和觀點。
民主憲政對民主自由的理念,也和對世間其他所有事物一樣,認為都是相對的,從來沒有認為民主和自由是絕對的。在民主國家裏雖然沒有「集中」和「紀律」這樣的名詞和概念。但是他們的民主自由也是通過「相對」的機制和法制實現的:
一,民主不但是一種政治理念,更是一種管治國家的方法,它需要通過一定的機制來體現:比如定期普選總統、議會和地方政府,通過立法司法機關制衡他們的權力、通過輿論監督他們的運作。因為以民為主來管治國家,不等於說每個公民都執政,於是須要集中一下,普選出一位執政者為大家服務,讓這位執政者貫徹人民的意志,既有發揮個人天才的權限又同時受大家嚴格監督,如果大眾不滿意,就讓他下台,這就是迄今為止人類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實現民主的方法。
二,個人自由也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它必須以不侵害別人的自由為原則。為了社會公眾都享有自由的權利,需要有合理的約束,於是需要集中公民的意志訂立公正嚴明的法律。為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由,必須人人服從法律(紀律),所以,只有法治社會,才會有真正的自由。
從這個意義上,不妨說民主憲政對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關係的看法,和獨裁專制完全相反。正確的看法應該是:集中是相對民主而言,為了民主才要集中,民主是目的,集中為手段;紀律相對自由而言,為了自由才要紀律,自由是目的,紀律為自由服務。
在中國,說起民主自由,還有一些人會這樣教訓你:「民主自由是西方的東西,不符合中國的國情。」獨裁專制的共產黨,除了玩弄什麼「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個人自由服從集體」這種偷換概念,愚弄民眾,實質上扼殺民主自由的卑鄙手段之外,他們還一直宣稱民主自由是西方資產階級的東西,是虛偽的;只有社會主義的民主自由才是真實的,「西方民主」成了獨裁者否認民主最常用的說法。其實,民主就是民主,自由就是自由,他們是具有普世價值的理念,是全人類智慧的結晶,是全人類共同的寶貴財富,人為地把他分為西方東方,既無知又無聊。
民主自由並不僅僅屬於西方國家,東方國家中也有很多民主國家:日本、韓國、印度、印尼、馬來西亞、泰國、……中國人的台灣、前共產國家蒙古、甚至連小國不丹都已紛紛走上民主之途。只不過是因為東方國家與西方國家相比,政治經濟發展比較晚,很多國家曾經長期被封建王朝統治,有些國家和地區曾經是殖民地,所以產生一種錯覺而已。西方國家也不全都是民主國家,其中經濟落後的蘇聯、東歐都曾經被共產專制長期統治過,西半球的古巴至今仍然是專制國家,並且是唯一被孤立在美洲經濟共同體外的國家。所以說,共產黨將民主自由分成東方西方與世界現實也不相符。
實際上,西方民主國家中你聽不到任何「爭取民主」的聲音,因為它們的公民都自由地充分地行使著他們法定的權利,他們可以定期選舉,他們可以發出不同的聲音,他們可以監督政府,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只要不影響別人。相反,從蘇聯東歐到中國朝鮮、古巴越南,雖然都宣稱自己是民主國家,「憲法」也明文載有各種自由,可是,那裏的人民沒有一丁點民主自由權利,他們遭受著思想和行為的奴役,這些國家都成了臭名昭著的專制極權國家。
在我們這樣年齡的人都知道,在中國這叫「人民民主」。用毛澤東的話來說,就是將全體公民分為「人民」和「敵人」兩種,地富反壞右資……都帶有「原罪」,都屬於「敵人」,被「人民」實行專政,被剝奪一切權利。而所謂的「人民」所享有的民主權利,也不過是在官辦的「選舉」中扮演選舉機器的角色,他們的個人自由則同樣被剝奪殆盡。毛澤東想當然地說,社會主義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最廣泛的民主」。可惜,歷史的發展打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所謂「社會主義國家」的前蘇聯和東歐國家、蒙古的人民都把「自己的政權」給推翻了,他們都不願意要這種「真民主」了、都不願意再當這樣的「國家主人」了;而寧願接受西方國家的「假民主」、寧願當一個普通的「國家公民」。趙紫陽曾經說過:「西方國家也沒有絕對的自由,美國總統在交通紅燈面前也要停車。」可見這些土共連什麼是自由?什麼是法律?都搞不清楚,他們以為只有好像在中國大陸,大官出巡,空中禁飛,火車汽車停駛,前呼後擁,一路綠燈才是「絕對自由」!?和這些土包子討論民主和自由簡直是對牛彈琴!
