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王洛莞先生大作「中國網絡草根詞語顯示力量」,真是又悲又喜,悲哀的是數千年文明古國被中共政權作賤了六十年,變成了一個公義缺失、道德淪喪的國家;欣喜的是現時中國網民已達三億八千四百萬(見1月15日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在京發布《第2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 ,在話語權被高度壟斷的國度裏形成了強大的民間輿論,迫使中共不得不懲處被網民窮追猛打的貪腐濫權官吏,迫使中共不敢再欺壓弱小群體予捕予殺。用海外輿論的話說就是「網民拿到話語權,改變了遊戲規則,促進了法制化,撼動了官僚體制,網絡問政給中國民主帶來一線曙光。」
更可喜的是中國大陸獨有的網絡詞彙黑色幽默走出了中國,讓世界各國了解今天中國大陸的社會現狀,爭取他們對中國民主化的理解和支持。在此筆者為王先生的大作作些補充,將近年來蒐集到的中國大陸新創英文網語,摘精彩者加以註譯列舉如下,供讀者欣賞和指正:
No Z Turn 不折騰 [筆者註:由No U Turn(不准掉頭)演變而成,意即不准Z形左右搖擺,Z Turn與中文「折騰」諧音]
[v] The general public believes this is the most lifelike word; Hu Jintao has said during his term in office.
[動詞] 海外輿論普遍認為這是胡錦濤任內唯一稍生動的語句。
[ie].In the event of celebrating China’s thirty years of reformation, the fellow audiences were all laughing up their sleeves at Hu Jintao, when he spoke a word “not tossing about ” use a north vernacular . But how to translate it for English, actually tossed about all of the Chinese. Had not found any English word matched with, finally have to directly use a Chinese spelling “buzheteng”.
[例句] 胡錦濤在紀念改革開放卅周年會議上講話時,用了一句北方通用白話「不折騰」,當時引起與會中共官員的笑聲,但「不折騰」的英文譯法,卻折騰了一大幫人。始終沒有找到合適的譯法,最後惟有直接用「不折騰」的漢語拼音「buzheteng」。
Smilence 笑而不語 [筆者註:由Smile(微笑)和Silence(寂靜) 交錯合成]
[v] When you are expecting response from Chinese, you may just only get a mysterious smile and silence from them.
[動詞] 當你期望從中國聽眾那裡獲得一些回答的時候,你祗能得到神秘的微笑和他們的沉默。
[ n]. Smile without a word.
[名詞 ] 笑而不語的表情
[ie]. When someone asked Uygurs what happened in Xinjiang during July, 5th, 2009, most of them smilenced.
[例句]當被問及新疆七五事件之後發生了什麼?許多維族人笑而不語。
Democrazy 民主妄想 [筆者註:由Democracy(民主)中改一個字母C為Z,包含了Crazy(瘋狂),與Democracy諧音]
[ n]. Democrazy is an illusive system that a handful of Chinese fantasized the leader of the country is decided by election.
[名詞] 極少數中國人所想像的由人民通過投票來選擇領導者的一種妄想中的制度。
[ie]. In a mysterious place such as China, where the only way to cure this disease “democrazy” is sending patients into psychiatric hospital or prison.
[例句]在中國這片神奇的土地上,要治療民主妄想這種危險疾病的方法就是進精神病醫院或監獄。
Freedamn 自由該死 [筆者註:由Freedom(自由)和Damn(該死)交錯合成,與Freedom諧音].
[n] Once you think you can do what you want to do, you are also damned in Malegebi.
[名詞]一旦你以為自己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你在馬勒戈壁也就玩完了。
[ie] Life is dear, love is dearer. Both can be given up; then all you have is freedamn.
[例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二者均已拋,自由也未到。
Shitizen 屁民 [筆者註:由Shit(糞便)和Citizen(公民)交錯合成,與Citizen諧音]
[n] A shitizen is referring to a particular country such as China, where by law; the right of the citizen is granted. But in reality, it is all on the other way round.
[名詞] 屁民是在特定的國家,如中國,在法律上被認定屬於這個國家但沒有任何公民權利的“公民”。
[ie] "I rank the same as your city mayor, and you only a shitizen!" quote from a drunk high-ranking Chinese official, Mr. Lin.
[例句]中國林先生,一位高級官員在酒後說:“我和你們市長一個級別,你祗是個屁民!”
Innernet 內聯網 [筆者註:由Inner(內部)和Internet(聯網)交錯合成,與Internet諧音]
Yakshit 亞克屎 [筆者註:由Yak(亞克)和Shit(糞便)合成,與維語亞克西(好)諧音]
[n] In certain regions, such as China, North Korea, Iran and etc., the access of the internet is only allowed to restricted network.
[名詞] 在某些特定的地區或國家,如中國、朝鮮、伊朗等,僅與被批准的通信網絡和電腦相聯的網絡。
[ie] "What is Yak Shit? What is Yak Shit, ah? Innernet is Yak Shit!"
[例句] “什麼亞克屎?什麼亞克屎?啊,內聯網亞克屎!” [筆者註:毛時代維族歌曲「人民公社亞克西」歌詞:什麼亞克西?什麼亞克西?人民公社亞克西!]
[ie] On the Chinese New Year celebration TV program, the song Yakshit instantly becomes a big hit. According to the Times, the lyric of Yakshit has been very popular on the internet.
[例句]虎年春節聯歡晚會上的熱門歌曲全文歌詞英譯,《亞克屎》成了新年最紅的網語。(《泰晤士報》)
Departyment 有關部門 [筆者註:在Department (部門)中加一個字母Y而成,包含了Party(黨),與Department諧音]
[n] In China, there is a department in charge of almost everything. But it is being very mysterious about its existence; people can nowhere to find it.
[名詞] 最為神秘的中國部門,它主管幾乎所有的事,但你永遠無法找到它
[ie] When Google planning to negotiate with the Chinese official about its threat of pulling out of China, there is no such a departyment can talk to.
[例句] 當谷歌說要和中國的有關部門談判撤出中國的威脅時,它發現找不到這個“有關部門”。
Suihide 躲貓貓 [筆者註:由Suicide (自殺)中改一個字母C為H,包含了Hide(躲藏),與Suicide諧音]
[v ] Self-murder by playing hide-and-seek
[動詞] 躲貓貓式自殺
[ie] The word suihide first appear from the incident of Mr. Qiaoming Li, who was arrested on charge of cut down a tree in Kuming city, Yunnan province. 10 days after his arrested, he was found dead, the police report stated he accidently fell down when joining hide-and seek with other offenders.
[例句]“躲貓貓”一詞來源於李蕎明的經歷,他因涉嫌砍伐了一棵雲南省昆明市的樹木而被拘禁,在拘禁十天後他被發現死亡。警方出具的最早的報告稱他是在拘留所裡和其他犯人玩“躲貓貓”游戲時意外身亡。
Don’train 動車 [筆者註:由Don’t (不要)和Train(火車)交錯合成,與中文動車諧音]
[n] A bullet train which most Chinese cannot afford.
[名詞] 大多數的中國人乘不起的先進的高速列車
[ie] When officials were told the airplane fare are unaffordable to most of migrant workers during Spring Festival reunion. The officials responded, "Now they have the option of taking the Don'train."
[例句] 當被告知多數的農民工沒錢乘飛機回家過年時,官員們的回答是“現在他們可以乘動車嘛!”
Jokarlist 妓者 [筆者註:由Joke(玩笑)和Journalist(記者)交錯合成]
[n] A person, whose job is to report dishonest story for various media, and making it not quite obvious like a joke.
[名詞] 一名為報紙、雜誌、廣播或電視制造虛假消息,並使它們顯得不那麼像笑話並以此為職業的人。
[ie] Every jokarlist make such statement when they start their professional career, "I swear that in my professional life, I will only write story for those who gave me red packet and make sure offend nobody."
[例句] 每位妓者在開始其職業生涯時都要做如下聲明:“我宣誓,我僅為那些給我紅包的人寫作,並確保無人將因為我的報道而發怒。”
Chinsumer 中國消費者 [筆者註:由China(中國)和Consumer(消費者)交錯合成]
[n] Refer to those Chinese who still can spend a fortune in China, to save America, EU and Taiwan from financial crisis.
[名詞] 那些可以在金融危機中同時拉動中國、美國、歐盟和台灣內需的中國人。
[ie] Why there are needs of exporting our value in order to become a superpower? As long as we can export Chinsumers, nobody would look down on us.
[例句] 為什麼我們需要輸出價值觀才能成為強國?祗要我們能輸出中國消費者,就沒有人會小看我們。
Sexretary性秘 [筆者註:由Sex(性)和Secretary(祕書)交錯合成,與Secretary諧音]
[n] An assistant who satisfied the boss in every ways.
[名詞] 幫助老板滿足任何時間任何需要的助手
[ie] Bill Clinton, a successful character who has a wonderful wife and a dozen sexretaries.
[例句] 比爾.克林頓,作為一名成功的男人,有一名出色的太太和一打性秘。
Canclensor刪審 [筆者註:由Cancle(刪除)和Censor(審查)交錯合成]
[v] A protective action by Big Brother who always take care of you with your own money. For example, they cancel inappropriate on-line content since they think it is harmful for you.
[動詞] 一種由老大哥做出的保護性行動,由他代表你用你自己的錢來照顧你,比如說,刪除不健康的網上內容,使你不至受害。
Emotionormal 情緒穩定 [筆者註:由Emotion(情緒)和Normal(正常)交錯合成]
[adj] Being calm and reasonable, usually with the smilence expression
[形容詞] 非常平靜和講理的心態,通常此時當事人會笑而不語。
[ie] After Yangjia's execution, his mother was reported emotionormal from the psychiatric hospital , according to the state-owned media.
[例句] 楊佳被處決後,國營媒體說,他媽媽在精神病院裡情緒穩定。
Harmany 河蟹 [筆者註:由Harmony(和諧)中改一個字母O 為A,包含Many(很多) ]
[adj ] The stable situation where everybody is emotionormal and there is no sign of unrest at all
[形容詞] 每個人都情緒穩定,沒有任何群體性事件跡象的美好狀態
[ie] We have been in a harmany society for too long to remember what harmony is.
[例句] 我們在一個河蟹的社會呆得太久以至已忘了什麼是真正的和諧。
(寫於2010年3月15日,香港)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刊於5月29日「縱覽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Friday, May 21, 2010
改良和革命相輔相成
一百年前,當中國面臨「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時,一場改良和革命的爭論,從國內爭到日本,直至辛亥革命成功後還持續了很長時間。一百年後,海內外再次發生激辯,有關中國向何處去?中國實現民主應改良還是革命?預示著中國再一次處於大變動的前夜。雖然爭論很激烈,對全體中國人來說,卻是一件好事,因為中國的民主巨變已不再遙遠。
對此,筆者不揣冒昧曾經發表過不少個人見解,筆者一向認為,討論改良和革命誰對誰錯?孰好孰壞?是沒有意義的,用時髦的話說就是「偽命題」。因為兩者都是自然和社會變化的常態,祗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發生,會有不同的結果而已。筆者在拙文「也說“壞政府治下的秩序”和“無政府的天下大亂”」(見2010年2月3日「自由聖火」)中說過:「人類社會如同自然科學一樣,都是在永不停止的發展變化之中,大多時候是在緩慢地逐漸地變化發展著,但每隔一段長時間,當社會矛盾積聚到了緩慢的變化無法解決的時候,社會的突變必然發生。即使是自然科學,當生產和生活發展到一定程度,人類對某一項科學技術的需求變得十分突出和迫切的時候,自然科學也往往會取得突破性飛躍發展。比如過往的電、無線電、蒸氣機、原子能等等與及近代高琨的光纖通信,無不為人類的文明帶來革命性改變。既然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這種交替性發展已為人類歷史所証實,今後就必將仍然按此規律發展,因此,革命就和改良一樣不可避免,他們祗是社會發展的不同模式,那些認為社會發展只有單一模式,只能改良不能革命的論斷不過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因此,筆者認為其實雙方的分歧以及我們應該討論的是:1.鑑於當前的政治現實,中國人到底應該用改良還是革命爭取民主? 2.人民群眾是否應該被剝奪革命的權利?
1.中國人到底應該用改良還是革命爭取民主?
