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29, 2009

「黨主司法」荒唐可笑——淺評鄧玉嬌案

舉國矚目的鄧玉嬌案以「有罪免罰」從輕從快審結,國人歡呼網上輿論的勝利,海外傳媒則說離司法公正更遠,看似互相矛盾,其實說的都對,都是指中國大陸司法的現狀,從不同角度觀察自然會有不同的結論。

當今的青年一代可能不相信,此案若發生在暗無天日的毛澤東時代,鄧玉嬌恐怕早以「階級敵人報復」,「殺害黨的幹部」為罪名被槍斃了。為了証明這點,在此請允許筆者引用兩個事例,其一是拙作「中國——一個普通家庭的故事」中引述過的寫實文章「一個被蹂躪而死的女知青」。內容講述當年北京有一對教師夫婦,丈夫被打成右派送去勞改,妻子為了女兒的前途,忍痛和丈夫辦了離婚。文革上山下鄉高潮中,患心臟病的女兒被迫到北大荒軍墾農場插隊。文革後爆發回城潮,因為女兒體弱未能被好色的團政委看上,所以遲遲未批准離場。母親一急之下親自跑到北大荒求情,團政委要求她代女兒「為黨獻身」,母親救女心切,「含淚閉上眼睛滿足了這個泥腿子的獸慾」。可是,當女兒拿著申請表請團政委簽字的時候,這個團政委獸性大發,強行姦污了她,女知青心臟病發死在床上,下體染滿鮮血,母親哭昏在女兒身旁。事後,農場幹部威脅這位母親說,你必須嚴守祕密,這樣的事情說出去,你自己也沒有面子;團政委根正苗紅,本質是好的,衹是「革命意志不夠堅定,一時糊塗犯了錯誤,屬於教育幫助的問題」;而你們出身不好,我們可以下結論說你們母女「密謀勾引團政委來達到個人目的,階級敵人將革命幹部拖下水,屬於敵我矛盾」。毛澤東時代就是這樣一個黑白顛倒的黑暗時代,結果團政委衹受到了黨內警告,調離審批知青回城的工作崗位;而這位可憐的母親回到北京以後就瘋了……,內容慘不忍睹。
其二是另一篇「回看血淚相和流——被黨蹂躪的女知青紀實」揭示了七十年代在上山下鄉運動和後來推薦入學、招工及回城潮中,在當時的極權制度下,被權勢者姦污的女知青不計其數,1972年在安徽農村甚至發展到肉體換公章的地步。黨支書掌握的公章就放在家裏桌子上,女知青進門放下申請表,即時獻身,完事後立即蓋上大紅印;有一個農村公社七個被推薦上大學的女知青體檢時被發現沒有一個是處女,而且全都是「非陳腐性處女膜破裂」,意味著全都是招生指標下達後剛剛失去貞操的;這種以權換性的現象越演越烈,以至1974年一份報告送到周恩來桌面上,周恩來看後批示:「這不是共產黨,這是國民黨」!莫名其妙地將罪惡推到早已離開大陸的國民黨身上!
周恩來的批示導致了後來在雲南、內蒙、黑龍江和新疆建設兵團「處理」了一批解放軍色狼,在雲南河口召開的公審大會上,一群戰士衝上台去將昔日威風凜凜的團參謀長、營長連長的帽徽領章撕下來。黑龍江生產建設兵團十六團團長和參謀長、雲南生產建設兵團一師獨立營長,十八團連長、指導員等被槍斃……。官方公報中並沒有使用「強姦」這兩個字,因為掌權者確實沒有使用暴力,他們使用的衹是權力。
這是一個多麼恐怖的社會,多麼黑暗的年代啊!

相比之下,今天鄧玉嬌的命運比當年的女知青好多了,但這並不等於說中共野蠻暴虐的本性改變了,不惜一切維護專制政權的本性改變了,而是因為世界改變了,人民改變了。隨著互聯網的普及,民主自由人權普世價值已深入人心,中國人民也不再是逆來順受的奴隸了,迫使胡共不敢再用毛共斬盡殺絕的血腥野蠻手法。因為他們心裏也明白,中國大陸的社會矛盾現已到了總爆發邊緣,稍一不慎隨時會引發革命,隨時會像羅馬裡亞壽西斯古一樣下場,所以不得不當庭釋放鄧玉嬌,在這個意義上,國人說網上輿論的勝利有它的道理。

可是另一方面,中共對該案不倫不類的「有罪免罰」處理,卻完全暴露了他們所謂「以法治國」是假的,「黨主司法」才是真的。明眼人一眼看出,窮鄉僻壤的巴東縣法院這個判決,來自北京黨中央,來頭倒是夠大了,可是一樣的荒唐可笑。典型的「既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既怕刺激洶湧群情,又想保護「黨的幹部」;既想下台,又要面子。於是就想出了這一擺平各方的餿主意,只求息事寧人,目的只有一個:草泥馬河蟹,而不管實際案情如何?法律條文如何?公平正義在哪裏?恰恰凸顯了中共仍然停留在毛澤東自稱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時代,貽笑世界。