共產黨的本質就是一個流氓武裝集團,他們暴力奪取政權的歷史,注定了他們必然會使用一切包括武力的和非武力的手段,去維護他們的專制極權。事實勝於雄辯 ,共產黨敵視民主自由,不過是為了維持他們搖搖欲墜的專制極權,任何狡辯都欺騙不了人民。共產黨最失敗的地方,就是視億萬民眾為阿斗,以為可以隨便欺騙,隨便指使,他們忘記了祖師爺毛澤東的教訓:「人民群眾才是真正英雄。」
(2008年11月20日廣州)
(首刋於08年12月15日第385期「議報」)
Sunday, December 21, 2008
我們每個人都欠下了他一份人情
楊佳案發生後,筆者不揣拙劣寫了幾篇文章,發表於香港「爭鳴」雜誌及海外網站,想為楊佳及楊母討個公道。數十名知名學者教授聯名上書,呼龥特赦楊佳,大家都希望中共當局能聽到民眾的呼聲,考慮民意,將此案作為特殊案件處理(該案集中地突顯了當今大陸激烈的社會矛盾,屬於典型案例,具廣泛的代表性,其政治含意非一般刑事案件可比)。著名學者何清漣認為:「楊佳案承載了太多的民意,民意希望當局通過此案認真檢討政府罔顧民生,迷信暴力的過錯。」該案辯護律師劉原引述「某著名法學專家」的話說:「這是一個值得認真研究、分析以及在制度層面進行推敲的典型事件。」可惜,胡溫政權不改以往毛澤東時代那種無法無天「從快從嚴」的法外手段,匆匆處死楊佳,留下了許多永遠無法解釋的疑點污點,對此當局連一個「說法」都沒有,何以服人?中共這樣做,不但自摑「依法執政」的耳光,更激起了新的民憤。別看一時半會似乎風平浪靜,其實,仇恨的種子已經深深地埋在廣大民眾的心中,用陳毅的話來說就是:「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條規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中共當局簽過字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對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確定他在一件訴訟案中的權利和義務時,人人有資格由一個依法設立的、合格的、獨立的和不偏不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不久前,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先生還說:「判不判死刑的三條標準,其中一條是“要以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感覺為依據”。」那麼,上海法院前近千人的集會、網絡上數萬條跟貼、知名人士的聯名上書、海內外輿論清楚表達的意向,難道還不代表「人民群眾的感覺」?!