無論你是否承認,公認的改良定義就是社會長期的逐漸的緩慢的改變,並且一般是在保留原政權和社會制度的條件下,在體制內進行的改善;而革命則意味著社會短期的突然的急促的改變,一般都在體制外進行,最後導致改變原政權甚至社會制度。改良和革命是對是錯?孰好孰壞?唯一判斷的標準就是他是否發生在正確的地點恰當的時間?能改良的時候不改良,硬要革命,就是錯誤的。相反,不能改良的時候,硬要改良,也是錯誤的。
比如說,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是通過改良達致民主化的,例如我們的大多數亞洲鄰居日本、南韓、菲律賓、印尼、泰國、馬來西亞、印度、不丹……甚至華人的台灣等等,因為這些國家具備了改良的基礎,執政者具備基本的民主素養,明白到國家社稷不是一黨一人的私產,權力合法性來源於人民授權;不像我們偉光正的中國共產黨,從毛周那一代地痞流氓、破落子弟、邊緣知識分子到今天胡溫這一代關起門來培養的土包子,飽飲狼奶的政治指導員,理所當然地認為國家屬於一黨之私:「我們的政權是犧牲了二千萬人的生命得來的,誰要取得,拿兩千萬人頭來換。」所以,同樣是改良,在不同的地點(國家)就有完全不同的可行性,在其他國家行得通,在現在的中國大陸就行不通。
再看革命,不同的時間,革命的發生也有好壞之分,也有完全不同的結果。比如說,一百年前滿清王朝在內憂外患之下,還千方百計地假立憲,真專制,企圖苟延殘喘(詳情請閱拙文「革命不排斥立憲」等,見筆者博客),一百年後的中共政權,竟然一口拒絕任何政治民主化,這時候,改良主義就是錯誤的,因為它斷行不通,人民唯有選擇革命。一百年前辛亥革命就是這樣發生的,一百年後新的革命不可避免。又比如說,中國推翻帝制建立民國以後,就具備了和平走向民主憲政的條件,有很大機會改良,通過六年軍政、五年訓政,最後達至憲政。中華民國創立伊始,就頒佈了「中華民國臨時憲法」,蔣介石先生也在外戰內戰硝煙彌漫之中,於1931年頒佈「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46年1月召開了包括共產黨在內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了「憲草審議委員會」,由國共雙方共同舉薦民社黨張君勵主持起草「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1月由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胡適先生稱之謂「比美國還要民主的憲法」,共產黨、民盟拒絕出席——筆者註)。只不過限於內憂外患,中共武裝叛亂,日本侵略中國,長期處於戰爭狀態,戰後又淪為共產專制,因而中國民主化拖延了半個世紀以後,最終才得以在台灣實現。因此,當年中共發動的歷次革命均屬於不必要和錯誤,屬於壞的革命。
必須指出,改良與革命最根本的不同,就是改良是由統治者在體制內自上而下發動的,而革命則是被統治者在體制外自下而上發動的。換言之,如果統治者拒絕改良,被統治者是無法進行改良的。因此,目前中國能否走改良主義的道路,決定權不在人民大眾,而在於統治者。迄今為止,中共政權整體來說(除了溫家寶的片言隻語)是堅拒進行任何政治改革的,中共二號人物吳帮國就在中共的「國會」——人代大會上——向全世界宣稱:「絕不搞西方那一套、絕不搞三權分立、絕不搞多黨制……」由此,可以斷言,到目前為止改良主義在中國大陸行不通。
筆者推薦民運先驅王炳章先生十年前寫的一篇文章「放棄革命的權利就等於放棄了一切——南斯拉夫的革命昭示了我們什麼?」文章說:「我要問問那些詛咒革命、將改良絕對化的書生們:你們怎麼改良?你們能進行什麼改良?你怎樣將專制制度改成民主制度?你們手中沒有權,能改什麼良?這是改良派的一個死結。……不要忘記,祗有手中有權的當權者,才能進行改良,才能改革。極權專制社會裡的所謂改良和改革,說來再簡單也不過了-----就是專政者主動放權,主動還政於民,這是改良的實質(其他的所謂「改革」都不過是換湯不換藥,蒙騙民眾,請參閱筆者博客「應該如何評價趙紫陽」——筆者註)。比如經濟改革,就是共產黨放鬆了一點經濟控制權,給了老百姓一點發展私有經濟的權力(於是,國民經濟就得到了迅猛的發展,人民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筆者註)。我們平民百姓怎麼改良?怎麼改革?我們本來就沒權,我們沒有使用權力來進行改良的能力!充其量,我們祗能呼吁改良,呼吁誰?呼吁執政者,呼吁有權的人,呼吁他們放權,勸說他們放權,勸說他們還政於民。再積極一點,就是抗爭,向專制者爭權、要權。
問題出來了:專制者不聽呼吁怎麼辦?不聽勸怎麼?專制者不改良怎麼辦?專制者不放權怎麼辦?傻等?常跪不起而祈求專制者開恩?它不開恩又怎麼辦?你祈求它都抓你、殺你,怎麼辦?(八年後,果然發生了「零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被重判入獄——筆者註)。到此,詛咒革命而將改良絕對化的書生們,進入了死胡同。」
2.人民群眾是否應該被剝奪革命的權利?
美國獨立宣言說:「茲確保如此權力,立政府於人民之間,經受統治者之同意取得應有之權力;特此,無論何種政體於何時壞此標準,則人民有權改組或棄絕之,並另立新政府,本此原則,以成此型式之政權,因其影響人民之安全幸福至鉅。深思熟慮後,當得此論……當連串之濫權者與篡奪者執迷不悟,迫人民屈伏於絕對專制下時,推翻此政府,是其權利,是其義務,並為未來之安穩提供新保障。」
林肯總統1861年第一任總統就職演說:「我們這個國家,聯同它的所有機構,都屬於在這塊土地上居住的人民。任何時候,他們對現政體感到厭倦,即可行使他們的憲法權利予以修改,或者運用革命的權利 加以割裂或推翻。……我毫不含糊地承認人民對這一問題的正常權利,他們可以按照憲法本身規定的任何一種模式行使這種權利,……如果它領導的政府是壓迫人民的,人民有權起來革命,推倒這個政府。」
中國古代文化中,也有論及人民革命的權力。孟子《梁惠王下》記載: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育謂之賊,賊義者為之殘。殘賊者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也就是說,湯武革命人民造反株殺暴虐的紂王,不算“弒君”,乃是除去一個獨夫民賊而已。 因此,推翻政府、更換政府,是公民的天賦人權;革命,從專制者手中奪取政權,是公民的天賦人權。
王炳章先生文中說:「我這個革命派,正確的稱呼應當叫兩手策略派。我呼吁改良,但不拘泥於改良。我希望專制者改良,但不奢望專制者改良。如果專制者不改,就行使革命的權利。此外,別無它擇。
應當這麼說,老百姓實際能“主動操作”的,不是改良,而是革命。改良是有權者能主動做的,革命是無權者能主動做的。 革命,我們能主動操作的很多,鼓動革命輿論,發展革命組織,滲透黨政軍各界,發動群眾示威,策動軍隊倒戈,等等,都是。……但是,有一條要講清楚:准備革命,不一定實行革命,可以引而不發,以此逼迫執政者改良,專制者改良了,也可放棄革命的進行,但,永遠不放棄革命的權利。革命,應當是一把永遠懸在專制者頭上的利劍,它改,就不砍下去;不改,則毫不猶豫,必砍無疑,是專制者迫使我們不得不行使革命的權利。
放棄革命的權利,等於放棄了一切。
不錯,我們應當爭取的公民權利、公民自由有很多很多——言論的自由、結社的自由、游行示威的權利、練功的權利、私有財產保障的權利、免於恐懼的權利……,可列出一百條,兩百條。
對詛咒革命、將改良絕對化的書生們來說,又一個死結的問題產生了:你爭取這些權利,很對。但是,獨裁者不給,怎麼辦?
這時,祗有一個權利可以行使,那就是爭取權利的權利。爭取權利的權利,就是革命的權利。放棄了這個權利,等於放棄了 一切權利,因為,你放棄了爭取權利的權利,就等於給自己臉上貼上了一個標語:當那些普通的公民權利——如言論自由的權利——爭取不到的時候,祗有坐以待斃。獨裁者看到這個標語,還願意放權嗎?」
楊光先生說:「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革命,都有改良的成分在內,而且,革命或者曾得益於先前的改良,或者會有益於此後的改良。而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改良,當其漸進效果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則要麼可以代替一場本不必要的革命,要麼將會引發並贊助一場避免不了的革命。二者的關系原本如此。」筆者表示同意,但需要補充如下:「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改良,都有革命的成分在內,而且,改良或者曾得益於先前的革命,或者會有益於此後的革命(即王炳章先生所說的:保留革命的權利,引而不發,在專制者頭上懸一把利劍,迫使他改良——筆者註)。而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革命,當其漸進效果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則要麼可以代替一場本不必要的改良,要麼將會引發並贊助一場避免不了的改良。二者的關系原本如此。」這樣說,才能全面地反映改良和革命的相輔相成關係。
(寫於2010年5月10-12日,香港)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5月20日「民主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對此,筆者不揣冒昧曾經發表過不少個人見解,筆者一向認為,討論改良和革命誰對誰錯?孰好孰壞?是沒有意義的,用時髦的話說就是「偽命題」。因為兩者都是自然和社會變化的常態,祗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國家發生,會有不同的結果而已。筆者在拙文「也說“壞政府治下的秩序”和“無政府的天下大亂”」(見2010年2月3日「自由聖火」)中說過:「人類社會如同自然科學一樣,都是在永不停止的發展變化之中,大多時候是在緩慢地逐漸地變化發展著,但每隔一段長時間,當社會矛盾積聚到了緩慢的變化無法解決的時候,社會的突變必然發生。即使是自然科學,當生產和生活發展到一定程度,人類對某一項科學技術的需求變得十分突出和迫切的時候,自然科學也往往會取得突破性飛躍發展。比如過往的電、無線電、蒸氣機、原子能等等與及近代高琨的光纖通信,無不為人類的文明帶來革命性改變。既然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這種交替性發展已為人類歷史所証實,今後就必將仍然按此規律發展,因此,革命就和改良一樣不可避免,他們祗是社會發展的不同模式,那些認為社會發展只有單一模式,只能改良不能革命的論斷不過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因此,筆者認為其實雙方的分歧以及我們應該討論的是:1.鑑於當前的政治現實,中國人到底應該用改良還是革命爭取民主? 2.人民群眾是否應該被剝奪革命的權利?
1.中國人到底應該用改良還是革命爭取民主?
無論你是否承認,公認的改良定義就是社會長期的逐漸的緩慢的改變,並且一般是在保留原政權和社會制度的條件下,在體制內進行的改善;而革命則意味著社會短期的突然的急促的改變,一般都在體制外進行,最後導致改變原政權甚至社會制度。改良和革命是對是錯?孰好孰壞?唯一判斷的標準就是他是否發生在正確的地點恰當的時間?能改良的時候不改良,硬要革命,就是錯誤的。相反,不能改良的時候,硬要改良,也是錯誤的。
比如說,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是通過改良達致民主化的,例如我們的大多數亞洲鄰居日本、南韓、菲律賓、印尼、泰國、馬來西亞、印度、不丹……甚至華人的台灣等等,因為這些國家具備了改良的基礎,執政者具備基本的民主素養,明白到國家社稷不是一黨一人的私產,權力合法性來源於人民授權;不像我們偉光正的中國共產黨,從毛周那一代地痞流氓、破落子弟、邊緣知識分子到今天胡溫這一代關起門來培養的土包子,飽飲狼奶的政治指導員,理所當然地認為國家屬於一黨之私:「我們的政權是犧牲了二千萬人的生命得來的,誰要取得,拿兩千萬人頭來換。」所以,同樣是改良,在不同的地點(國家)就有完全不同的可行性,在其他國家行得通,在現在的中國大陸就行不通。
再看革命,不同的時間,革命的發生也有好壞之分,也有完全不同的結果。比如說,一百年前滿清王朝在內憂外患之下,還千方百計地假立憲,真專制,企圖苟延殘喘(詳情請閱拙文「革命不排斥立憲」等,見筆者博客),一百年後的中共政權,竟然一口拒絕任何政治民主化,這時候,改良主義就是錯誤的,因為它斷行不通,人民唯有選擇革命。一百年前辛亥革命就是這樣發生的,一百年後新的革命不可避免。又比如說,中國推翻帝制建立民國以後,就具備了和平走向民主憲政的條件,有很大機會改良,通過六年軍政、五年訓政,最後達至憲政。中華民國創立伊始,就頒佈了「中華民國臨時憲法」,蔣介石先生也在外戰內戰硝煙彌漫之中,於1931年頒佈「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46年1月召開了包括共產黨在內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了「憲草審議委員會」,由國共雙方共同舉薦民社黨張君勵主持起草「中華民國憲法草案」,11月由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胡適先生稱之謂「比美國還要民主的憲法」,共產黨、民盟拒絕出席——筆者註)。只不過限於內憂外患,中共武裝叛亂,日本侵略中國,長期處於戰爭狀態,戰後又淪為共產專制,因而中國民主化拖延了半個世紀以後,最終才得以在台灣實現。因此,當年中共發動的歷次革命均屬於不必要和錯誤,屬於壞的革命。
必須指出,改良與革命最根本的不同,就是改良是由統治者在體制內自上而下發動的,而革命則是被統治者在體制外自下而上發動的。換言之,如果統治者拒絕改良,被統治者是無法進行改良的。因此,目前中國能否走改良主義的道路,決定權不在人民大眾,而在於統治者。迄今為止,中共政權整體來說(除了溫家寶的片言隻語)是堅拒進行任何政治改革的,中共二號人物吳帮國就在中共的「國會」——人代大會上——向全世界宣稱:「絕不搞西方那一套、絕不搞三權分立、絕不搞多黨制……」由此,可以斷言,到目前為止改良主義在中國大陸行不通。
筆者推薦民運先驅王炳章先生十年前寫的一篇文章「放棄革命的權利就等於放棄了一切——南斯拉夫的革命昭示了我們什麼?」文章說:「我要問問那些詛咒革命、將改良絕對化的書生們:你們怎麼改良?你們能進行什麼改良?你怎樣將專制制度改成民主制度?你們手中沒有權,能改什麼良?這是改良派的一個死結。……不要忘記,祗有手中有權的當權者,才能進行改良,才能改革。極權專制社會裡的所謂改良和改革,說來再簡單也不過了-----就是專政者主動放權,主動還政於民,這是改良的實質(其他的所謂「改革」都不過是換湯不換藥,蒙騙民眾,請參閱筆者博客「應該如何評價趙紫陽」——筆者註)。比如經濟改革,就是共產黨放鬆了一點經濟控制權,給了老百姓一點發展私有經濟的權力(於是,國民經濟就得到了迅猛的發展,人民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筆者註)。我們平民百姓怎麼改良?怎麼改革?我們本來就沒權,我們沒有使用權力來進行改良的能力!充其量,我們祗能呼吁改良,呼吁誰?呼吁執政者,呼吁有權的人,呼吁他們放權,勸說他們放權,勸說他們還政於民。再積極一點,就是抗爭,向專制者爭權、要權。
問題出來了:專制者不聽呼吁怎麼辦?不聽勸怎麼?專制者不改良怎麼辦?專制者不放權怎麼辦?傻等?常跪不起而祈求專制者開恩?它不開恩又怎麼辦?你祈求它都抓你、殺你,怎麼辦?(八年後,果然發生了「零八憲章」起草人劉曉波被重判入獄——筆者註)。到此,詛咒革命而將改良絕對化的書生們,進入了死胡同。」
2.人民群眾是否應該被剝奪革命的權利?