中國《刑法》第20條規定,為使本人的人 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尤其是公民對正在進行的殺人、強姦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享有「無限防衛權」,即使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也不負刑責。「過當防衛」則指其他情況下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的防衛行為,應當負刑責,但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罰。因而本案的關鍵,在於鄧貴大等人當時是否確有實施強姦,還是只是出言侮辱及推拉當事人。如果屬於前者,則應該首先審判鄧貴大等人的強姦未遂案,同時追究他們的四千元來歷不明案,公務時間進入娛樂場所的贖職案……;鄧玉嬌因擁有「無限防衛權」而無罪釋放。如果是屬於後者,鄧貴大等人除了上述提到的擁來歷不明金錢、公務時間私用等外,尚須審判其教唆及經營賣淫罪、言語及行動威脅他人安全罪……而鄧玉嬌則應按「過當防衛」獲「有罪輕判」。

案情只有一個,二者必居其一,並且不難調查清楚,問題在於「黨主司法」不但不想水落石出,反而有意地毀滅証據,掩蓋事實;法律條文也很清晰,問題在「黨主司法」對他不屑一顧。因為如果案情屬於前者,則鄧貴大等將嚴重損害「黨的光輝形象」,令仇黨仇官的群眾情緒火上加油,對維護專制政權不利,所以即使是事實,也不能採納;如果案情是後者,即使輕判鄧玉嬌,在群情洶湧的火頭上也難免有失控的危險。所以「黨主司法」就閉門設計出一個既非前者也非後者互相矛盾的「案情」:鄧貴大等人既沒有強姦鄧玉嬌的意圖和行為,鄧玉嬌的「防衛過當」也祇是因為「曾經患有抑郁症」,「患有心境障礙」,雙方都沒有錯(純屬誤會?)只有這樣,法院給出的判決「鄧玉嬌故意傷害罪成立,但免於刑事處罰」才能自圓其說。

於是,為達此目的,人們看到:案發後引起全國範圍廣泛關注,小小一個巴東縣為此專門成立了五個工作組、縣婦聯二十四小時陪伴鄧玉嬌;鄧母原來聘請了來自北京的夏霖、夏楠律師作為辯護人,後卻由政府出面宣布解除代理協議;兩位律師曾會見處在羈押中的鄧玉嬌,出來後極度悲傷、稱鄧玉嬌的衣物被鄧母洗過了、亦即沒有保留任何物証;跟著鄧母突然向記者透露,鄧玉嬌患有「精神抑郁症」;一審時居然沒有任何証人出庭,僅兩個小時,合議庭就作出了判決;宣判後,鄧玉嬌一言不發,由其爺爺鄧正蘭(曾在法院工作十余年,做過庭長)全權代表對答傳媒,當記者問他「網絡、民意對案件是否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他對此避而不答,衹是強調「公安機關從一開始就做到了全面收集証據」,「檢察機關做到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做到了依據客觀情節對我孫女從寬處理, 給予她出路,我們感到非常滿意。」強調「(鄧貴大等)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行為」、(對死傷者家屬)「感到深深的愧疚和懊悔」、「縣委縣政府、鎮政府很關心」,「准備幫她找一個相對穩定的職業。」……

所有這一切,難道還不足以讓人們看到「依法治國」背後一雙無形的手嗎?這雙手就是「黨主司法」,「黨的一元化領導」,「政法委」掌握公安、法院、檢察院等大權(巴東縣政法委書記就兼任公安局長,而法院、檢察院都必須聽命於他),這就是我們引以為豪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筆者以前在其他文章中說過:(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以至其他國家政黨的最大區別就是其整體素質普遍低下,包括歷任領導人。從昔日的毛劉周邊緣知識分子、破落子弟、失意文人、痞子流氓到今天關起門來培養的政治輔導員胡溫。表現在現代文明的缺失、思想行為的偏執、無知淺薄的狂妄、強詞奪理的野蠻。特別是後者,居然可以當十三億國人和全世界都是白癡,我說什麼你們就必須相信什麼,贊同什麼,不管我說的多麼荒謬!比如明明「一分抗日,兩分應付、七分發展」卻硬說自己是抗日主力;明明是自己挑起內戰,卻硬要將對方列為「戰犯」;明明是引蛇出洞的陰謀,卻硬說成「陽謀」;明明反右反錯了,卻硬要保留幾個不予平反,藉以說明反右沒有錯,衹是「擴大化」而已;明明是頭腦發瘟的人禍餓死數千萬人,卻硬說是「三年自然災害」;明明文化大革命搞到崩潰邊緣,卻硬說是「成績很大很大,缺點很小很小」;明明八九民運和平理智,社會秩序良好,連小偷都罷偷了,卻硬說是「反革命暴亂」……共產黨這種德行,簡直不勝枚舉!所以鄧玉嬌案再次出籠如此顛倒黑白強詞奪理的「案情」和「判決」就一點也不奇怪。毛澤東說過「改也難」,一個政黨和一個人一樣,「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共產黨本來就產生於一群流氓土匪,它的本質就決定了它的本性。殊不知他最失敗的地方恰恰就是自以為聰明絕頂,十三億人都是可以隨意玩弄欺騙的白癡,他們忘了老祖宗毛澤東的教訓:「別以為農民愚蠢,他們分得清咸菜和肉哪個更香。」很可能胡共直到垮台的那一天,還以為農民(中國人民)一直相信他們宣傳的「鹹菜比肉更香」,滅亡了還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寫於6月22日-6月24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09年6月28日「自由聖火」