據海外消息報道,楊佳26日被祕密處死,中國大陸各主要網站被全面封鎖消息,只有騰訊網在當天11時登出消息,網友評論隨即一發不可收拾,僅一小時,飊升超過九萬一千條,被官方刪剩七十一條,可是就在這區區七十一條裏,也不完全是為官方說話。網友搶救下來的跟貼有:「楊佳死,中國亡」、「今天為楊佳送行,明天為中共送葬」、「楊佳為民族覺醒拉開了鐵幕」、「一個楊佳倒下了,千萬個楊佳站起來」、「楊佳不愧為時代英雄」……。其中最令筆者感動的一條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欠下他一份人情。」
是的,在今天中國特殊的環境下,發生了特殊的楊佳案,正如中國大陸劉水先生在「楊佳撬動了制度轉型的歷史車輪」一文中所說:「中國制度轉型已經和將有許多推動者,推動的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但在中國特殊的政治環境下,楊佳無意間將中國制度轉型的急迫性重重地推了一把,非常悲壯!」上海訪民們在楊佳被處死之後,發起一連串的相關活動。曾經遭受過員警暴行的訪民中,有的為他籌錢募捐,有的打算發起遊行請願,要求北京當局將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撤職。 訪民徐潔琴、張雪琴向海外傳媒表示:「我們上海好多訪民為他抱不平,所以都捐了款,會送到他母親手中,儘管錢不多,代表了我們上海人民的心意。」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同情楊佳?是因為大陸警察對人民群眾太凶殘,太不講道理。不要說國內同胞了,筆者作為一個海外華人,對中國大陸警方的無能無禮也有親身的體會。
前幾年,筆者在紐約因文字來往,認識了一位來自湖南,在紐約辦華文雜誌的劉姓大陸朋友。筆者因事回香港,委託他代為收取餐館買賣尾款四萬多美金。誰知他竟將委託書交給其弟冒名收取款項並在賭場全部輸光,騙我說將長沙的祖屋賣掉以後還款給我。可是兩年多過去了,他弟弟居然躲在長沙逃避美國法律追究。我在香港找到國際刑警中心要求協助,雖然該案犯事人及犯案地點均與香港無關,但仍然得到該中心的幫助。發出公函與北京公安部及湖南省公安廳聯絡,可惜石沉大海。幾個月後他們建議我以受害人名義寫信給北京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廳,同樣杳無音訊。近年來不少香港台灣和海外的犯罪分子「著草」中國大陸,中國大陸一方面對遵紀守法的老百姓如狼似虎,一面又成了這些海外犯罪分子避難的天堂。美國及香港與中國大陸完全相反,在這些法治之區,所有的政府機構均自視人民公僕,如果你給政府部門去信,無論結果如何,總能得到禮貌的答覆。就算有平民寫信給美國總統,一定會得到總統祕書的回覆,甚至有時候會得到美國總統親筆簽名的覆信。可是在中國大陸,所有的政府機構都把自己看作是騎在老百姓頭上的老爺。甚至以為香港已經回歸了,變成了中央政府的下屬,所以連香港政府機構的公函都可以置之不理。對海外機構和海外華人尚且如此,連最起碼禮貌都不懂,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那就更不用說他們是怎樣對待大陸的老百姓了。單是上海一地,被強迫拆遷而打死的老百姓,有名有姓的就有好多個,有些在住所掛出了白布造的「寃」字旗。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和他們的合理要求,在這些人眼裏一錢不值,這就是在中國大陸發生了楊佳案,將來還會不斷發生更多的楊佳案的根本原因。中共一黨專制的社會制度一天不變,「國家機器」公安警察對人民群眾的惡劣態度一天不變,這樣的警民衝突案就一天都不會平息,所謂「和諧社會」永遠都只是一句空話。
楊佳父母親的公開信,特別是說到「代表楊佳在天之靈,跪謝所有關心和幫助過楊佳的人……」閱之催人淚下。其實,應該是我們全體中國人感謝楊佳才對,正如大陸作者彭嘉睦說:「虽然杨佳已经死了,可是他的影响并没有消 失。杨佳已经成为了中国人在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绝望后选择用暴力反抗专制统治者一个象征。」又如石家莊一個遭受監視的異議人士對海外傳媒說:「楊佳真好,他殺了警察以後,警察對我客氣多了」。楊佳代表了全中國受歧視、虐待和壓迫的老百姓,向極權政府發出生命的警告,為全中國人民的人權獻出了生命,我們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感謝他,我們每一個人都欠下了他的一份人情。
(寫於08年12月1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08年12月20日「縱覽中國」)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條規定:「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中共當局簽過字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所有的人在法庭和裁判所前一律平等,在判定對任何人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或確定他在一件訴訟案中的權利和義務時,人人有資格由一個依法設立的、合格的、獨立的和不偏不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不久前,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先生還說:「判不判死刑的三條標準,其中一條是“要以社會和人民群眾的感覺為依據”。」那麼,上海法院前近千人的集會、網絡上數萬條跟貼、知名人士的聯名上書、海內外輿論清楚表達的意向,難道還不代表「人民群眾的感覺」?!