美國獨立宣言說:「茲確保如此權力,立政府於人民之間,經受統治者之同意取得應有之權力;特此,無論何種政體於何時壞此標準,則人民有權改組或棄絕之,並另立新政府,本此原則,以成此型式之政權,因其影響人民之安全幸福至鉅。深思熟慮後,當得此論……當連串之濫權者與篡奪者執迷不悟,迫人民屈伏於絕對專制下時,推翻此政府,是其權利,是其義務,並為未來之安穩提供新保障。」
林肯總統1861年第一任總統就職演說:「我們這個國家,聯同它的所有機構,都屬於在這塊土地上居住的人民。任何時候,他們對現政體感到厭倦,即可行使他們的憲法權利予以修改,或者運用革命的權利 加以割裂或推翻。……我毫不含糊地承認人民對這一問題的正常權利,他們可以按照憲法本身規定的任何一種模式行使這種權利,……如果它領導的政府是壓迫人民的,人民有權起來革命,推倒這個政府。」
中國古代文化中,也有論及人民革命的權力。孟子《梁惠王下》記載: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曰:「臣弒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育謂之賊,賊義者為之殘。殘賊者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也就是說,湯武革命人民造反株殺暴虐的紂王,不算“弒君”,乃是除去一個獨夫民賊而已。 因此,推翻政府、更換政府,是公民的天賦人權;革命,從專制者手中奪取政權,是公民的天賦人權。
王炳章先生文中說:「我這個革命派,正確的稱呼應當叫兩手策略派。我呼吁改良,但不拘泥於改良。我希望專制者改良,但不奢望專制者改良。如果專制者不改,就行使革命的權利。此外,別無它擇。
應當這麼說,老百姓實際能“主動操作”的,不是改良,而是革命。改良是有權者能主動做的,革命是無權者能主動做的。 革命,我們能主動操作的很多,鼓動革命輿論,發展革命組織,滲透黨政軍各界,發動群眾示威,策動軍隊倒戈,等等,都是。……但是,有一條要講清楚:准備革命,不一定實行革命,可以引而不發,以此逼迫執政者改良,專制者改良了,也可放棄革命的進行,但,永遠不放棄革命的權利。革命,應當是一把永遠懸在專制者頭上的利劍,它改,就不砍下去;不改,則毫不猶豫,必砍無疑,是專制者迫使我們不得不行使革命的權利。
放棄革命的權利,等於放棄了一切。
不錯,我們應當爭取的公民權利、公民自由有很多很多——言論的自由、結社的自由、游行示威的權利、練功的權利、私有財產保障的權利、免於恐懼的權利……,可列出一百條,兩百條。
對詛咒革命、將改良絕對化的書生們來說,又一個死結的問題產生了:你爭取這些權利,很對。但是,獨裁者不給,怎麼辦?
這時,祗有一個權利可以行使,那就是爭取權利的權利。爭取權利的權利,就是革命的權利。放棄了這個權利,等於放棄了 一切權利,因為,你放棄了爭取權利的權利,就等於給自己臉上貼上了一個標語:當那些普通的公民權利——如言論自由的權利——爭取不到的時候,祗有坐以待斃。獨裁者看到這個標語,還願意放權嗎?」
楊光先生說:「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革命,都有改良的成分在內,而且,革命或者曾得益於先前的改良,或者會有益於此後的改良。而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改良,當其漸進效果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則要麼可以代替一場本不必要的革命,要麼將會引發並贊助一場避免不了的革命。二者的關系原本如此。」筆者表示同意,但需要補充如下:「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改良,都有革命的成分在內,而且,改良或者曾得益於先前的革命,或者會有益於此後的革命(即王炳章先生所說的:保留革命的權利,引而不發,在專制者頭上懸一把利劍,迫使他改良——筆者註)。而任何一場成功的社會或政治革命,當其漸進效果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則要麼可以代替一場本不必要的改良,要麼將會引發並贊助一場避免不了的改良。二者的關系原本如此。」這樣說,才能全面地反映改良和革命的相輔相成關係。
(寫於2010年5月10-12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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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刋於5月20日「民主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Saturday, May 15, 2010
兩隻雞蛋和一粒奶糖的年代
昨晚看到上海東方衛視《幸福魔方》真人騷其中一集「孽情.深埋的愛」,感慨不已,因為它真實地重現了三十多年前我們曾經經歷過的苦難時代;同時也深受感動,因為它彰顯了無論暴政多麼凶殘,社會多麼險惡,人性的光輝永遠不會泯滅。
節目的主要內容如下:當事人王剛先生告訴節目主持人,最近有一個三十歲從
北京來的姑娘小蓉來找他,自稱是她的女兒,王先生問她你母親叫什麼名字?吳蘭蘭,正是三十多年前王先生的初戀情人。小蓉說從小母親就告訴她,父親已死了,她長大後,有一次無意中翻到了母親的日記本,那裏記錄下當年當知青的點點滴滴,才知道自己的父親在上海。為了解開三十年的心結,女兒小蓉以絕食迫使母親出席這個節目與生父王先生見面,希望能解開歷史之謎。
節目一開始,代表母親出席的舅舅憤怒譴責王為「現代陳世美」,王1979年知青回城潮時,符合「頂替父職」條件得以從黑龍江農場回滬,而其姐吳蘭蘭卻因「政策未落實到我家」留在東北。王回滬後,拋棄已懷身孕的女朋友另娶。吳蘭蘭半年後「落實政策」也回滬了,在上海生產,產後患了抑鬱症,女兒小蓉患了自閉症,五歲才會開口說話,母女相依為命,含辛茹苦,有小同學知道她沒有爸爸,取笑她「野種」……,家裏沒有辦法,唯有全家遷去北京,想讓她們母女換一個環境。王先生則解釋說,他回滬後,突然與吳失去聯絡,兩年多時間裏幾乎天天下了班就去吳家所在的「部隊大院」找吳,但衛兵不讓進去,只有一直在門口徘徊等待。有一天中班下班,半夜十一點多滂沱大雨,他不得不躲在門崗檐下避雨,哨兵對他說了一句話:「你不用再來了,我們首長已經發話,不准你再來。」王聽後如晴天霹靂,聯想起女方父母一直反對他們交朋友,估計對方可能已經另嫁了,深感絕望。王說:「那年代,我們能在一起已經很不容易了。」加上自己已年過三十,父母親友也一再催促成婚,無奈之下只好另娶。可是,他的婚姻只維持了一年半就和平結束了,原因是他心裏一直放不下吳蘭蘭,「女方覺得自己像多餘的人」,接受不了下堂求去了。
這時候,女主角吳蘭蘭出現了,原來她擔心女兒絕食影響身體,女兒一個多月沒有和她講過一句話了,留下一張字條就到上海來了,她是來上海勸女兒回家的。王先生終於見到了三十年來日思夜想的初戀情人,情緒激動,說過幾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有一件禮物一定要當面交給你,否則死不瞑目,你也一定會後悔終生。吳激動地回答說不要你的什麼禮物,祗求平平靜靜過日子,叫女兒跟她離開並罵王是騙子!一怒之下離開現場。這邊廂王先生對主持人說,你們祗需要轉告她一句話:「堅如磐石」就可以了,然後展現自己掛在脖子上的一塊鵝卵石,說出了一段故事:那年代在農場白天幹苦活,唯有傍晚收工後他們兩個人去到遠離知青點的小河邊,依偎在一起,互吐衷情,才感到一絲安慰和快樂。很多時候吳蘭蘭就在河邊為他洗衣服,有時候一起唱唱歌,王吹簫、吳跳舞,有一次情到濃處,兩人發生了關係,吳蘭蘭隨手在清澈的河水裏檢出一顆鵝卵石,對王說:「我們兩人就像這顆鵝卵石,愛情堅如磐石。」
那邊廂,兩個小時後,吳蘭蘭在家人和心理醫生的勸說下,終於返回現場。王先生一再要求吳聽他解釋,吳說三十年了為什麼等到今天才來解釋?餘怒未消。主持人循循善誘,引導他們回憶初識初戀的經過,於是一幅三十多年前苦難的歷史畫卷重現在觀眾面前:那是毛澤東為了收拾自己魯莽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中困局,強令幾千萬已停學幾年的學生「上山下鄉」的年代。當事人回憶說當年是舉著紅旗高唱著革命歌曲去黑龍江農場的。王先生早一步到,迎接後來者時幫吳蘭蘭從卡車上卸行李,見她體弱,心生同情,一直很照顧她,幫她幹活,見她文靜懂事,對她產生好感。吳則回憶說有一次她生病住院,王走了三四十里路來看她,給她帶來兩隻暖暖的水煮蛋。她說「要知道那年代老百姓平時都吃不飽,過年都未必能吃上雞蛋。」因而倍感溫暖,也開始心生愛慕。她回憶說最令她感動的一件事是:有一天集體開工,她落在後面,王假裝結鞋帶,等她經過偷偷塞給她一顆大白兔奶糖!那時大白兔奶糖是上海的名牌,不但要憑票購買,價錢還很貴。她說「要知道那是當時全中國最高級的食物了,而且是他家人千里迢迢從上海寄來的,他捨不得吃留給我的。」主持人說當年大白兔奶糖就代表了上海,代表了家鄉,禮輕情意重!兩個人同時點頭。王先生回憶說,吳蘭蘭家裏則寄來了毛線,天藍色的合女裝,可是她卻一針一線地為他織了一件毛衣,至今三十多年了,仍然保存著,祗不過被蟲子蛀了幾個小洞。主持人說,共同的回憶讓雙方拉近了距離。
這時候,舅舅節外生枝的說:讓我來揭穿他的真面目,他還有一個比小蓉大的私生子!吳蘭蘭一臉愕然和憤怒,小蓉也激動地責問王口口聲聲說一直愛著媽媽,這怎麼解釋?王要求和吳蘭蘭單獨談,吳說你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不敢當面對著大家說?王無奈之下只有說出了一段既令人震驚又令人難過的往事。王說:是的,我是有一個私生子,我竭盡全力養育他,栽培他,他非常優秀,那就是我和你的第一個兒子牛牛啊!這就是我要送給你的生日禮物啊!我告訴兒子來現場就會見到你的生母了!這時候吳蘭蘭如夢初醒,淚流滿面,激動地呼叫:「告訴我!告訴我!我的兒子在哪裏?牛牛在哪裏?」黑暗中一個青年男子輕輕地走到了母親的身邊,吳蘭蘭激動地擁抱著他連聲說:「媽媽對不起你啊!媽媽對不起你啊!」兒子流著淚安慰她說:「媽媽,不要說對不起,今天我們能見面應該高興才是!」看到這裏,相信很多觀眾一定和我一樣流下同情的眼淚。
原來當年在河邊發生了偷嘗禁果的一幕後,吳蘭蘭懷孕了,這兩個遠離家鄉的少男少女慌張失措,抱頭痛哭。王說:「這下子錯誤犯大了,因為那時候男女關係是見不得人的,到醫院打胎要証明,毫無辦法。」眼看吳肚子一天一天大起來,慌忙將床單撕成布條,將腹部緊緊包裹起來。到了五個月,再也裹不住了,王找到一個在鄰縣插隊的同學,在老百姓家裏租了一間房子,把孩子生了下來,然後急忙送給當地老百姓,匆匆回農場銷假。幾年後回上海,王先生眼看找吳蘭蘭無望,剛結婚就籌劃去東北找兒子,他說:「我找不到妻子,也一定要找到兒子。」十多年來往東北上海,花盡積蓄,千辛萬苦,終於在一個小城市裏找到了兒子牛牛。
這時主持人讓牛牛說說見到了親生父親的經過和感覺,於是,從牛牛口裏我們又聽到了另一個感人的故事:牛牛在東北農村長大,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因為養父母對他很好。王先生把他接回上海後,父子倆相依為命,父親克勤克儉,將一生的積蓄都用來供他出國留學,現已學成歸來。牛牛說,十幾二十年來,父親一直有對他講起母親,講起當年在東北當知青的故事,並不斷反覆地哼唱當年和吳蘭蘭在小河邊經常唱的「洗衣歌」。這時候,牛牛輕輕地哼起了從父親那裏耳熟能詳的「洗衣歌」,王先生也情不自禁輕輕地一面和唱,一面流著眼淚走出玻璃房,走向兒子和他母親身邊,女兒小蓉也走了過來。三十多年了,一家人終於見了面,終於走到了一起。王先生提出了一個看似卑微的要求,四個人合影一張全家福,讓他掛在家裏的牆上。…….
節目到此完結了,主持人深情地說:「三十年前,歷史在王先生和吳蘭蘭身上出現了一個拐點,將本來是一對的夫妻衝散了,一個家庭破裂了。我們都知道,那個年代是一個特殊的年代,歷史給我們出了一個難題,為什麼會發生這一切?我們每個人都在尋找答案,相信今天我們大家都找到了。」
身處大陸的節目主持人雖然欲言又止,但這一段話已經足夠發人深省了!這是一個發生在「特殊的年代」下的小故事,但卻是當年黑暗社會和困苦生活的典型例子和真實寫照。那年代,人們吃不飽穿不暖,兩隻雞蛋和一顆大白兔奶糖就是「全中國最高級的食物」了!青年人沒有受教育的自由,沒有戀愛的自由,沒有生兒育女的自由,沒有選擇工作的自由…….出身高幹家庭,住在「部隊大院」裏面的吳蘭蘭尚且未能倖免,其他階級家庭出身的,特別是「黑五類」家庭出身的青年,他們所遭受到的政治壓迫、精神折磨和生活困苦就更加可想而知了!這是一個多麼難忘多麼痛苦的年代啊,感謝上海東方衛視《幸福魔方》,讓我們大家都沒有忘記它,但願它永不再來!