Friday, June 19, 2009

香港竟然有如此反智的教授!

閱香港「明報」今天(6月3日)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周全浩「請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六四”」,如果是出自「維園阿伯」,筆者不會感到奇怪,也無興趣辯論。可是居然出自一個大學教授,令我既感到憤怒又感到震驚。憤怒的是在香港這樣每一個人都可以從自身感受到自由的可貴和民主的渴求的地方,居然還有人為鎮壓民主運動的專制統治者叫好!他們怎麼不移民回去大陸享受一下「黨的溫暖」?這種人不是口是心非嗎!震驚的是這個人居然還是一個「大學教授」!筆者很明白對任何事情都有不同的看法,大家可以互相討論。但討論的基礎是講道理,如果為討好當權者而罔顧公理,則失去討論的意義,周教授的言論就是一例。在此,筆者試圖和你講一講道理,看你是否敢公開回答。考慮到大陸人民被封鎖訊息,本文也希望能讓大陸朋友知道即使在香港,民主自由的抗爭也充滿艱難,但從未停止過。
周文一開始就說「今年5月中,在“六四”20周年的前夕,各大報章頭版刊登了趙紫陽在軟禁期間秘密錄音的事宜,看來這是有人精心策劃,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尤其在香港,……明顯地有些人認為其“六四”版本乃最完整,並試圖強加諸別人的知識層面上,……看來“六四”的真相遲早應公之於世。」「對於“六四”事件的始末,中國政府多年來採取淡化政策,絕少回應及澄清有關“六四”的報道及演繹,這讓某些人壟斷了“六四”的“真相”。筆者認為將來應該還“六四”歷史的真面目,但這個真面目並非如某些港人所渲染的模樣。」
說得對!為免六四真相被「某些人」壟斷,為免中共政府受冤屈,應該公諸於世!不過令筆者不解的是:既然周教授對六四「真面目並非如某些港人所渲染的模樣」如此有把握,為什麼不要求立即公布真相,而是「遲早應」和「將來應該」呢?早些公布出來,不是可以早些打破「某些人」壟斷,早些為中共政府解困嗎?為甚麼還要十年二十年地等下去呢?真相只有一個,難道他可以隨時間改變而改變?若果中共政府殺人有理,為何「採取淡化政策,絕少回應及澄清有關“六四”的報道及演繹」?怕什麼?等什麼?你可以說出個原因嗎?
周文說:「從歷史的長河看,中國六四事件實為“蘇東波”事件中一個重要環節。1989年鄧小平下令清場,引起世界很大迴響。當年聖誕節,柏林圍牆倒塌,戈爾巴喬夫不敢出動蘇聯紅兵到場鎮壓,引致東德倒台。1990年東西德復合,1991年蘇聯倒台。到1990年代中期,俄羅斯 一 片混亂,國內民不聊生,不少人意會到當年鄧小平在“六四”事件上果敢處理是有需要的。若中國未有及時處理,會像蘇聯般倒台嗎?若如是,後果可真不堪設想。 “六四”過後,本港有過百萬人上街遊行,當時一些曾參與遊行的港人,幾年後才知道“六四”真正的影響時,對整件事的看法也有轉變。」「中國在30年改革開放中,正因中央能在1989年“六四”事件果敢處理,經濟在及後20年才得以迅速發展,若當時未能妥善處理“六四”,中國改革開放可能已經夭折,不會有過去30年的“小平中興”局面。」
連周某這樣的人都不得不承認,中國六四事件對摧毀共產專制陣營功不可沒,可惜的是在發生這個運動的源頭,至今卻仍在專制極權統治之下。周教授身為大學教授,未免太孤陋寡聞了。首先,俄羅斯和東歐各國民主化後並非「一 片混亂,國內民不聊生」,他們的經濟都比共黨統治時期好得多,有些東歐國家甚至進入「次發達國家」行列。俄羅斯之所以未如其他東歐國家,恰恰是因為他的民主化不夠徹底:蘇共專制雖然垮台了,原來的克格勃分子普京竊取了民主化成果,仍然在那裏玩弄手段搞變相獨裁,壓制言論自由,扼殺市場經濟。可以想像,如果俄羅斯像西方國家一樣徹底民主化,他們一定會取得無可限量的成就。說到中國,周教授說香港「不少人意會到當年鄧小平在“六四”事件上果敢處理是有需要的」。請你數一數,除了民建聯馬力、曾鈺成幾個土共,曾蔭權幾個看風使舵的滑頭仔、陳一諤幾個被蒙蔽的青年,還有多少人認為鄧小平殺得對?而這一小撮人和你自己也不得不承認的「本港有過百萬人上街遊行」,以及二十年來維園數萬人不滅的燭光相比,到底是誰多誰少?多多少?你計算過嗎?!至於說到「若當時未能妥善處理“六四”,中國改革開放可能已經夭折,不會有過去30年的“小平中興”局面。」更是荒謬透頂!曾蔭權在回答立法會議員質問對六四的看法時,尚且不敢直接回應,衹是答非所問地說「國家多方面取得驕人成績,為香港帶來經濟繁榮,相信港人對國家發展有客觀評價。」