據海外消息報道,楊佳26日被祕密處死,中國大陸各主要網站被全面封鎖消息,只有騰訊網在當天11時登出消息,網友評論隨即一發不可收拾,僅一小時,飊升超過九萬一千條,被官方刪剩七十一條,可是就在這區區七十一條裏,也不完全是為官方說話。網友搶救下來的跟貼有:「楊佳死,中國亡」、「今天為楊佳送行,明天為中共送葬」、「楊佳為民族覺醒拉開了鐵幕」、「一個楊佳倒下了,千萬個楊佳站起來」、「楊佳不愧為時代英雄」……。其中最令筆者感動的一條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欠下他一份人情。」
是的,在今天中國特殊的環境下,發生了特殊的楊佳案,正如中國大陸劉水先生在「楊佳撬動了制度轉型的歷史車輪」一文中所說:「中國制度轉型已經和將有許多推動者,推動的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但在中國特殊的政治環境下,楊佳無意間將中國制度轉型的急迫性重重地推了一把,非常悲壯!」上海訪民們在楊佳被處死之後,發起一連串的相關活動。曾經遭受過員警暴行的訪民中,有的為他籌錢募捐,有的打算發起遊行請願,要求北京當局將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撤職。 訪民徐潔琴、張雪琴向海外傳媒表示:「我們上海好多訪民為他抱不平,所以都捐了款,會送到他母親手中,儘管錢不多,代表了我們上海人民的心意。」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同情楊佳?是因為大陸警察對人民群眾太凶殘,太不講道理。不要說國內同胞了,筆者作為一個海外華人,對中國大陸警方的無能無禮也有親身的體會。
前幾年,筆者在紐約因文字來往,認識了一位來自湖南,在紐約辦華文雜誌的劉姓大陸朋友。筆者因事回香港,委託他代為收取餐館買賣尾款四萬多美金。誰知他竟將委託書交給其弟冒名收取款項並在賭場全部輸光,騙我說將長沙的祖屋賣掉以後還款給我。可是兩年多過去了,他弟弟居然躲在長沙逃避美國法律追究。我在香港找到國際刑警中心要求協助,雖然該案犯事人及犯案地點均與香港無關,但仍然得到該中心的幫助。發出公函與北京公安部及湖南省公安廳聯絡,可惜石沉大海。幾個月後他們建議我以受害人名義寫信給北京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廳,同樣杳無音訊。近年來不少香港台灣和海外的犯罪分子「著草」中國大陸,中國大陸一方面對遵紀守法的老百姓如狼似虎,一面又成了這些海外犯罪分子避難的天堂。美國及香港與中國大陸完全相反,在這些法治之區,所有的政府機構均自視人民公僕,如果你給政府部門去信,無論結果如何,總能得到禮貌的答覆。就算有平民寫信給美國總統,一定會得到總統祕書的回覆,甚至有時候會得到美國總統親筆簽名的覆信。可是在中國大陸,所有的政府機構都把自己看作是騎在老百姓頭上的老爺。甚至以為香港已經回歸了,變成了中央政府的下屬,所以連香港政府機構的公函都可以置之不理。對海外機構和海外華人尚且如此,連最起碼禮貌都不懂,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那就更不用說他們是怎樣對待大陸的老百姓了。單是上海一地,被強迫拆遷而打死的老百姓,有名有姓的就有好多個,有些在住所掛出了白布造的「寃」字旗。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和他們的合理要求,在這些人眼裏一錢不值,這就是在中國大陸發生了楊佳案,將來還會不斷發生更多的楊佳案的根本原因。中共一黨專制的社會制度一天不變,「國家機器」公安警察對人民群眾的惡劣態度一天不變,這樣的警民衝突案就一天都不會平息,所謂「和諧社會」永遠都只是一句空話。
楊佳父母親的公開信,特別是說到「代表楊佳在天之靈,跪謝所有關心和幫助過楊佳的人……」閱之催人淚下。其實,應該是我們全體中國人感謝楊佳才對,正如大陸作者彭嘉睦說:「虽然杨佳已经死了,可是他的影响并没有消 失。杨佳已经成为了中国人在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绝望后选择用暴力反抗专制统治者一个象征。」又如石家莊一個遭受監視的異議人士對海外傳媒說:「楊佳真好,他殺了警察以後,警察對我客氣多了」。楊佳代表了全中國受歧視、虐待和壓迫的老百姓,向極權政府發出生命的警告,為全中國人民的人權獻出了生命,我們每一個中國人都應該感謝他,我們每一個人都欠下了他的一份人情。