(寫於2010年3月4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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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刋於2010年5月14日「自由聖火」,轉載請註明出處)
節目的主要內容如下:當事人王剛先生告訴節目主持人,最近有一個三十歲從
北京來的姑娘小蓉來找他,自稱是她的女兒,王先生問她你母親叫什麼名字?吳蘭蘭,正是三十多年前王先生的初戀情人。小蓉說從小母親就告訴她,父親已死了,她長大後,有一次無意中翻到了母親的日記本,那裏記錄下當年當知青的點點滴滴,才知道自己的父親在上海。為了解開三十年的心結,女兒小蓉以絕食迫使母親出席這個節目與生父王先生見面,希望能解開歷史之謎。
節目一開始,代表母親出席的舅舅憤怒譴責王為「現代陳世美」,王1979年知青回城潮時,符合「頂替父職」條件得以從黑龍江農場回滬,而其姐吳蘭蘭卻因「政策未落實到我家」留在東北。王回滬後,拋棄已懷身孕的女朋友另娶。吳蘭蘭半年後「落實政策」也回滬了,在上海生產,產後患了抑鬱症,女兒小蓉患了自閉症,五歲才會開口說話,母女相依為命,含辛茹苦,有小同學知道她沒有爸爸,取笑她「野種」……,家裏沒有辦法,唯有全家遷去北京,想讓她們母女換一個環境。王先生則解釋說,他回滬後,突然與吳失去聯絡,兩年多時間裏幾乎天天下了班就去吳家所在的「部隊大院」找吳,但衛兵不讓進去,只有一直在門口徘徊等待。有一天中班下班,半夜十一點多滂沱大雨,他不得不躲在門崗檐下避雨,哨兵對他說了一句話:「你不用再來了,我們首長已經發話,不准你再來。」王聽後如晴天霹靂,聯想起女方父母一直反對他們交朋友,估計對方可能已經另嫁了,深感絕望。王說:「那年代,我們能在一起已經很不容易了。」加上自己已年過三十,父母親友也一再催促成婚,無奈之下只好另娶。可是,他的婚姻只維持了一年半就和平結束了,原因是他心裏一直放不下吳蘭蘭,「女方覺得自己像多餘的人」,接受不了下堂求去了。
這時候,女主角吳蘭蘭出現了,原來她擔心女兒絕食影響身體,女兒一個多月沒有和她講過一句話了,留下一張字條就到上海來了,她是來上海勸女兒回家的。王先生終於見到了三十年來日思夜想的初戀情人,情緒激動,說過幾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有一件禮物一定要當面交給你,否則死不瞑目,你也一定會後悔終生。吳激動地回答說不要你的什麼禮物,祗求平平靜靜過日子,叫女兒跟她離開並罵王是騙子!一怒之下離開現場。這邊廂王先生對主持人說,你們祗需要轉告她一句話:「堅如磐石」就可以了,然後展現自己掛在脖子上的一塊鵝卵石,說出了一段故事:那年代在農場白天幹苦活,唯有傍晚收工後他們兩個人去到遠離知青點的小河邊,依偎在一起,互吐衷情,才感到一絲安慰和快樂。很多時候吳蘭蘭就在河邊為他洗衣服,有時候一起唱唱歌,王吹簫、吳跳舞,有一次情到濃處,兩人發生了關係,吳蘭蘭隨手在清澈的河水裏檢出一顆鵝卵石,對王說:「我們兩人就像這顆鵝卵石,愛情堅如磐石。」
那邊廂,兩個小時後,吳蘭蘭在家人和心理醫生的勸說下,終於返回現場。王先生一再要求吳聽他解釋,吳說三十年了為什麼等到今天才來解釋?餘怒未消。主持人循循善誘,引導他們回憶初識初戀的經過,於是一幅三十多年前苦難的歷史畫卷重現在觀眾面前:那是毛澤東為了收拾自己魯莽發動的文化大革命中困局,強令幾千萬已停學幾年的學生「上山下鄉」的年代。當事人回憶說當年是舉著紅旗高唱著革命歌曲去黑龍江農場的。王先生早一步到,迎接後來者時幫吳蘭蘭從卡車上卸行李,見她體弱,心生同情,一直很照顧她,幫她幹活,見她文靜懂事,對她產生好感。吳則回憶說有一次她生病住院,王走了三四十里路來看她,給她帶來兩隻暖暖的水煮蛋。她說「要知道那年代老百姓平時都吃不飽,過年都未必能吃上雞蛋。」因而倍感溫暖,也開始心生愛慕。她回憶說最令她感動的一件事是:有一天集體開工,她落在後面,王假裝結鞋帶,等她經過偷偷塞給她一顆大白兔奶糖!那時大白兔奶糖是上海的名牌,不但要憑票購買,價錢還很貴。她說「要知道那是當時全中國最高級的食物了,而且是他家人千里迢迢從上海寄來的,他捨不得吃留給我的。」主持人說當年大白兔奶糖就代表了上海,代表了家鄉,禮輕情意重!兩個人同時點頭。王先生回憶說,吳蘭蘭家裏則寄來了毛線,天藍色的合女裝,可是她卻一針一線地為他織了一件毛衣,至今三十多年了,仍然保存著,祗不過被蟲子蛀了幾個小洞。主持人說,共同的回憶讓雙方拉近了距離。
這時候,舅舅節外生枝的說:讓我來揭穿他的真面目,他還有一個比小蓉大的私生子!吳蘭蘭一臉愕然和憤怒,小蓉也激動地責問王口口聲聲說一直愛著媽媽,這怎麼解釋?王要求和吳蘭蘭單獨談,吳說你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不敢當面對著大家說?王無奈之下只有說出了一段既令人震驚又令人難過的往事。王說:是的,我是有一個私生子,我竭盡全力養育他,栽培他,他非常優秀,那就是我和你的第一個兒子牛牛啊!這就是我要送給你的生日禮物啊!我告訴兒子來現場就會見到你的生母了!這時候吳蘭蘭如夢初醒,淚流滿面,激動地呼叫:「告訴我!告訴我!我的兒子在哪裏?牛牛在哪裏?」黑暗中一個青年男子輕輕地走到了母親的身邊,吳蘭蘭激動地擁抱著他連聲說:「媽媽對不起你啊!媽媽對不起你啊!」兒子流著淚安慰她說:「媽媽,不要說對不起,今天我們能見面應該高興才是!」看到這裏,相信很多觀眾一定和我一樣流下同情的眼淚。
原來當年在河邊發生了偷嘗禁果的一幕後,吳蘭蘭懷孕了,這兩個遠離家鄉的少男少女慌張失措,抱頭痛哭。王說:「這下子錯誤犯大了,因為那時候男女關係是見不得人的,到醫院打胎要証明,毫無辦法。」眼看吳肚子一天一天大起來,慌忙將床單撕成布條,將腹部緊緊包裹起來。到了五個月,再也裹不住了,王找到一個在鄰縣插隊的同學,在老百姓家裏租了一間房子,把孩子生了下來,然後急忙送給當地老百姓,匆匆回農場銷假。幾年後回上海,王先生眼看找吳蘭蘭無望,剛結婚就籌劃去東北找兒子,他說:「我找不到妻子,也一定要找到兒子。」十多年來往東北上海,花盡積蓄,千辛萬苦,終於在一個小城市裏找到了兒子牛牛。
這時主持人讓牛牛說說見到了親生父親的經過和感覺,於是,從牛牛口裏我們又聽到了另一個感人的故事:牛牛在東北農村長大,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因為養父母對他很好。王先生把他接回上海後,父子倆相依為命,父親克勤克儉,將一生的積蓄都用來供他出國留學,現已學成歸來。牛牛說,十幾二十年來,父親一直有對他講起母親,講起當年在東北當知青的故事,並不斷反覆地哼唱當年和吳蘭蘭在小河邊經常唱的「洗衣歌」。這時候,牛牛輕輕地哼起了從父親那裏耳熟能詳的「洗衣歌」,王先生也情不自禁輕輕地一面和唱,一面流著眼淚走出玻璃房,走向兒子和他母親身邊,女兒小蓉也走了過來。三十多年了,一家人終於見了面,終於走到了一起。王先生提出了一個看似卑微的要求,四個人合影一張全家福,讓他掛在家裏的牆上。…….
節目到此完結了,主持人深情地說:「三十年前,歷史在王先生和吳蘭蘭身上出現了一個拐點,將本來是一對的夫妻衝散了,一個家庭破裂了。我們都知道,那個年代是一個特殊的年代,歷史給我們出了一個難題,為什麼會發生這一切?我們每個人都在尋找答案,相信今天我們大家都找到了。」
身處大陸的節目主持人雖然欲言又止,但這一段話已經足夠發人深省了!這是一個發生在「特殊的年代」下的小故事,但卻是當年黑暗社會和困苦生活的典型例子和真實寫照。那年代,人們吃不飽穿不暖,兩隻雞蛋和一顆大白兔奶糖就是「全中國最高級的食物」了!青年人沒有受教育的自由,沒有戀愛的自由,沒有生兒育女的自由,沒有選擇工作的自由…….出身高幹家庭,住在「部隊大院」裏面的吳蘭蘭尚且未能倖免,其他階級家庭出身的,特別是「黑五類」家庭出身的青年,他們所遭受到的政治壓迫、精神折磨和生活困苦就更加可想而知了!這是一個多麼難忘多麼痛苦的年代啊,感謝上海東方衛視《幸福魔方》,讓我們大家都沒有忘記它,但願它永不再來!
(寫於2010年3月4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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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13, 2010
大家齊來參與新世紀的民主啟蒙
一百年前,當中國面臨「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時,關於中國將如何改變?將往何處去?一場改良還是革命的激烈辯論從國內延伸到日本,一場前所未有的民主啟蒙運動在民間悄然興起,不久後中國政局發生了巨大的演變,說明社會劇變的前夜,各種社會思潮必先劇烈交鋒。由此筆者認為現時海外網站有關改良和革命、民主與憲政等爭論,雖然難免夾雜著一些意氣或情緒的雜音,但總是可喜的現象,預示著「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又將再次來臨。「民主中國」曾經成功地舉辦過「中國民主化現實道路」、「零八憲章一周年」等徵文,筆者提議可否就改良和革命、民主與憲政討論舉行徵文或開闢一個論壇,邀請專家學者和廣大民眾一起參加討論,按觀點不同來稿的比例發表雙方意見,進行一場新世紀的民主啟蒙,為將來中國的大變局作好準備。
本來筆者在前幾篇文章中已聲明因自身非政治學者,不想再參與民主與憲政等純理論問題的討論,希望大家更多關注中國民主化現實道路問題。前兩天看了楊光先生大作「再談憲政與民主的關係——兼答李大立先生」,裏面有些不實指責,更有一些筆者認為不妥的理論,不得已在此簡要回復一下,請楊先生及廣大讀者指正,希望有益於中國民主事業。我與楊先生素不相識,此文寫作期間,收到朋友轉來楊先生的問候致意,很感謝他。我認為儘管我們的觀點不同,但是目標是一致的,希望避免任何意氣之爭,通過嚴肅認真的討論彼此提高認識。以後若非有新的想法,我將不再參與討論,以便騰出空間讓更多的朋友發表意見。
一, 關於充分必要條件
筆者工科出身,對政治學真不敢班門弄斧。但說到充分必要條件,筆者記得四十多年前學「高等數學」,似乎不像數學本科出身的楊先生所說,「若A則B、若非A則非B,則A為B的充分必要條件。這就意味著,A與B是等值的。」為此,筆者特意查閱了有關資料,得出的結論是:若說A是B的充分必要條件,意味著A是條件,B是結論,不能說A=B。比如說「函數在某一點可微分,是函數在這一點連續的充分必要條件。」並非說,「可微分」=「連續」。眾所週知,「微分」有微分的定義,「連續」有連續的定義,二者不可混為一談。筆者說「民主是憲政的必要條件」,意思是說「必要民主,才有憲政」;「民主是憲政的充分條件」,意思是說「若有民主,必有憲政」,而不是說民主=憲政。民主有民主自己的定義,憲政有憲政自己的定義,同樣不可混為一談。因此筆者不同意楊先生所說「這兩個概念二語一義, 用在一起就成了無聊的語義重復。」孰對孰錯?請憲政學者、數學專家發表意見。
二, 關於「逆反命题」
楊先生大作「談憲政與民主的關係——兼與李大立、邵建先生商榷」一文中說:「其一,有民主未必就有憲政。或逆反命題:沒有憲政未必就沒有民主……其二,有憲政未必就有民主。或逆反命題:沒有民主未必就沒有憲政。」這段話很費解,一如哲學中的「否定之否定」,拐彎抹角,架床疊屋,實在沒有必要。筆者建議楊光先生在討論問題的時候,盡量通俗化,大眾化,避免過度理論化,高深化,以便普羅大眾都可以直接參與討論。為此筆者也特意查閱資料,所得結論有二:
1.原命題真,逆命題不一定真;原命題真,否命題不一定真,原命題真,逆否命題一定真;逆命題真,否命題一定真。既然「逆否命題」(亦即楊先生所說的「逆反命題」)與原命題一致,何必多此一舉使用「逆否命題」?比如,楊先生只需說:「其一,有民主未必就有憲政。……其二,有憲政未必就有民主。」然後加以論述不就可以了嗎?一來可以避免給別人帶來「故作高深」的感覺,二來也利於別人閱讀理解,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2.即便楊先生喜歡擺弄「逆反命題」,你的「逆反命題」也不正確。例如:正命題:若AB=0,則A=0或B=0;逆命題:若A=0或B=0,則AB=0;否命題:若AB=\=0,則A=\=0或B=\=0;逆否命題:若A=\=0或B=\=0則AB=\=0。因此若楊先生的正命題是「有民主未必就有宪政」;逆命題應為「未必有宪政也有民主」;否命題應為:「沒有民主必有憲政」,而逆否命題應為「有憲政必沒有民主」,而不是楊先生文中所說的:「或逆反命题:没有宪政未必就没有民主。」是否如此?也請數學專家指正。
三,關於「枉費心機」和「機心」
楊先生說:「李先生文中說我和邵建先生講“民主的專制”是“企圖証明民主制度不可行”,是“牛頭不對馬嘴,枉費心機”;又說我講香港有憲政無民主別有用心,是要“用以說明祗要自由,可以沒有民主”。我很希望李先生不要使用“枉費心機”這樣的話語,筆者或邵建先生都可能說錯話、講錯理,但未必有不可告人的“心機”。關於香港,我一向認為香港是我國法治最成熟、公民素質最高的地方,應該無條件開放普選、即行民主。打死我也不會說“香港可以沒有民主”這樣的混帳話。」
這裏有兩點需要說明一下,筆者「民主與憲政之我見」原文說:「楊先生及邵建先生引用的兩個四川民工被趕下車的事例,只能再一次說明多數人暴政只存在於專制國家,因為這些國家既沒有政治民主,更沒有人權和法治。企圖用這個例子來証明民主制度不可行是牛頭不對馬嘴,枉費心機。」是有不對的地方,傷害了楊邵兩位先生的自尊,特此致歉。我的原意是指有些人動輒拿「民主的專制」、「多數人暴政」嚇唬人,無形中就和中共以各種藉口反對民主站到了一起。記得原稿「企圖……」前有「有些人」幾個字,可能復核時見前面有個句號,以為斷開了,就把這幾個字刪去了,以至引起誤解,筆者以後會汲取教訓。另外,眾所周知「枉費心機」是一個成語,祗是指白忙一場而達不到目的,並非指「有機心」,也請楊先生勿誤解。但拙文中根本沒有「(楊先生)講香港有憲政無民主是別有用心」的字眼,這點指責是無法接受的。