已經遭到輿論聲討,不得不在一個半小時後向全體港人公開道歉。周教授這番話若敢於當眾演說,我看你作好準備做過街老鼠好了!一,如果當年六四民主要求實現了,中國就不是甚麼「改革開放」的問題了,而是徹底改變不合理的社會制度,一勞永逸地剷除獨裁專制,人民大眾獲得民主自由了,一切社會制度衍生的問題都自然會逐步解決。二,周教授的所謂「30年的“小平中興”局面」,不過是權貴資本主義,少數特權階級貪婪掠奪國家人民財富,廣大民眾生活在「新三座大山」壓迫下,社會道德淪喪,社會矛盾激烈,人民怨聲載道,貧富兩極分化,有什麼好值得炫耀的?這絕對不是中國人民希望得到的。
周文說:「無可否認,“六四”是近代中國歷史的一個傷痛。一個社會的人民萬事以大局為重,會妥協,才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看看1963年行刺美國總統甘迺迪事件,華倫大法官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專案徹查。而在美,傳言副總統參與其中亦甚囂塵上。查清後,華倫大法官卻宣布調查文件要封存50年,看來這牽涉到美國整體利益。當時美國民眾都未有表明要極力追究事情始末及責任,無非是顧全國家利益。」你舉的例子根本就是牛頭不對馬嘴!所有美國發生的牽涉在位總統的大事件,比如「水門事件」、「拉鏈門事件」……無不委任獨立調查官徹底調查公布結果,交由國會辯論表決,按彈劾總統法處理。周教授所說的「華倫大法官卻宣布調查文件要封存50年」衹是傳聞,從未見諸官方文件;倒是相反,「華倫報告」於翌年(1964年)已公開發表。另據外電報道2006年布殊總統任上,美國重新組成複查委員會,重開調查。更重要的是,甘迺迪遇刺與六四大屠殺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前者是個人事件,後者是集體事件。行刺屬於刑事案件,是在祕密中策劃進行,偵查真相有一定的難度,比如陳水扁「兩彈事件」,雖然請來了美國著名的專家李昌鈺協助偵緝,至今仍未真相大白。而六四則是公開的屠殺,有目共睹,人証物証俱在,鐵証如山。只須彷照台灣處理二二八的方法,公告天下,讓所有受害人親屬登記備案,民間參與公正調查核實,不難水落石出。周教授要求人民大人眾「以大局為重,會妥協」不知是什麼意思?難道人都被殺死了,還不能討一個公道?還要像你一樣對統治者唱讚歌,才算「妥協」?試問如果死者是你的兒女,你也能「以大局為重,會妥協」嗎?
周文說:「“蘇東波”事件令到整個蘇聯東歐集團解體,以美英為首的西方列強得以解除心腹大患。1990年代後期起,美國已有人開始轉移視線,將中國列為假想 敵,某些西方勢力不想中國變得富強。於是不斷找些議題出來,拖中國後腿,“六四”事件成了上佳選擇。每年為“六四”舉辦的紀念活動,成了外國勢力用以掣肘 中國的一個方法。」「有些人受別人聳動,便年年走出來要平反“六四”。這個又怎會是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呢?難道他們未曾想過,某些外國勢力十分喜歡削弱,甚至顛覆其他政權嗎?」「各位可有想過,考慮到香港的特殊政治文化背景,若然紀念“六四”不符合西方國家的利益,那些港人會否如此熱中此項活動?」
這種標準的「陰謀論」中共唱了幾十年,不單大陸人連香港人都耳熟能詳了,筆者也懶得同你辯論,在此衹想不客氣地說一聲:周教授很可能不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極可能不過是一個在大陸飲飽了狼奶,到外國拿了一個學位來香港謀生的大陸人,名義上是香港教授,本質和「維園阿伯」沒有什麼分別。周教授的大作通篇充斥了中共的黨八股,沒有飲過中共狼奶的人是很難寫得出來的。香港的報紙若是將周文作為一種意見登出引起討論,彰顯香港的言論自由當然很好,可是若代表該報的主調,就未免太自外於香港人了。香港傳媒的這種「自我審查」愚不可及,只看重眼前利益,忘記了公義真理,到頭來只會撿到芝麻丟了西瓜,政治經濟都得不償失。維園二十萬燭光表達了清晰的民意,這樣的文章,這樣的報紙還有多少人買來看?靠共產黨資助能活多久?「文匯報」、「大公報」殷鑑不遠,擦一時鞋換來一世罵名,「明報」三思!
(寫於09年6月3日,修改於6月8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6月18日「觀察」雜誌)