(寫於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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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刋於08年12月20日「縱覽中國」)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徹底破產
經歷毛澤東二十七年社會主義試驗,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一場浩劫,中國社會到了崩潰的邊緣,鄧小平為救黨國,不得不改弦更張,放棄計畫經濟,實行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效仿西方國家以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為基礎的資本主義自由經濟體系。和毛澤東時代相比,三十年來的改革開放,確實巨大地改變了經濟面貌和提高了生活水平;可是,與此同時,整個社會道德淪喪,特別是商業道德蕩然無存,毒米(農藥達馬松)、毒麵(滑石粉)、毒蛋(蘇丹紅)、毒肉(哮喘藥)、毒魚(孔雀石綠)、毒菜(滴滴畏)…….直至嬰幼兒的毒奶(三聚氰胺)泛濫成災,真可謂「無毒不丈夫」,至使「中國人民被迫發出最後的吼聲」:「到底吃什麼是安全的?!」甚至殃及全世界,受到世界輿論普遍譴責。胡錦濤責怪「有些幹部對人民大眾的疾苦麻木不仁」、溫家寶責怪「企業家沒有良心」,執政黨根本不明白問題出在哪裏?問題就出在「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
本來,西方國家經過幾個世紀的摸索實驗,形成了今天漸趨完善的民主制度,從而帶來了強盛的經濟。人家在前頭試驗成功了,你在後面照瓢畫葫蘆就是了,可是,中共為了所謂「共產主義理想」,將近一個世紀以來犧牲了上億中國人的性命,面子上下不來,就非要另搞一套,藉口國情特殊,什麼事情前面都要加上「社會主義的」、「中國特色的」形容詞,以示和西方有所區別。殊不知這樣一來,就什麼事情都變了質,變得不三不四,非驢非馬,成了一個怪胎。既想效仿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又要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一黨獨裁,硬是將互不相容的兩者共冶一爐,結果出來的怎能不是一個怪胎!因而,中國從一開始就走上了一條「壞的資本主義」歧途,三十年來發展至今,社會道德整體淪喪,假貨毒貨充斥市場,人民群眾怨聲載道,統治集團風雨飄搖,就是必然的邏輯結果,從這個意義上可以下結論說:「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已經徹底破產。
因為中共不明白西方國家的自由經濟體系無疑建基於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私有制和市場經濟使到每一個人的能力都得到充分的發揮,也使到商品價格和流通符合自然規律,從而使國民經濟突飛猛進。但是它們的存在有賴於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後二者其實是前二者的基礎,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私有制和市場經濟就無法運作。在中國大陸,由於沒有司法公正,所以一切商業行為都陷入末世掠奪模式,能搶就搶,能騙就騙,加上全民族沒有任何宗教道德信仰,幹起來心安理得,於是互相摻毒造假,我害人人,人人害我,整個社會陷入一片恐慌。古語有云:「君子求財,取之有道」,而今的中國大陸是「小人求財,取之無道。」問題就出在這裏!這才是摻毒假貨的根源!