關於香港,楊文在「其二,有憲政未必就有民主。或逆反命題:沒有民主未必就沒有憲政」標題下說:「我舉三個國家的例子……3,(香港)即是一塊幾乎沒有什麼民主、卻保持著良好的法治秩序、且維持了基本的憲政架構的地方。」意思是很清楚,就是香港沒有民主,但有法治和基本憲政架構。對此,拙文批評說:「如楊先生所說香港“幾乎沒有……架構。”用以說明祗要自由,可以沒有民主,或者沒有民主也可有憲政,其實大謬不然。」
其中「祗要自由,可以沒有民主,或者沒有民主也可有憲政」一句已經在楊先生原話引文範圍以外,是筆者對楊先生這段話的理解,並非說你說過這樣原話,相信讀者會明白,若有錯誤,也是筆者理解的錯誤,也請楊先生理解。
四,關於「麥迪遜的引文」
楊文標題「3、李先生對“麥迪遜”的引文涉嫌造假」。文內說:「李大立先生的文章引用了兩大段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五十一篇中的論述。從直覺上,我感覺這不像是麥迪遜的原話,麥迪遜是永遠帶著商量的、調和的語氣,不會像李先生那麼武斷。我對麥迪遜這位“美國憲法之父”、人類最偉大的政治發明家抱有強烈的尊崇景仰之心,《聯邦黨人文集》正是我的床頭書之一。於是我翻開《聯邦黨人文集》第五十一篇,如我所料,沒有找到李先生所引用的那兩段話,僅有一句話與原文意思相近。難道是 李先生所讀的版本與我的完全不同?“聯邦黨人”或許另外寫過一本“文集”?百思不解之際,我忽然間恍然大悟。從“會不會像法國大革命一樣不經司法程序就判處某些人死刑?”“會不會因為要建鐵路而責令規劃線路上的住戶搬家?”這兩句李氏引文,我立刻斷定,李大立先生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犯了引文造假之大忌。麥迪遜們寫《聯邦黨人文集》的時候,法國大革命還尚未爆發,離第一條鐵路的誕生還相差一百年!麥迪遜先生又不是神仙,何以提前一個世紀就能先天下之憂而憂?……」
楊先生指我「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犯了引文造假之大忌。」這個指責很嚴重,在此不得不多說兩句。筆者不像楊先生這樣博覽群書,至今未看過《聯邦黨人文集》原文,更遑論「床頭書之一」了。但我覺得在現代通訊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沒有那麼多「床頭書」也同樣可以獲得知識和資訊。比如,楊先生指摘我「涉嫌造假」的引文,就引自下列鍊接:http://lw.china-b.com/zxsh/20090212/31551_1.html,全文照錄如下(在google可查到若干其他相同引文,一字不差,讀者可對照筆者原文):
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現代政治哲學解讀系列之10)
很多人雖然喜歡民主,但心中又有一塊揮之不去的陰雲:“多數人暴政”。麥迪遜在《聯邦黨人》第五十一篇中說:在一個共和國裡,保護社會成員不受統治者的壓迫固然重要,保護某一部分社會成員不受其他成員的不正當對待,同樣重要。在不同的社會成員之間一定存在不同的利益,假如大部分成員聯合起來,那麼少數群體的權利就會得不到保障。所以,雖然獨立戰爭擊敗了來自英國的暴政,但獨立而民主的美國社會卻存在著多數人暴政的可能性(Madison,1961)。的確,很多人會想,假如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有可能發生很多可怕的事情。比如大多數人會不會沒收少數人財產?會不會像法國大革命一樣不經司法程序就判處某些人死刑?會不會因為看不慣一些希奇的服裝而立法禁止穿這樣的衣服上街?會不會因為看不慣某個少數民族的飲食方式而命令他們改變?會不會因為要建鐵路而責令規劃線路上的住戶搬家?會不會把國家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劃歸己方所有?會不會規定己方這大多數人祗交一點點稅而讓另外少數人交很高的稅?會不會祗讓己方這大多數人發言討論而禁止那少數人發表意見?單就民主程序來說,並沒有保証這些不會發生。
筆者自覺蠢鈍,閱讀這段文章的時候,沒有如楊先生那樣「從直覺上,感覺這不像是麥迪遜的原話……」我反而深信不疑,因為中國人只會說「會不會因為權貴圈地而被強行拆遷……」不會說「會不會因為要建鐵路而責令規劃線路上的住戶搬家?」這句話及下文顯然帶有外文翻譯的味道。筆者值得檢討的是全文引用這段話的時候,沒有留意到文中的(Madison,1961),也沒有如楊先生那樣去查閱麥迪遜的生平,以為這是麥迪遜在1961年說的話。同時也因為原文整段沒有引號,以為全是麥迪遜的原話,因而全文加以引用,這是筆者的疏忽,感謝楊先生的提醒。但筆者認為這段話是否出自麥迪遜,應該向《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現代政治哲學解讀系列之10》作者求證;若涉嫌造假,也應該追究原作者,而非主要追究引用者(因為普通作者往往不可能對所有引文都去核對原始版本),不知楊先生以為如何?
五,再說民主與憲政的關係
楊先生說「李先生還真是將二者(民主與憲政)混為一談了。」「李先生的觀點等於告訴我們:凡民主的都是憲政的、凡憲政的必是民主的。」
依我看,確實「凡是民主的國家都是憲政國家,凡是憲政國家都是民主國家」,並沒有錯。比如歐美民主國家,無一不是憲政國家;同樣地,凡是憲政國家(即在憲法上最大限度地限制執政者的權力,政治架構上最大限度地制衡權力,同時最大限度地賦予人民群眾監督政府權力,自由人權權利的國家),必然是真正的民主國家(人民通過定期選舉政府,通過國會制衡政府權力,通過輿論監督政府施政的國家)。楊先生舉「雅典城邦、伊斯蘭教國家、一些非洲拉美國家、極端組織哈馬斯在巴勒斯坦大選中憑選票獲勝」為例,說明民主國家不一定有憲政,其實筆者在拙文「民主與…….」一文中已說過,這些國家(或初級政權)雖然是由民主選舉產生,並不能說他們就是民主國家或政權,因為民主除了選舉一項外,還有其他同樣重要的內容:權力制衡機制、輿論監督機制、彈劾罷免機制……,一如孫中山先生「三權分立,五權憲法」中有關民權的「國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創造制定憲法及法律的權力)、復議權(廢除及修改憲法及法律的權力)。」而楊先生所舉的這些例子,都是國民只有選舉權,而沒有罷免權、創制權和復議權,談何「民主國家」或「民主政權」?希特勒就是一個典型例子,他憑選票上台後,明裏暗裏閹割了所有監督制衡機制,扼殺了言論自由,操控了輿論,獨攬大權,變成了一個獨裁專制的法西斯國家。楊先生所舉的「法國大革命」就更不用說了,和中共政權一樣都是憑暴力而不是選舉上台的,上台後更是藉口「鞏固革命政權」,大開殺戒,根本毫無民主可言。這些名為民主,實則獨裁專政國家,當然沒有憲政。
楊先生說:「李先生的文章充滿了自相矛盾。比如,他引用了亨廷頓、貢斯當、艾因.法蘭,而他的引文不僅不能証明其論點之正確,恰恰証明了其論點為錯誤。亨廷頓談到了“非自由的民主”、貢斯當談到“無個人獨立之自由權利”的民主,艾因.法蘭則談到了“真正的憲政民主”。這些引文至少表明,世界上的確存在過、而且至今還存在著不講自由、不要人權、不是“真正的憲政”的民主。當然,李先生可以說那都是假民主,但問題正在於,為什麼在有些地方民主竟會越弄越假呢?不是“有民主就有憲政”嗎,怎麼可能弄出一些“不是真正的憲政民主”呢?」
其實正是筆者在「民主與….」一文中引用亨廷頓的話,已經很清楚地回答了楊先生這個問題,可能楊先生並沒有理解。亨說:「若干拉美國家和前蘇聯東歐解體轉型國家,由選舉產生行政首長,卻常常流於專擅和以非民主方式行事。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在於西方選擇的民主乃建立和根源於自由主義政治傳統,這個傳統的核心便是人權與法治。盡管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正在走向民主化,但其中也有很多屬於「非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
這些近年才開始紛紛走向民主化的亞非拉國家,無論民主傳統、民主素質、民主理念以及與其配套的法治基礎,都遠遠比不上歐美國家,所以他們的民主旅程困難重重,反覆多多,有些甚至「越弄越假」毫不奇怪。正如我們華人地區的台灣,雖然第一個實現了民主憲政,但是民主素質跟不上,因而出現了議會打鬥、族群分裂、爭議內耗等現象。若就其議會文明程度、議政效率、法制水平等等還比不上半民主的香港。原因是香港經過英國一百五十年殖民統治,留下了文明傳統、法治基礎,若香港能盡快兌現基本法實現雙普選,相信民主憲政一定會走在台灣前面。中國大陸將來有一天推倒了獨裁專制,走向民主,很可能比台灣的起步更難,爭拗更多,反覆更多。因為中國大陸比台灣更多了中共六十年反民主反人性的專制統治,灌輸了更多的狼奶,給社會造成了更大的遺害,離真正民主憲政的目標更遠,完全可以想象,將來邁向民主的腳步會更加蹣跚和艱難。但這樣說,不等於說華人不應該不配得享有民主,從幾千年傳統封建社會,走向現代民主社會,一定要有一個學習和適應的過程,最重要的是邁出第一步,在民主中學習民主。二十年來台灣民主有了長足的進步,說明我們中國人同樣可以實現民主。
六,憲制與法制的關係
筆者不是政治學者,不是憲政專家,對「憲政(憲制)」和「法制」這些政治學問本身正處在一個學習的過程,為此筆者查閱了很多資料,看來還未有一個公認的統一定義。比較下來,筆者認為中國學者鄒平學先生在《憲政界說》裏綜合中西方各種學說得出的結論較為準確:「憲政」中文解釋為「憲法政治」,若用一句話定義「憲政」(Constitutionalism or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應為:「憲政是以憲法為起點、 民主為內容、法治為原則、人權為目的的政治形態和政治過程。」憲政的內容包括:(1)憲政以憲法為基礎;(2)憲政意味著對於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的制度安排,它保障公民權利並制約政府權力;(3)憲政是法治的政治秩序;(4)憲政包含著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
「法制」(Legal System),中文解釋為「法律制度」,它的定義是一國法律制度的總和,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的合法性原則、制度、程序和過程。與「法治」 (中文解釋為「依法治理」)不同,法制指的是法律制度體系,法治講的是法律管理;法治是程式正義,法制是實質正義。「法治」(rule of law, 法的統治)又與「人治」(rule by law用法統治)不同,兩者是對立的。
依個人的感覺和體會,「憲政(憲制)」具體所指,比如說:國體是君主國還是共和國?是民主議會還是專制獨裁?實行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制度?採用總統制還是內閣制?總統、總理和國會的產生辦法?他們的權力範圍?國會的點票制度?地方自治的程度?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國民擁有甚麼權力?享有什麼權利?如何去體現這些權力?如何落實這些權利……。「法制」具體所指,比如說:國家採用何種法律體系(大陸法、普通法?……)國家訂立和執行的各種法律如刑法、民事訴訟法、國家安全法……以及各級法律機構如中等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庭等等的組成辦法和權力範圍……法官的任命、律師的資格認証……。
筆者在拙文「民主與........」中說過,楊先生在「談憲政與民主的關系——兼與李大立、邵建先生商榷」一文,恐怕是將「立憲」與「憲政」混為一談了。遺憾的是,現在,筆者不得不說,楊先生在「再談憲政與民主的關係——兼答李大立先生」一文中,恐怕是將「憲政(憲制)」與「法制」混為一談了,因為楊文中許多地方所指的「憲政(憲制)」,其實是「法制」。
比如,楊文說「其實,憲政與民主不僅沒有父子關系,甚至也沒有親戚關系。與憲政有父子關系的,是法治。」「將憲政與民主混為一談那是認錯了門,而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倒是大體相當。」
筆者真是非常不明白:既然說憲政是國家的政治制度安排(靜態制度),法制是國家整個法律體系(靜態制度),法治是國家依法治理(動態實踐)。若說彼此之間有聯繫,也應該說「憲政(憲制)」與「法制」有相對緊密的聯繫,「法制」與「法治」有相對緊密的聯繫,何以「憲政(憲制)」跳過了「法制」而直接與「法治」有緊密的聯繫,甚至「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倒是大體相當」?筆者認為討論政治問題,應該概念明確,一是一,二是二,不要「大體相當」。
且看楊先生是如何論述「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倒是大體相當」的:「當人們從泰國、吉爾吉斯看到了民主的混亂而歸咎於法治水平不足時,也就等同於說,那裡的憲政出了大問題。社會成員之間發生了重大的政治爭議、選舉爭議,在憲政民主國家,人們會在憲政框架內解決問題(比如將選舉爭議交由政治中立的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依法裁決,而非交由街頭的“人民群眾”去裁決)。而在那些法治傳統脆弱、憲政根基不穩的地方,人們就會(或不得不)用其他不那麼穩妥的方法尋求解決,但往往越尋求解決倒矛盾越多問題越大。這不是民主的錯,而是憲政不牢之錯,是有民主缺憲政的表現之一。」