Wednesday, June 17, 2009

隱瞞受難者名單是心虛的表現

五一二死亡及失蹤逾八萬人的四川大地震發生至今已過了整整一年,海內外關注焦點豆腐渣工程導致大量學生死亡,要求公布遇難師生名單,大陸官方置之不理,直到被民間輿論迫急了,五月七日才由省教育廳廳長涂文濤「負責任地」公佈說,遇難和失蹤的學生共計5335名。
這個數字和去年十一 月,四川副省長魏宏所披露的遇難學生為19,065 人( 約佔遇難人數四分一),以及去年五月二十一日,同一個涂文濤在內 部通報透露的6376人,三個官方數字出入如此巨大,簡直令全世界對這樣的「負責任」啼笑皆非!而民間艾未未、譚作人等自發組織衝破重重阻礙迄今為止的調查結果已達7600人。同樣,二十年前的「六四事件」發生後,北京政府發言人袁木公然對全世界撒謊,信誓旦旦說天安門廣場沒有死一個人,整個事件只有8人死亡,可是,迄今為止天安門母親丁子霖女仕已經聯絡到186名死難者和70多名傷殘者,相信全國未能聯絡到的死傷者不在少數。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官方的解釋是:「點算死難者“涉及很複雜的工作和過程”」那就奇怪了!過去共產黨搞「鎮反肅反」、「清理階級隊伍」,政治調查無孔不入、無遠弗屆,全國十三億人口誰參加過什麼組織?說過什麼話?做過什麼事?事隔多年仍然無不調查得清清楚楚,今天你們的這種冠絕全球的調查本領到哪裏去了?二十年這麼長的時間,連六四傷亡人數都統計不出來?一年時間也不短了,且只發生在汶川地區幾個縣市這個小範圍內的師生死亡人數都統計不出來?鬼才相信!
真正的原因是不想調查、不想公佈,唯恐動搖政權的根基,表明了他們的心虛和恐懼。其實事情很簡單,事實只有一個,只要公布具體的受難者名單,年齡、性別、所在地區學校…..讓人民群眾參加點算,不就一清二楚了嗎?若能夠像台灣處理「二二八事件」一樣,「公告天下,公開受理」然後調查取証核實,那就更好,人民會將此看作你們願意放棄專制,走向民主的第一步。
台灣「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兩蔣時代幾十年間對此也諱莫如深,但是民間從來就沒有一天忘記過這件大血案,民間及學術界對傷亡人數一直揣測不已,從幾百人到十萬人的估計都有,就像現在大陸人民對「六四」事件和四川地震傷亡人數從未停止過推測一樣,越是不想讓人民群眾知道的真相,人民群眾就越是想知道。1988年台灣開始啟動平反「二二八事件」程序,成立「二二八事件調查委員會」,各界對傷亡人數的估計逐漸趨向一致,從開始的萬餘人到後來的4000人,但仍始終沒有定論。1992年2月22日,發表「二二八事件調查研究報告」,1995年李登輝總統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同年10月21日,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天下:凡有親屬在二二八事件中傷亡的遺屬,均可向該基金會報案和申請賠償,法定申請期兩年,後經四次修訂,延至九年,直至2004年10月6日才屆滿。截至該日為止共受理申請2756宗,核准2241宗,其中死亡681、失蹤177、其他1383。最高賠償金額600萬新台幣,賠償總額達71.6億元。2003年和2005年國民黨前後兩任主席連戰和馬英九代表國民黨向全體二二八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各方人仕心服口服。

同是中國人,你們的老對手台灣國民黨也曾經犯過你們一樣的錯誤,但是在世界民主潮流面前,人家覺醒了,公開公正地處理「二二八事件」,向所有二二八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給予賠償,並且在台灣多地樹碑紀念,銘刻碑文,讓後輩永誌不忘,由此得到了人民的諒解。你們卻死不悔悟,企圖用「拖」字訣,讓人慢慢忘記。這種小算盤太愚蠢了!想想看,台灣「「二二八事件」過去五十年了,人民都還沒有忘記,「六四」才過去二十年,四川大地震才過去一年,人民會忘記嗎?江湖上有句老話:「欠下的債,總是要還的。」