如果進一步深究,為什麼中國沒有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其原因就在於沒有民主憲政。一黨獨裁的結果,為了追求私利,只有以權謀私,必然導致所有制混亂,私有制虛有其名,國家企業被變相私吞、國家財物被貪污盜窃、農民土地被隨意圈佔、城市居民被隨意迫遷;市場經濟也因貪污腐敗而變質,錢權交易,黑箱作業,甚至強買強賣,根本談不上公平競爭。因此,中國大陸目前的經濟狀況實質上不過是封建官僚資本主義,或稱權貴資本主義,根本就談不上健康的資本主義自由經濟。
其實,如果執政黨稍為有些人才,稍為有些頭腦,都應該明白:雖然半遮半掩地效仿西方自由經濟,資本主義跛腳鴨總歸比社會主義蝸牛走得快,對比一下今天的中國和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就清楚了,由此舉國上下無不感到自由經濟的巨大威力,遺憾的是,這種自由經濟的巨大威力,受制於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因而發揮得極其有限。換句話說就是,如果相信科學,順從民意,「全盤西化」百分之百學足西方的民主制度和自由經濟,中國不知道要比今天的現實繁榮富強多少倍!可惜的是,中共衹學別人的皮毛,學不到別人實質。西方民主國家自由經濟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們有民主制度作保証。在這種制度下,所有的權力都受到制衡和監督,從而在制度上保証了公平競爭的進行,而這種競爭建基於尊重自我和別人的「道德價值」之上,受制於獨立嚴明公正的司法體制;在這種制度下,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不單有言論自由監督政府、有普選可以選擇政府;而且有蓬勃發展的多元文化,使得道德價值通過宗教信仰深深地根植於人民大眾的心中。誰要是膽敢摻毒作假,不但要面對嚴峻的法律制裁(判長期監禁),還要面對天文數字傾家蕩產的罰款(如美國一煙草公司未按法律要求在香煙包裝上註明警告字句和尼古丁含量,被長期吸食者告上法庭,被判罰款數百億美元)。在法律未能監督到的,全憑自覺的角落,由於人民普遍具有行善除惡的宗教信仰,他們相信上帝看到一切,好有好報,惡有惡報,所以他們不但不會做傷天害理的事情,而且樂於慈善捐輸(美國和香港的慈善捐款和中國大陸相比天淵之別)。
中國大陸之所以發展成今天這樣一個腐敗、畸形、恐怖的社會,根本原因就在於效仿西方國家自由經濟的同時,既沒有民主制度確保自由經濟長期健康的發展,又沒有獨立公平公正的司法,更沒有多元文化養成全民的信仰。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缺失的結果,必然使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無從建立,使整個社會向著一個錯誤的方向演變,就造成了今天這種無貨不毒,人人恐慌,國已不國的局面,發展下去結果必然是無可避免的最後崩潰。
一百年前,晚清內外交困風雨飄搖之下,仍然死要面子,堅持「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結果一命嗚呼!一百年後,今天的中共政權,比晚清好不了多少,一脈相承,仍舊要用什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去閹割西方文明普世價值,結果必然殊途同歸!可惜的是,一個龐大的國家和勤勞的民族被耽誤了整整一個多世紀,至今仍然未能找到出路,和其他民族的理性和睿智相比,我們確實應該感到羞愧。但願國人早日認識所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荒謬的本質,摒棄禍國殃民的共產黨,虛心大膽地全盤西化,走上國家民族繁榮富強的康莊大道,天祐中華!
(寫於08年10月6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08年12月16日「縱覽中國」)
本來,西方國家經過幾個世紀的摸索實驗,形成了今天漸趨完善的民主制度,從而帶來了強盛的經濟。人家在前頭試驗成功了,你在後面照瓢畫葫蘆就是了,可是,中共為了所謂「共產主義理想」,將近一個世紀以來犧牲了上億中國人的性命,面子上下不來,就非要另搞一套,藉口國情特殊,什麼事情前面都要加上「社會主義的」、「中國特色的」形容詞,以示和西方有所區別。殊不知這樣一來,就什麼事情都變了質,變得不三不四,非驢非馬,成了一個怪胎。既想效仿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又要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一黨獨裁,硬是將互不相容的兩者共冶一爐,結果出來的怎能不是一個怪胎!因而,中國從一開始就走上了一條「壞的資本主義」歧途,三十年來發展至今,社會道德整體淪喪,假貨毒貨充斥市場,人民群眾怨聲載道,統治集團風雨飄搖,就是必然的邏輯結果,從這個意義上可以下結論說:「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已經徹底破產。
因為中共不明白西方國家的自由經濟體系無疑建基於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私有制和市場經濟使到每一個人的能力都得到充分的發揮,也使到商品價格和流通符合自然規律,從而使國民經濟突飛猛進。但是它們的存在有賴於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後二者其實是前二者的基礎,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私有制和市場經濟就無法運作。在中國大陸,由於沒有司法公正,所以一切商業行為都陷入末世掠奪模式,能搶就搶,能騙就騙,加上全民族沒有任何宗教道德信仰,幹起來心安理得,於是互相摻毒造假,我害人人,人人害我,整個社會陷入一片恐慌。古語有云:「君子求財,取之有道」,而今的中國大陸是「小人求財,取之無道。」問題就出在這裏!這才是摻毒假貨的根源!