這段話的後半段除了「是憲政不牢之錯,是有民主缺憲政的表現之一。」之外,基本上都是正確的,筆者完全同意。問題就出在前半段「……歸咎於法治水平不足時,也就等同於說,那裡的憲政出了大問題。」很明顯,楊先生真的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了,既然認為「法治水平不足」又怎麼可以「等同於說,那裡的憲政出了大問題。」法治是法治,憲政是憲政,不可以把這家的帳算到那家的頭上。
拿我們的近鄰泰國、台灣的紅衫軍為例。自1932年6月泰王國實行君主立憲制以來,歷經了19次軍事政變,頒布了18部憲法。說明泰國不是真正的民主國家,因為如歐美等民主國家一定是和諧的,長治久安的。問題的根源在於泰國的民主是不完全的民主,一是「君民共主」,二是軍方特權。在泰國的權力格局中,國王擁有最終裁決權,軍隊享有特殊的權力。在 2007年的新憲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就是當泰國政局僵持不下的時候,軍方擁有左右時局的權力。軍人干政決定了泰式民主的不徹底和先天不足。由於缺乏民主傳統,整個國家無論執政者還是民眾,民主素質都有所欠缺,表現在頻繁的政變,政府隨意推遲國會選舉(他信是六個月,阿披實是兩年)群眾濫用政治權利和自由,隨意性的街頭運動……泰國之所以政治一直不穩定,其根本原因正正在於它的民主是不完全的不徹底的民主,也就是不如西方國家的真民主(反言之,若泰國的民主達到西方國家的水平,就不會出現政局混亂),所以筆者不同意楊先生說泰國亂局「是有民主缺憲政的表現之一」。
在台灣,2006 年起,陳水扁領導的民進黨政府爆發許多疑似貪污的醜聞,導致台灣社會上的不滿與抗爭。施明德主導“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總部”,超過100萬人於2006年9月9日起在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與台北車站廣場等地進行靜坐、游行等街頭和平示威,持續超過一週。但是台灣比泰國文明進步的地方是整個運動的非暴力色彩。在那段時間,很多人對施明德建議佔領“總統”府。照當時情形,這是輕而易舉的事情。當百萬人包圍“總統”府的時候,就連守衛那裡的憲兵也表示對紅衫軍的支持,那時候抓陳水扁易如反掌,陳水扁當時把兒子、女兒、孫子統統送到國外去,就是害怕紅衫軍。但是運動領導人堅持對民主體制的忠誠,不會突破最后的一道防線。正因為陳水扁墮落了,迷戀權力,以權謀私,如果按照“叢林法則”,拳頭的威力是最大的,若果訴諸暴力,跟陳水扁有什麼區別? 也因為如此,這次運動取得了豐碩成果。在台灣開啟了一個反貪腐的時代;証明了在台灣有強大的民眾力量,証明了台灣經濟富裕了,台灣人民並沒有墮落,沒有不關心社會、不關心政治;更重要的是無論執政者和民眾都進行了一次有益的民主演練。群眾運動是很容易失控的,同期在法國、在南非,都有過這樣的事例。但是,台灣紅衫軍運動,從頭至尾沒有流過一滴血,這清楚顯示了台灣人民的政治素質。四年之后,我們反看當年台灣的紅衫軍運動,真得慶幸當時群眾的理性和平——當時如果沖進總統府,就不可能有2008年的和平政黨輪替,也看不到今天和平的用司法方式來處理扁案。這說明了台灣的民主法治在不斷地進步之中,說明真正的民主將會最終解決一切社會矛盾和問題。
七,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密切相關,政體與國體密切相關
與楊先生重大分歧之處還在於:楊先生認為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無關,政體與國體無關。楊先生說:「憲政所關注的首先是權力的形式、結構與過程,而並不關注(或不太關注)權力的來源與歸宿。這也就是梁啟超先生所謂“祗問政體,不問國體”之意。」
這一論斷簡直匪夷所思。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怎麼會無關?政體與國體怎麼會無無關?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國家的執政者,如中國歷朝歷代封建王朝,用暴力取得政權,然後宣稱權力來源於神(上天),自稱「天子」;又如中共權力來源於「槍杆子裏出政權」,他們的共同之處就是權力來源不合法(不是來源於人民的授權),他們將會如何使用權力呢?他們會敬畏人民嗎?他們會尊重人民嗎?他們會限制自己的權力嗎?他們會保障人民的權利嗎?……這些專制政權的執政表現,有目共睹,毋須筆者贅言。再試想一下,一個封建君主國會實行民主嗎?一個真正共和國會實行專制嗎?筆者曾經撰文討論過政體與國體的關係,請參閱拙文「也說國體與政體」(見09年4月6日「自由聖火」)在此不贅。
楊先生說「立憲政府不一定是民主政府,它所作出的政治決策也不一定“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然而,祗要它嚴格遵行了既定的憲法和法律,它就是一個當之無愧的憲政政府。」
晚清政府也立了憲:《欽定憲法大綱》,開宗明義「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君主獨攬十四項大權,國會只有個別「協議權」而無否決權,人民權利少之又少;中共也立了憲:四部憲法,六次修改,只說不練,名義上人民擁有一切,實際上一無所有。 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屬於全體公民,能規定必須在某個黨的領導下嗎?能規定某兩個階級擁有特權嗎?)難道「祗要它嚴格遵行了既定的憲法和法律」,「它就是一個當之無愧的憲政政府」嗎?滿清王朝「嚴格執行」《欽定憲法大綱》以及中共「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有結果,有良知的中國人會同意他們是「當之無愧的憲政政府」嗎?
至於說「反之,如果一個國家的“黨和政府”經常超越憲法行事,經常侵犯憲法所保障的個人自由與公民權利,即使它在每一次違憲之前都開了民主協商會、都征求了 “多數民意”、事后還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熱烈擁護”,這個政府也絕對稱不上是一個立憲民主政府。」
楊先生也太過獎我們的「黨和政府」了,如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使是字面上,都是不民主不公正的,更別說從未執行過了。請問,毛澤東不是說過自己「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嗎?劉少奇不是手執「憲法」向毛澤東要人身安全嗎?「黨和政府」心目中什麼時候有過憲法了?他們搞「土改」「反右」、「大躍進」、「文化大革命」…….何曾「違憲之前都開了民主協商會、都征求了 “多數民意”」了?楊先生所說的例子根本不成立。
楊先生說「現代憲政不僅確立了權力合法性的標准,而且把這些標准轉化為具有最高法律約束力的長效規范。必須照此規范去做,權力才是合法的。在憲政民主國家,祗有符合憲法和法律的權力是合法的。」
筆者不敢笱同,權力是否合法?不僅在於是否「按照規範」、是否「符合憲法和法律」,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它的來源是否合法?即是否來自人民授權(民主選舉),如上所述,若來自超自然的「神」(自稱「天子」)或者來源於戰爭和暴力(槍杆子裏出政權),那麼即使他再「按照(他設立的)規範」、再「符合(他設立的)憲法和法律」,都是非法的。
最後,楊先生說「民主不一定是好東西,憲政民主才是好東西」。其實筆者看,楊先生無意中犯了中共的老毛病,喜歡在舉世公認的簡單概念上加上定語,如什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有計畫的市場經濟」、「資產階級的民主」……。「民主」就是民主,沒有什麼「資產階級民主」、「無產階級民主」之分,連溫家寶都說「民主自由人權不是資產階級所特有,是全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真民主必然符合憲政,如果不符合就不是真民主。因為只有民主,才有可能制定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政;專制獨裁是不可能有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政的。
楊先生說:「從世界范圍看,失敗的、或不太成功的民主比成功的民主更多。多數人的統治是否會導致少數人的權益受損,民主的專制是否會存在、甚至變成某種政治常態,這是麥迪遜當年極其關注 的問題……他所擔心的問題在后世很多國家果真就發生了,有些甚至長期得不到解決。」「法國大革命……這不叫“民主的專制”又能叫什麼?」「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也不是不要民主,而是要“最高 的民主”……可以“民主專政”……又豈能是什麼好東西?……僅僅有民主真的就夠了嗎?」
張三一言先生問好:「從世界范圍看,失敗的、或不太成功的婚姻比成功的婚姻更多。」那是不是年青人都不要再追求成功幸福的婚姻呢?甚至不再結婚呢?
關於「民主的專政」和「多數人暴政」,筆者在其他拙文中早已發表過看法,比如在「沒有民主,何來憲政?」一文中(見10年2月25日「民主中國」)剖析過邵建先生所舉的「兩個四川民工被趕下車」的例子,說明按照民主法治國家的法例,所有乘客因購買了車票與汽車公司發生了臨時合約關係,乘客之間是完全平等的,誰也沒有權終止別人的乘車權,若有問題應向汽車公司投訴,只有汽車公司有權終止乘客的乘車權。但若沒有正當理由(比如汽車公司出資讓兩個民工檢查身體,証實無傳染病),則需賠償兩個民工的損失。本文需要補充的是:顧名思義,「民主的專政」其中「專政」指的是執政者;「多數人的暴政」其中的「政」指的最少是政府官員或公職人員,而趕人下車的不過是普通乘客,充其量只可說「多數人的暴行」,而這種暴行只可能發生在沒有人權和法治的專制國家。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筆者在「民主與…….」一文中引用過的西方學者艾因.法蘭在《客觀主義》所說:「防止民主走入多數人暴政歧途的根本保証是他的孿生兄弟人權和法治,憲政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基本人權的強調和保護,因此在真正的憲政民主下,多數人的暴政已成為不可能。」筆者認為這段話已足以解除楊邵先生對「民主的專制」和「多數人暴政」的疑慮,可惜楊先生並未在意或真正理解。筆者認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必然同時具備人權和法治,已經足以保護少數人,換言之,在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不可能出現所謂「民主的專制」和「多數人暴政」。
八,請集中討論問題的焦點
筆者希望楊先生不要執著去考証一些歷史細節,以証明自己的觀點正確。比如拙文「民主與……」推薦雲兒《美國民主的源流》,楊先生既然說「沒有看過此文」,但又執著去考証「自問這一說法並非“信史”,有諸多推測的成分在內……」給人一種「為辯論而辯論」的感覺。筆者提議大家是否可以集中討論下列問題:
1.民主是否憲政的必要條件?亦即沒有民主是否可有憲政?
請問楊先生:一個獨裁專制的政權(比如滿清和中共),他們有需要制定憲法去限制自己的權力,並保障人民的權利嗎?他們的憲政(如滿清執行《欽定憲法大綱》,中共執行四部憲法,六次修改)也叫民主憲政嗎?
2.民主是否憲政的充分條件?亦即有了民主,會沒有憲政?
請問楊先生:一個民選政府民主政權(比如歐美民主國家),人民既然有權選舉政府,怎麼會選出來就算了,放任自流而不去監督它制衡它?怎麼會不同時制訂憲法,實行憲政,一方面限制政府的權力,一方面保障人民的權利?
3.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真的無關?
請問楊先生:若果一個政權來源於暴力,沒有通過人民的授權,他們會視人民為「上帝」嗎?他們會限制自己的權力,保障人民的權利嗎?他們的施政會「討好」人民嗎?相反,若果一個政權通過選舉產生,有任職的期限,並且隨時會被選民罷免,他們敢視人民為「屁民」嗎?他們敢不限制自己的權力,不保障人民的權利嗎?他們的施政敢不「討好」人民嗎?
4.國體和政體真的無關嗎?
「國體、政體」論首創者日本國權主義憲法學家穗積八束說:「國體是指國家統治權,因根植於歷史之中而不發生輕變,但存在君主國體和共和國體兩種類別;而政體則可隨著時勢的變化而變化,其中亦有民主和專制的區別。」邵建先生舉英國日本為例,說君主國體也可民主。其實,英國君主立憲之初,國王是企圖保留盡可能多的權力,祗不過經過1215年戰爭,1688年「光榮革命」數次被打敗,分別被迫簽下「大憲章」和「權力法案」,退位成為「虛君」從此「臨朝不聽政」,所以英國名為「君主國」實則早已是民主國。日本「明治憲法」保留了全世界最多的君權,此後長期處於君主與軍閥共治狀態,直至二次大戰後,麥克阿瑟移植美國民主,現時的日本國雖然同樣名為君主國,實質也早是民主國。這是舉世公認的,與中國晚清的「仿行憲法」本質不同。這個世界上真有名副其實的君主國(臨朝聽政)實行民主嗎?也真有名副其實的共和國(多黨共和)實行專制獨裁嗎?