(寫於09年5月12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刊於「動向」雜誌09年6月號,刊出時略有刪節,此處是全文)

Tuesday, June 16, 2009

「含淚」露醜不自知——評「秋雨再含淚……」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篇余秋雨大師出自「作者博客」的文章,題目是「秋雨再含淚:不准繼續污辱中國人」,初時覺得很奇怪,余大師去年不是因為一篇「含淚勸告地震災民」說受難學生都成了「菩薩」升了天,「勸告」家長們認命,放棄追究豆腐渣工程,而招至萬衆唾駡嗎?怎麼又出來「再含淚」招駡呢(莫非真是「被虐待狂」)?以為又是網上經常出現的「仿余體」惡搞。細讀全文,才確信實出於余大師手筆,因為其無知無恥無賴無良不是其他人可以模仿得到的。

該文對「蘋果日報」作者桑普題為 《以川震災民之名,無淚勸告余秋雨》的栽贓攻擊,張成覺先生已經著文逐條分析批駁,筆者不贅,在此僅拆穿余大師的一些小把戲,議論一下他的人品。余大師為人及行文風格一向喜曲線自吹,該文一開首就顯擺自己在上海如何發起中小學生贈書活動、如何送書到災區、災區的中小學又如何舉行隆重的受贈儀式、他如何對上海援建人員作報告,「擠了兩千多人,……三小時下來,全場肅靜,掌聲不斷,沒有一個人離開」(既「掌聲不斷」又何以「全場肅靜」呢?余氏真高深莫測!)川震後,香港捐錢百萬千萬元的公司團體不少,志願者深入災區救死扶傷,海內外各界人士,民間組織不知做了多少好事,他們隱姓埋名,從不宣揚;可是余大師做了這點雞毛小事就自吹自擂,相比之下,不覺得羞愧嗎?最近兩天還看到余大師地震捐款「諾而不捐」的醜聞,一點也不奇怪,這種行為符合余大師的性格。也難怪,越是喜自吹的人往往正是越自卑的人,他們生怕別人瞧不起,於是就學阿Q自我顯擺。余文所說:「這些年我在聯合國世界文明大會上的演講,以及在美國國會圖書館、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的巡回講學……」就像當年江澤民罵香港記者「naïve」一樣:「你們算什麼?什麼名記者我沒見過?華萊士訪問我談了幾小時……」都是出於同一種心理。
這種人格的另一面就是媚外欺內,在外國(或者比中國富的)人面前卑恭屈膝,在自己同胞面前卻趾高氣揚。余大師文中說「香港的幾位作家讀了這篇文章后立即告訴我,寫這篇文章的,一定是大陸文人,因為口氣、文風衹能是大陸的。對此我真正 憤怒了……,美國沒有人這樣說,法國沒有人這樣說,日本沒有人這樣說,連台灣也沒有人這樣說。但是,有幾個黃皮膚、黑頭發的中國人卻這樣說了……」。言下之意就是你桑普若是香港人、美國人、法國人、日本人和台灣人批評我,我裝不知道忍口氣算了;可是你桑普不過是個大陸人,有什麼資格批評我?這口氣我怎麼嚥得下!文末特意註明「2009年5月18日於香港」也頗具心思。香港不是余氏的常住地,偶爾路過寫篇文章,是否一定要特別標注呢?看來是以此暗示我余大師非等閑之輩,5月12日剛在四川參加完地震週年紀念就趕來香港,是一個隨意出入境和到處不可或缺的大人物;或者甚至幼稚地以為「寫於香港」就比「寫於大陸」值錢一些?余大師還有一絕就是喜借虛擬人物為自己造勢。