如果進一步深究,為什麼中國沒有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其原因就在於沒有民主憲政。一黨獨裁的結果,為了追求私利,只有以權謀私,必然導致所有制混亂,私有制虛有其名,國家企業被變相私吞、國家財物被貪污盜窃、農民土地被隨意圈佔、城市居民被隨意迫遷;市場經濟也因貪污腐敗而變質,錢權交易,黑箱作業,甚至強買強賣,根本談不上公平競爭。因此,中國大陸目前的經濟狀況實質上不過是封建官僚資本主義,或稱權貴資本主義,根本就談不上健康的資本主義自由經濟。
其實,如果執政黨稍為有些人才,稍為有些頭腦,都應該明白:雖然半遮半掩地效仿西方自由經濟,資本主義跛腳鴨總歸比社會主義蝸牛走得快,對比一下今天的中國和毛澤東時代的中國就清楚了,由此舉國上下無不感到自由經濟的巨大威力,遺憾的是,這種自由經濟的巨大威力,受制於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因而發揮得極其有限。換句話說就是,如果相信科學,順從民意,「全盤西化」百分之百學足西方的民主制度和自由經濟,中國不知道要比今天的現實繁榮富強多少倍!可惜的是,中共衹學別人的皮毛,學不到別人實質。西方民主國家自由經濟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們有民主制度作保証。在這種制度下,所有的權力都受到制衡和監督,從而在制度上保証了公平競爭的進行,而這種競爭建基於尊重自我和別人的「道德價值」之上,受制於獨立嚴明公正的司法體制;在這種制度下,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不單有言論自由監督政府、有普選可以選擇政府;而且有蓬勃發展的多元文化,使得道德價值通過宗教信仰深深地根植於人民大眾的心中。誰要是膽敢摻毒作假,不但要面對嚴峻的法律制裁(判長期監禁),還要面對天文數字傾家蕩產的罰款(如美國一煙草公司未按法律要求在香煙包裝上註明警告字句和尼古丁含量,被長期吸食者告上法庭,被判罰款數百億美元)。在法律未能監督到的,全憑自覺的角落,由於人民普遍具有行善除惡的宗教信仰,他們相信上帝看到一切,好有好報,惡有惡報,所以他們不但不會做傷天害理的事情,而且樂於慈善捐輸(美國和香港的慈善捐款和中國大陸相比天淵之別)。
中國大陸之所以發展成今天這樣一個腐敗、畸形、恐怖的社會,根本原因就在於效仿西方國家自由經濟的同時,既沒有民主制度確保自由經濟長期健康的發展,又沒有獨立公平公正的司法,更沒有多元文化養成全民的信仰。司法公正和道德價值缺失的結果,必然使私有制和市場經濟無從建立,使整個社會向著一個錯誤的方向演變,就造成了今天這種無貨不毒,人人恐慌,國已不國的局面,發展下去結果必然是無可避免的最後崩潰。
一百年前,晚清內外交困風雨飄搖之下,仍然死要面子,堅持「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結果一命嗚呼!一百年後,今天的中共政權,比晚清好不了多少,一脈相承,仍舊要用什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去閹割西方文明普世價值,結果必然殊途同歸!可惜的是,一個龐大的國家和勤勞的民族被耽誤了整整一個多世紀,至今仍然未能找到出路,和其他民族的理性和睿智相比,我們確實應該感到羞愧。但願國人早日認識所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荒謬的本質,摒棄禍國殃民的共產黨,虛心大膽地全盤西化,走上國家民族繁榮富強的康莊大道,天祐中華!
(寫於0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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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刋於08年12月16日「縱覽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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