請楊先生說出足以服人的道理,舉出名符其實的例子,筆者很願意從中受教,提高對民主憲政的認識。但筆者不打算再針對楊先生的觀點「纏鬥」下去,筆者所有關於改良與革命、民主與憲政的觀點已大致發表完畢,請讀者參閱筆者博客,並請多多指教。
(寫於2010年4月30日-5月4日,香港)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5月13日「民主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本來筆者在前幾篇文章中已聲明因自身非政治學者,不想再參與民主與憲政等純理論問題的討論,希望大家更多關注中國民主化現實道路問題。前兩天看了楊光先生大作「再談憲政與民主的關係——兼答李大立先生」,裏面有些不實指責,更有一些筆者認為不妥的理論,不得已在此簡要回復一下,請楊先生及廣大讀者指正,希望有益於中國民主事業。我與楊先生素不相識,此文寫作期間,收到朋友轉來楊先生的問候致意,很感謝他。我認為儘管我們的觀點不同,但是目標是一致的,希望避免任何意氣之爭,通過嚴肅認真的討論彼此提高認識。以後若非有新的想法,我將不再參與討論,以便騰出空間讓更多的朋友發表意見。
一, 關於充分必要條件
筆者工科出身,對政治學真不敢班門弄斧。但說到充分必要條件,筆者記得四十多年前學「高等數學」,似乎不像數學本科出身的楊先生所說,「若A則B、若非A則非B,則A為B的充分必要條件。這就意味著,A與B是等值的。」為此,筆者特意查閱了有關資料,得出的結論是:若說A是B的充分必要條件,意味著A是條件,B是結論,不能說A=B。比如說「函數在某一點可微分,是函數在這一點連續的充分必要條件。」並非說,「可微分」=「連續」。眾所週知,「微分」有微分的定義,「連續」有連續的定義,二者不可混為一談。筆者說「民主是憲政的必要條件」,意思是說「必要民主,才有憲政」;「民主是憲政的充分條件」,意思是說「若有民主,必有憲政」,而不是說民主=憲政。民主有民主自己的定義,憲政有憲政自己的定義,同樣不可混為一談。因此筆者不同意楊先生所說「這兩個概念二語一義, 用在一起就成了無聊的語義重復。」孰對孰錯?請憲政學者、數學專家發表意見。
二, 關於「逆反命题」
楊先生大作「談憲政與民主的關係——兼與李大立、邵建先生商榷」一文中說:「其一,有民主未必就有憲政。或逆反命題:沒有憲政未必就沒有民主……其二,有憲政未必就有民主。或逆反命題:沒有民主未必就沒有憲政。」這段話很費解,一如哲學中的「否定之否定」,拐彎抹角,架床疊屋,實在沒有必要。筆者建議楊光先生在討論問題的時候,盡量通俗化,大眾化,避免過度理論化,高深化,以便普羅大眾都可以直接參與討論。為此筆者也特意查閱資料,所得結論有二:
1.原命題真,逆命題不一定真;原命題真,否命題不一定真,原命題真,逆否命題一定真;逆命題真,否命題一定真。既然「逆否命題」(亦即楊先生所說的「逆反命題」)與原命題一致,何必多此一舉使用「逆否命題」?比如,楊先生只需說:「其一,有民主未必就有憲政。……其二,有憲政未必就有民主。」然後加以論述不就可以了嗎?一來可以避免給別人帶來「故作高深」的感覺,二來也利於別人閱讀理解,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2.即便楊先生喜歡擺弄「逆反命題」,你的「逆反命題」也不正確。例如:正命題:若AB=0,則A=0或B=0;逆命題:若A=0或B=0,則AB=0;否命題:若AB=\=0,則A=\=0或B=\=0;逆否命題:若A=\=0或B=\=0則AB=\=0。因此若楊先生的正命題是「有民主未必就有宪政」;逆命題應為「未必有宪政也有民主」;否命題應為:「沒有民主必有憲政」,而逆否命題應為「有憲政必沒有民主」,而不是楊先生文中所說的:「或逆反命题:没有宪政未必就没有民主。」是否如此?也請數學專家指正。
三,關於「枉費心機」和「機心」
楊先生說:「李先生文中說我和邵建先生講“民主的專制”是“企圖証明民主制度不可行”,是“牛頭不對馬嘴,枉費心機”;又說我講香港有憲政無民主別有用心,是要“用以說明祗要自由,可以沒有民主”。我很希望李先生不要使用“枉費心機”這樣的話語,筆者或邵建先生都可能說錯話、講錯理,但未必有不可告人的“心機”。關於香港,我一向認為香港是我國法治最成熟、公民素質最高的地方,應該無條件開放普選、即行民主。打死我也不會說“香港可以沒有民主”這樣的混帳話。」
這裏有兩點需要說明一下,筆者「民主與憲政之我見」原文說:「楊先生及邵建先生引用的兩個四川民工被趕下車的事例,只能再一次說明多數人暴政只存在於專制國家,因為這些國家既沒有政治民主,更沒有人權和法治。企圖用這個例子來証明民主制度不可行是牛頭不對馬嘴,枉費心機。」是有不對的地方,傷害了楊邵兩位先生的自尊,特此致歉。我的原意是指有些人動輒拿「民主的專制」、「多數人暴政」嚇唬人,無形中就和中共以各種藉口反對民主站到了一起。記得原稿「企圖……」前有「有些人」幾個字,可能復核時見前面有個句號,以為斷開了,就把這幾個字刪去了,以至引起誤解,筆者以後會汲取教訓。另外,眾所周知「枉費心機」是一個成語,祗是指白忙一場而達不到目的,並非指「有機心」,也請楊先生勿誤解。但拙文中根本沒有「(楊先生)講香港有憲政無民主是別有用心」的字眼,這點指責是無法接受的。
關於香港,楊文在「其二,有憲政未必就有民主。或逆反命題:沒有民主未必就沒有憲政」標題下說:「我舉三個國家的例子……3,(香港)即是一塊幾乎沒有什麼民主、卻保持著良好的法治秩序、且維持了基本的憲政架構的地方。」意思是很清楚,就是香港沒有民主,但有法治和基本憲政架構。對此,拙文批評說:「如楊先生所說香港“幾乎沒有……架構。”用以說明祗要自由,可以沒有民主,或者沒有民主也可有憲政,其實大謬不然。」
其中「祗要自由,可以沒有民主,或者沒有民主也可有憲政」一句已經在楊先生原話引文範圍以外,是筆者對楊先生這段話的理解,並非說你說過這樣原話,相信讀者會明白,若有錯誤,也是筆者理解的錯誤,也請楊先生理解。
四,關於「麥迪遜的引文」
楊文標題「3、李先生對“麥迪遜”的引文涉嫌造假」。文內說:「李大立先生的文章引用了兩大段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五十一篇中的論述。從直覺上,我感覺這不像是麥迪遜的原話,麥迪遜是永遠帶著商量的、調和的語氣,不會像李先生那麼武斷。我對麥迪遜這位“美國憲法之父”、人類最偉大的政治發明家抱有強烈的尊崇景仰之心,《聯邦黨人文集》正是我的床頭書之一。於是我翻開《聯邦黨人文集》第五十一篇,如我所料,沒有找到李先生所引用的那兩段話,僅有一句話與原文意思相近。難道是 李先生所讀的版本與我的完全不同?“聯邦黨人”或許另外寫過一本“文集”?百思不解之際,我忽然間恍然大悟。從“會不會像法國大革命一樣不經司法程序就判處某些人死刑?”“會不會因為要建鐵路而責令規劃線路上的住戶搬家?”這兩句李氏引文,我立刻斷定,李大立先生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犯了引文造假之大忌。麥迪遜們寫《聯邦黨人文集》的時候,法國大革命還尚未爆發,離第一條鐵路的誕生還相差一百年!麥迪遜先生又不是神仙,何以提前一個世紀就能先天下之憂而憂?……」
楊先生指我「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犯了引文造假之大忌。」這個指責很嚴重,在此不得不多說兩句。筆者不像楊先生這樣博覽群書,至今未看過《聯邦黨人文集》原文,更遑論「床頭書之一」了。但我覺得在現代通訊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沒有那麼多「床頭書」也同樣可以獲得知識和資訊。比如,楊先生指摘我「涉嫌造假」的引文,就引自下列鍊接:http://lw.china-b.com/zxsh/20090212/31551_1.html,全文照錄如下(在google可查到若干其他相同引文,一字不差,讀者可對照筆者原文):
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現代政治哲學解讀系列之10)
很多人雖然喜歡民主,但心中又有一塊揮之不去的陰雲:“多數人暴政”。麥迪遜在《聯邦黨人》第五十一篇中說:在一個共和國裡,保護社會成員不受統治者的壓迫固然重要,保護某一部分社會成員不受其他成員的不正當對待,同樣重要。在不同的社會成員之間一定存在不同的利益,假如大部分成員聯合起來,那麼少數群體的權利就會得不到保障。所以,雖然獨立戰爭擊敗了來自英國的暴政,但獨立而民主的美國社會卻存在著多數人暴政的可能性(Madison,1961)。的確,很多人會想,假如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有可能發生很多可怕的事情。比如大多數人會不會沒收少數人財產?會不會像法國大革命一樣不經司法程序就判處某些人死刑?會不會因為看不慣一些希奇的服裝而立法禁止穿這樣的衣服上街?會不會因為看不慣某個少數民族的飲食方式而命令他們改變?會不會因為要建鐵路而責令規劃線路上的住戶搬家?會不會把國家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劃歸己方所有?會不會規定己方這大多數人祗交一點點稅而讓另外少數人交很高的稅?會不會祗讓己方這大多數人發言討論而禁止那少數人發表意見?單就民主程序來說,並沒有保証這些不會發生。
筆者自覺蠢鈍,閱讀這段文章的時候,沒有如楊先生那樣「從直覺上,感覺這不像是麥迪遜的原話……」我反而深信不疑,因為中國人只會說「會不會因為權貴圈地而被強行拆遷……」不會說「會不會因為要建鐵路而責令規劃線路上的住戶搬家?」這句話及下文顯然帶有外文翻譯的味道。筆者值得檢討的是全文引用這段話的時候,沒有留意到文中的(Madison,1961),也沒有如楊先生那樣去查閱麥迪遜的生平,以為這是麥迪遜在1961年說的話。同時也因為原文整段沒有引號,以為全是麥迪遜的原話,因而全文加以引用,這是筆者的疏忽,感謝楊先生的提醒。但筆者認為這段話是否出自麥迪遜,應該向《在民主自由平等的背后——現代政治哲學解讀系列之10》作者求證;若涉嫌造假,也應該追究原作者,而非主要追究引用者(因為普通作者往往不可能對所有引文都去核對原始版本),不知楊先生以為如何?
五,再說民主與憲政的關係
楊先生說「李先生還真是將二者(民主與憲政)混為一談了。」「李先生的觀點等於告訴我們:凡民主的都是憲政的、凡憲政的必是民主的。」
依我看,確實「凡是民主的國家都是憲政國家,凡是憲政國家都是民主國家」,並沒有錯。比如歐美民主國家,無一不是憲政國家;同樣地,凡是憲政國家(即在憲法上最大限度地限制執政者的權力,政治架構上最大限度地制衡權力,同時最大限度地賦予人民群眾監督政府權力,自由人權權利的國家),必然是真正的民主國家(人民通過定期選舉政府,通過國會制衡政府權力,通過輿論監督政府施政的國家)。楊先生舉「雅典城邦、伊斯蘭教國家、一些非洲拉美國家、極端組織哈馬斯在巴勒斯坦大選中憑選票獲勝」為例,說明民主國家不一定有憲政,其實筆者在拙文「民主與…….」一文中已說過,這些國家(或初級政權)雖然是由民主選舉產生,並不能說他們就是民主國家或政權,因為民主除了選舉一項外,還有其他同樣重要的內容:權力制衡機制、輿論監督機制、彈劾罷免機制……,一如孫中山先生「三權分立,五權憲法」中有關民權的「國民有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創造制定憲法及法律的權力)、復議權(廢除及修改憲法及法律的權力)。」而楊先生所舉的這些例子,都是國民只有選舉權,而沒有罷免權、創制權和復議權,談何「民主國家」或「民主政權」?希特勒就是一個典型例子,他憑選票上台後,明裏暗裏閹割了所有監督制衡機制,扼殺了言論自由,操控了輿論,獨攬大權,變成了一個獨裁專制的法西斯國家。楊先生所舉的「法國大革命」就更不用說了,和中共政權一樣都是憑暴力而不是選舉上台的,上台後更是藉口「鞏固革命政權」,大開殺戒,根本毫無民主可言。這些名為民主,實則獨裁專政國家,當然沒有憲政。
楊先生說:「李先生的文章充滿了自相矛盾。比如,他引用了亨廷頓、貢斯當、艾因.法蘭,而他的引文不僅不能証明其論點之正確,恰恰証明了其論點為錯誤。亨廷頓談到了“非自由的民主”、貢斯當談到“無個人獨立之自由權利”的民主,艾因.法蘭則談到了“真正的憲政民主”。這些引文至少表明,世界上的確存在過、而且至今還存在著不講自由、不要人權、不是“真正的憲政”的民主。當然,李先生可以說那都是假民主,但問題正在於,為什麼在有些地方民主竟會越弄越假呢?不是“有民主就有憲政”嗎,怎麼可能弄出一些“不是真正的憲政民主”呢?」
其實正是筆者在「民主與….」一文中引用亨廷頓的話,已經很清楚地回答了楊先生這個問題,可能楊先生並沒有理解。亨說:「若干拉美國家和前蘇聯東歐解體轉型國家,由選舉產生行政首長,卻常常流於專擅和以非民主方式行事。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在於西方選擇的民主乃建立和根源於自由主義政治傳統,這個傳統的核心便是人權與法治。盡管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正在走向民主化,但其中也有很多屬於「非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
這些近年才開始紛紛走向民主化的亞非拉國家,無論民主傳統、民主素質、民主理念以及與其配套的法治基礎,都遠遠比不上歐美國家,所以他們的民主旅程困難重重,反覆多多,有些甚至「越弄越假」毫不奇怪。正如我們華人地區的台灣,雖然第一個實現了民主憲政,但是民主素質跟不上,因而出現了議會打鬥、族群分裂、爭議內耗等現象。若就其議會文明程度、議政效率、法制水平等等還比不上半民主的香港。原因是香港經過英國一百五十年殖民統治,留下了文明傳統、法治基礎,若香港能盡快兌現基本法實現雙普選,相信民主憲政一定會走在台灣前面。中國大陸將來有一天推倒了獨裁專制,走向民主,很可能比台灣的起步更難,爭拗更多,反覆更多。因為中國大陸比台灣更多了中共六十年反民主反人性的專制統治,灌輸了更多的狼奶,給社會造成了更大的遺害,離真正民主憲政的目標更遠,完全可以想象,將來邁向民主的腳步會更加蹣跚和艱難。但這樣說,不等於說華人不應該不配得享有民主,從幾千年傳統封建社會,走向現代民主社會,一定要有一個學習和適應的過程,最重要的是邁出第一步,在民主中學習民主。二十年來台灣民主有了長足的進步,說明我們中國人同樣可以實現民主。
六,憲制與法制的關係
筆者不是政治學者,不是憲政專家,對「憲政(憲制)」和「法制」這些政治學問本身正處在一個學習的過程,為此筆者查閱了很多資料,看來還未有一個公認的統一定義。比較下來,筆者認為中國學者鄒平學先生在《憲政界說》裏綜合中西方各種學說得出的結論較為準確:「憲政」中文解釋為「憲法政治」,若用一句話定義「憲政」(Constitutionalism or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應為:「憲政是以憲法為起點、 民主為內容、法治為原則、人權為目的的政治形態和政治過程。」憲政的內容包括:(1)憲政以憲法為基礎;(2)憲政意味著對於政府權力和公民權利的制度安排,它保障公民權利並制約政府權力;(3)憲政是法治的政治秩序;(4)憲政包含著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