其《蘇東坡突圍》,開頭就寫一個台灣女記者在深更半夜打電話採訪他,採訪之前特意告知他其大作在台灣如何受歡迎、如何暢銷雲雲…..去年哄動一時的「含淚勸說…..」又說有個「法師」告訴他「遇難孩子都成了菩薩」…..。余大師飲「做假」狼奶長大,深知反正無名無姓,無從稽考,不過是「春秋筆法」,奈我何?之不過用得太濫就露馬腳了。筆者作為香港人推測,余文中這「幾位香港作家」, 極可能又是子虛烏有,因為完全不符合香港人常態。很可能余大師平時沒有什麼機會閱讀香港報紙,「蘋果日報」論壇發表文章都註明來源,比如「北方可可(大陸自由撰稿人)」、「馮廣寧(內地大學生)」……,本地作者均註明職業,所以對余說桑普「一定是大陸文人」的幾個,會是「香港作家」嗎?「蘋果日報」採用來自兩岸三地甚至外國撰稿人的文章,正說明香港輿論界沒有余大師那樣的門戶之見。自從余大師成名後,在港罕見有如大陸一樣吹捧余氏的拍馬屁文章,余大師到訪香港,連一則豆腐乾新聞都沒有,實在難以想像會有「幾個香港作家」為余大師擦鞋。同一文內余說:「“桑普”這麼一說,我立即知道他是誰了。」既如此,又何必借「幾個香港作家」之口為己張目呢?不是自打嘴巴麼?
余文說「我曾經一再說明,我在文革中全家受到迫害……」,並屢屢提到「我在大陸和台灣同時出版的《借我一生》」,據稱是「封筆之作」。筆者倒是硬著頭皮看完了,言之無物不說了,不改自吹自擂本性卻是最大的特色。首先,「借我一生」本身就狗屁不通,「一生」能「借」出去還是「借」進來?余大師也太忘乎所以了,你既作為「大師」,不是首要為人師表,正確運用發揚光大中華文化嗎?怎麼反而隨便糟蹋有數千年歷史的中國語文呢?你到底想給青少年一代留下什麼規範和榜樣?全書從頭到尾穿插講述其父如何在文革中受迫害,「當了十年打倒對象」,可是卻全無實質內容,反而為上海一間小廠油印小報將其父列在劉鄧陶等後面第六位批判對象而沾沾自喜!以此胡弄一下海外華人還可以,可凡是在大陸生活過的人,誰不知道一個五七年反右鬥爭中「火線入黨」的上海工人階級是什麼貨色?在中共打天下坐天下一班功臣權柄面前,不過靠阿諛奉迎分一點殘羹剩飯而已!余自己也說其父「最多也祇是相當於科級罷了」(見《借我一生》)。其父只因文化大革命中保陳毅、保陳丕顯,被造反派整了一下,寫寫檢討,被工廠油印大字報點名批判,這在當年的上海平常得很,可是在余大師的筆下卻寫成比劉少奇挨的鬥還要顯赫,比地富反壞右受的苦還要多!他自己不覺得好笑,讀者也不覺得好笑嗎?說到自己「是一個無職無權的獨立文化人,……連作家協會文聯也沒有參與。」也很矯情。據大陸各種傳媒披露,余大師的散文被人揭出許多「硬傷」,為人品格又被廣為詬病,惱羞成怒,扯破臉皮罵戰打官司,在作協和文聯理事選舉中落選,為要面子索性退出。如此眾人皆知的事情,也好意思拿到香港來炫耀,可知其他了。
平心而論,無論內容如何,余的散文還是富有文采的,只可惜人品跟不上,招來普遍反感。不去檢討自己,反而怨天尤人,為愛面子硬撐到底,這是他失敗的根本原因。正如朱鎔基在上海市長任上對某些上海人的評價「精明但不高明」,余大師堪稱極品。毛澤東說「改也難」,筆者冒大不韙寫此文,期待余大師「秋雨三含淚,怒斥……」指教。
(寫於09年6月2日,修改於6月8日,香港)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6月15日「自由聖火」,轉載請註明出處)

我為什麼簽署「0八憲章」?

我為什麼簽署「0八憲章」?
數千年來中國只有「王法」沒有「憲法」,直至百年前作為各國根本大法的憲法從西方、日本傳入,一百年過去了,中國人名義上有過幾次「國家憲法」,可是,還從未真正享受過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甚至二十年前的六四運動,都還沒有提出過中國人民自己的憲政要求。一百年後的2008年,中國人終於喊出了自己的呼聲,那就是「0八憲章」!他是我們共同的願望,是未來民主憲法的藍本。在這個意義上說,「零八憲章」是劃時代的歷史文獻,「開放」出版社出版「零八憲章」一書功在千秋。
五月九日在香港參加該社舉辦的「零八憲章」新書發佈會,金鍾、司徒華、許行和程翔先生作了很好的發言,自由討論中筆者也簡單講了幾句,在此將筆者有關「零八憲章」的想法敘述如下,請大家指教:
「零八憲章」問世後,中共既不敢讓他公開發表,讓人民群眾自由討論,甚至不敢像毛澤東那樣開動一切宣傳機器大批判大圍剿,只敢偷偷摸摸抓走了劉波,「傳喚」、「約談」簽署人,說明他的恐懼和心虛。可遺憾的是,在民主陣營中也有一些人看問題看不到實質,對「零八憲章」從左右兩面提出各種不恰當的批評,損害了他的號召力。
有人說,「零八憲章」沒有新意,裏面說的中共憲法裏也有,甚至有個別發起人說「零八憲章所提出的若干呼吁和建議,都是在承認現行憲法的前提之下的表達。」筆者不敢苟同。表面看,中共憲法確實也羅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是卻從來沒有實行過。但是他們沒有注意到,中共的舊憲法第一條就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工人階級為領導、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是屬於全體公民的,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怎麼可以規定他必須在某一個政黨的領導下呢?中共作賊心虛,2004年3月最近一次修憲時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刪去了。字面上是刪去了,實際上「黨」仍然是領導一切的事實上的最高權力機構。而「零八憲章」則明確指出:「1949年建立的“新中國”名義上是“人民共和國”實質上是“黨天下”……」明確提出:「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從根本上否定了一黨專制,這就是兩者之間最根本的區別。同時,國家內各階級、各民族一律平等,怎麼可以規定某一個階級為「領導階級」,某兩個階級的「聯盟」「為基礎」?將一部分公民置於另一部分公民之上?而國家實行什麼制度?應由全體公民選擇,任何一個政府沒有權力自行規定。軍隊屬於國家,保持政治中立,怎麼能規定軍隊要服從某一個黨的指揮?零八憲章裏面提到了:天賦人權、人人平等、個人自由、民主憲政、多黨議會、全民普選、三權分立、司法獨立、軍隊國家化……這就夠了,只要能真正做到這些,中國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民主國家。而所有這些,在在都和目前中共憲法所規定的:「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國家加強武裝力量革命化」.……格格不入相剋相反的,怎麼能說「在承認現行憲法的前提之下的表達」呢?我想,華叔語重心長地建議我們細心對照零八憲章和中共憲法之間的差別,其用意也就在於此。
又有人說,「零八憲章」是改良主義,向獨裁專制乞求民主,筆者也不敢苟同。須知「零八憲章」是仿照捷克七七憲章的一份政治綱領,是一份未來憲法要點的大綱,它是各黨各派不同政見都可以接受的最低綱領,而不是一份行動綱領,不可能也不必要規定行動的方針是革命還是改良?是暴力革命還是顏色革命?更有些人說,「零八憲章」沒有提出暴力革命,沒有提出推翻共產黨,是「保守主義」。這些人沒有認識到我們追求民主,是追求在政治權利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共產黨在內,而不是要推翻或消滅某一個黨。如果共產黨像台灣的國民黨那樣開放選舉,還政於民,他完全可以像國民黨一樣以平等的身分參加選舉,如果得到多數選民的支持,他完全可以繼續執政,下了台也可以重新選上台,只有那樣它的執政才具有合法性。
與「零八憲章」問世的同時,現實中有些人假民主真保皇,提出種種保留共產黨政治特權的所謂「民主改革方案」:比如趙紫陽時代,有人提出「新威權主義」,「開明專制」,主張效法新加坡,經濟開放、政治獨裁,甚得趙紫陽歡心。近期有人不約而同地提出「民主階段論」(主張保留共產黨特權),「黨內民主論」(先實行黨內民主,再國家民主)、「自由先於民主論」(主張先爭取自由,再爭取民主)、「贖買民主論」(主張向中共贖買民主)……具體建議有:「由中共中央全體和民主黨派骨幹組成參議院,中共总书记兼任参院议长,十至二十年後,逐步向其他黨派開放。」「只有黨員公民有完全的公民權,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非黨員公民雖不得享受黨員的從政權利,但享有除此之外的一切公民權利,諸如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將現全國人大改稱參議院、將現全國政協改稱眾議院,二十年內除共產黨外,不允許任何其他政黨活動,以換取言論自由」、「自由人權優先於民主,大陸人不應該先爭民主的形式,爭選舉的形式。」、「用國企向“四代領導集體及其後人”贖買“黨領導下的民主政府”」、「全體國民統一交一種政黨稅,以換得天下採取政黨政治」……為此,筆者冒著得罪人的風險,著文一一批駁說:「任何以“党内民主”取代国家民主,任何保留某党某派小圈子政治特权,保留未经民选的任何人政治地位的「民主方案」,都是假民主,大家不要上当了!」
本人身在海外但無參加任何民運組織,對「零八憲章」知悉較遲,然一旦在網上看見了就詳細閱讀全文,並在第三批簽了名。當然,「零八憲章」不可能十全十美,它由長期生活在國內人士寫成,本身就很了不起。正如華叔所說,本來作為憲章衹需表明最基本的憲政要求,「零八憲章」還列出了有關「社會保障」、「環境保護」、「財稅改革」……無非都是為了更加貼近老百姓,爭取他們的理解和支持,用心良苦,我們都應給予理解,不應吹毛求疵,看問題要看到實質。筆者在其他文章中說過「如果零八憲章包含有筆者上面引述的任何一種保留共產黨、任何小圈子或個人政治特權的內容,筆者不會簽名;如果零八憲章宣稱只可自上而下的改良,不可以自下而上的革命,規定人民大眾只可這樣,不許那樣,筆者也不會簽名。」而正因為看到了它反專制的實質,看到他列出的目標是真民主,筆者才願意莊重地簽下自己的名字,表明自己要為真正的民主化出一份力。 同時更希望全體中國人像華叔所說的那樣,自己能為民主化做些什麼?就去做什麼!眾志成城,中國民主化一定會實現。
(寫於09年5月11日)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刋於「開放」雜誌09年6月號,刋出時略有刪節,此處是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