「法制」(Legal System),中文解釋為「法律制度」,它的定義是一國法律制度的總和,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的合法性原則、制度、程序和過程。與「法治」 (中文解釋為「依法治理」)不同,法制指的是法律制度體系,法治講的是法律管理;法治是程式正義,法制是實質正義。「法治」(rule of law, 法的統治)又與「人治」(rule by law用法統治)不同,兩者是對立的。
依個人的感覺和體會,「憲政(憲制)」具體所指,比如說:國體是君主國還是共和國?是民主議會還是專制獨裁?實行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制度?採用總統制還是內閣制?總統、總理和國會的產生辦法?他們的權力範圍?國會的點票制度?地方自治的程度?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國民擁有甚麼權力?享有什麼權利?如何去體現這些權力?如何落實這些權利……。「法制」具體所指,比如說:國家採用何種法律體系(大陸法、普通法?……)國家訂立和執行的各種法律如刑法、民事訴訟法、國家安全法……以及各級法律機構如中等法院、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庭等等的組成辦法和權力範圍……法官的任命、律師的資格認証……。
筆者在拙文「民主與........」中說過,楊先生在「談憲政與民主的關系——兼與李大立、邵建先生商榷」一文,恐怕是將「立憲」與「憲政」混為一談了。遺憾的是,現在,筆者不得不說,楊先生在「再談憲政與民主的關係——兼答李大立先生」一文中,恐怕是將「憲政(憲制)」與「法制」混為一談了,因為楊文中許多地方所指的「憲政(憲制)」,其實是「法制」。
比如,楊文說「其實,憲政與民主不僅沒有父子關系,甚至也沒有親戚關系。與憲政有父子關系的,是法治。」「將憲政與民主混為一談那是認錯了門,而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倒是大體相當。」
筆者真是非常不明白:既然說憲政是國家的政治制度安排(靜態制度),法制是國家整個法律體系(靜態制度),法治是國家依法治理(動態實踐)。若說彼此之間有聯繫,也應該說「憲政(憲制)」與「法制」有相對緊密的聯繫,「法制」與「法治」有相對緊密的聯繫,何以「憲政(憲制)」跳過了「法制」而直接與「法治」有緊密的聯繫,甚至「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倒是大體相當」?筆者認為討論政治問題,應該概念明確,一是一,二是二,不要「大體相當」。
且看楊先生是如何論述「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倒是大體相當」的:「當人們從泰國、吉爾吉斯看到了民主的混亂而歸咎於法治水平不足時,也就等同於說,那裡的憲政出了大問題。社會成員之間發生了重大的政治爭議、選舉爭議,在憲政民主國家,人們會在憲政框架內解決問題(比如將選舉爭議交由政治中立的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依法裁決,而非交由街頭的“人民群眾”去裁決)。而在那些法治傳統脆弱、憲政根基不穩的地方,人們就會(或不得不)用其他不那麼穩妥的方法尋求解決,但往往越尋求解決倒矛盾越多問題越大。這不是民主的錯,而是憲政不牢之錯,是有民主缺憲政的表現之一。」
這段話的後半段除了「是憲政不牢之錯,是有民主缺憲政的表現之一。」之外,基本上都是正確的,筆者完全同意。問題就出在前半段「……歸咎於法治水平不足時,也就等同於說,那裡的憲政出了大問題。」很明顯,楊先生真的將「憲政與法治混為一談」了,既然認為「法治水平不足」又怎麼可以「等同於說,那裡的憲政出了大問題。」法治是法治,憲政是憲政,不可以把這家的帳算到那家的頭上。
拿我們的近鄰泰國、台灣的紅衫軍為例。自1932年6月泰王國實行君主立憲制以來,歷經了19次軍事政變,頒布了18部憲法。說明泰國不是真正的民主國家,因為如歐美等民主國家一定是和諧的,長治久安的。問題的根源在於泰國的民主是不完全的民主,一是「君民共主」,二是軍方特權。在泰國的權力格局中,國王擁有最終裁決權,軍隊享有特殊的權力。在 2007年的新憲法中有明確的規定,就是當泰國政局僵持不下的時候,軍方擁有左右時局的權力。軍人干政決定了泰式民主的不徹底和先天不足。由於缺乏民主傳統,整個國家無論執政者還是民眾,民主素質都有所欠缺,表現在頻繁的政變,政府隨意推遲國會選舉(他信是六個月,阿披實是兩年)群眾濫用政治權利和自由,隨意性的街頭運動……泰國之所以政治一直不穩定,其根本原因正正在於它的民主是不完全的不徹底的民主,也就是不如西方國家的真民主(反言之,若泰國的民主達到西方國家的水平,就不會出現政局混亂),所以筆者不同意楊先生說泰國亂局「是有民主缺憲政的表現之一」。
在台灣,2006 年起,陳水扁領導的民進黨政府爆發許多疑似貪污的醜聞,導致台灣社會上的不滿與抗爭。施明德主導“百萬人民反貪倒扁運動總部”,超過100萬人於2006年9月9日起在台北市凱達格蘭大道與台北車站廣場等地進行靜坐、游行等街頭和平示威,持續超過一週。但是台灣比泰國文明進步的地方是整個運動的非暴力色彩。在那段時間,很多人對施明德建議佔領“總統”府。照當時情形,這是輕而易舉的事情。當百萬人包圍“總統”府的時候,就連守衛那裡的憲兵也表示對紅衫軍的支持,那時候抓陳水扁易如反掌,陳水扁當時把兒子、女兒、孫子統統送到國外去,就是害怕紅衫軍。但是運動領導人堅持對民主體制的忠誠,不會突破最后的一道防線。正因為陳水扁墮落了,迷戀權力,以權謀私,如果按照“叢林法則”,拳頭的威力是最大的,若果訴諸暴力,跟陳水扁有什麼區別? 也因為如此,這次運動取得了豐碩成果。在台灣開啟了一個反貪腐的時代;証明了在台灣有強大的民眾力量,証明了台灣經濟富裕了,台灣人民並沒有墮落,沒有不關心社會、不關心政治;更重要的是無論執政者和民眾都進行了一次有益的民主演練。群眾運動是很容易失控的,同期在法國、在南非,都有過這樣的事例。但是,台灣紅衫軍運動,從頭至尾沒有流過一滴血,這清楚顯示了台灣人民的政治素質。四年之后,我們反看當年台灣的紅衫軍運動,真得慶幸當時群眾的理性和平——當時如果沖進總統府,就不可能有2008年的和平政黨輪替,也看不到今天和平的用司法方式來處理扁案。這說明了台灣的民主法治在不斷地進步之中,說明真正的民主將會最終解決一切社會矛盾和問題。
七,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密切相關,政體與國體密切相關
與楊先生重大分歧之處還在於:楊先生認為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無關,政體與國體無關。楊先生說:「憲政所關注的首先是權力的形式、結構與過程,而並不關注(或不太關注)權力的來源與歸宿。這也就是梁啟超先生所謂“祗問政體,不問國體”之意。」
這一論斷簡直匪夷所思。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怎麼會無關?政體與國體怎麼會無無關?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國家的執政者,如中國歷朝歷代封建王朝,用暴力取得政權,然後宣稱權力來源於神(上天),自稱「天子」;又如中共權力來源於「槍杆子裏出政權」,他們的共同之處就是權力來源不合法(不是來源於人民的授權),他們將會如何使用權力呢?他們會敬畏人民嗎?他們會尊重人民嗎?他們會限制自己的權力嗎?他們會保障人民的權利嗎?……這些專制政權的執政表現,有目共睹,毋須筆者贅言。再試想一下,一個封建君主國會實行民主嗎?一個真正共和國會實行專制嗎?筆者曾經撰文討論過政體與國體的關係,請參閱拙文「也說國體與政體」(見09年4月6日「自由聖火」)在此不贅。
楊先生說「立憲政府不一定是民主政府,它所作出的政治決策也不一定“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然而,祗要它嚴格遵行了既定的憲法和法律,它就是一個當之無愧的憲政政府。」
晚清政府也立了憲:《欽定憲法大綱》,開宗明義「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君主獨攬十四項大權,國會只有個別「協議權」而無否決權,人民權利少之又少;中共也立了憲:四部憲法,六次修改,只說不練,名義上人民擁有一切,實際上一無所有。 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屬於全體公民,能規定必須在某個黨的領導下嗎?能規定某兩個階級擁有特權嗎?)難道「祗要它嚴格遵行了既定的憲法和法律」,「它就是一個當之無愧的憲政政府」嗎?滿清王朝「嚴格執行」《欽定憲法大綱》以及中共「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已有結果,有良知的中國人會同意他們是「當之無愧的憲政政府」嗎?
至於說「反之,如果一個國家的“黨和政府”經常超越憲法行事,經常侵犯憲法所保障的個人自由與公民權利,即使它在每一次違憲之前都開了民主協商會、都征求了 “多數民意”、事后還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熱烈擁護”,這個政府也絕對稱不上是一個立憲民主政府。」
楊先生也太過獎我們的「黨和政府」了,如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即使是字面上,都是不民主不公正的,更別說從未執行過了。請問,毛澤東不是說過自己「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嗎?劉少奇不是手執「憲法」向毛澤東要人身安全嗎?「黨和政府」心目中什麼時候有過憲法了?他們搞「土改」「反右」、「大躍進」、「文化大革命」…….何曾「違憲之前都開了民主協商會、都征求了 “多數民意”」了?楊先生所說的例子根本不成立。
楊先生說「現代憲政不僅確立了權力合法性的標准,而且把這些標准轉化為具有最高法律約束力的長效規范。必須照此規范去做,權力才是合法的。在憲政民主國家,祗有符合憲法和法律的權力是合法的。」
筆者不敢笱同,權力是否合法?不僅在於是否「按照規範」、是否「符合憲法和法律」,最根本最重要的是它的來源是否合法?即是否來自人民授權(民主選舉),如上所述,若來自超自然的「神」(自稱「天子」)或者來源於戰爭和暴力(槍杆子裏出政權),那麼即使他再「按照(他設立的)規範」、再「符合(他設立的)憲法和法律」,都是非法的。
最後,楊先生說「民主不一定是好東西,憲政民主才是好東西」。其實筆者看,楊先生無意中犯了中共的老毛病,喜歡在舉世公認的簡單概念上加上定語,如什麼「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有計畫的市場經濟」、「資產階級的民主」……。「民主」就是民主,沒有什麼「資產階級民主」、「無產階級民主」之分,連溫家寶都說「民主自由人權不是資產階級所特有,是全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真民主必然符合憲政,如果不符合就不是真民主。因為只有民主,才有可能制定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政;專制獨裁是不可能有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憲政的。
楊先生說:「從世界范圍看,失敗的、或不太成功的民主比成功的民主更多。多數人的統治是否會導致少數人的權益受損,民主的專制是否會存在、甚至變成某種政治常態,這是麥迪遜當年極其關注 的問題……他所擔心的問題在后世很多國家果真就發生了,有些甚至長期得不到解決。」「法國大革命……這不叫“民主的專制”又能叫什麼?」「馬克思的無產階級專政理論也不是不要民主,而是要“最高 的民主”……可以“民主專政”……又豈能是什麼好東西?……僅僅有民主真的就夠了嗎?」
張三一言先生問好:「從世界范圍看,失敗的、或不太成功的婚姻比成功的婚姻更多。」那是不是年青人都不要再追求成功幸福的婚姻呢?甚至不再結婚呢?
關於「民主的專政」和「多數人暴政」,筆者在其他拙文中早已發表過看法,比如在「沒有民主,何來憲政?」一文中(見10年2月25日「民主中國」)剖析過邵建先生所舉的「兩個四川民工被趕下車」的例子,說明按照民主法治國家的法例,所有乘客因購買了車票與汽車公司發生了臨時合約關係,乘客之間是完全平等的,誰也沒有權終止別人的乘車權,若有問題應向汽車公司投訴,只有汽車公司有權終止乘客的乘車權。但若沒有正當理由(比如汽車公司出資讓兩個民工檢查身體,証實無傳染病),則需賠償兩個民工的損失。本文需要補充的是:顧名思義,「民主的專政」其中「專政」指的是執政者;「多數人的暴政」其中的「政」指的最少是政府官員或公職人員,而趕人下車的不過是普通乘客,充其量只可說「多數人的暴行」,而這種暴行只可能發生在沒有人權和法治的專制國家。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筆者在「民主與…….」一文中引用過的西方學者艾因.法蘭在《客觀主義》所說:「防止民主走入多數人暴政歧途的根本保証是他的孿生兄弟人權和法治,憲政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對基本人權的強調和保護,因此在真正的憲政民主下,多數人的暴政已成為不可能。」筆者認為這段話已足以解除楊邵先生對「民主的專制」和「多數人暴政」的疑慮,可惜楊先生並未在意或真正理解。筆者認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必然同時具備人權和法治,已經足以保護少數人,換言之,在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不可能出現所謂「民主的專制」和「多數人暴政」。
八,請集中討論問題的焦點
筆者希望楊先生不要執著去考証一些歷史細節,以証明自己的觀點正確。比如拙文「民主與……」推薦雲兒《美國民主的源流》,楊先生既然說「沒有看過此文」,但又執著去考証「自問這一說法並非“信史”,有諸多推測的成分在內……」給人一種「為辯論而辯論」的感覺。筆者提議大家是否可以集中討論下列問題:
1.民主是否憲政的必要條件?亦即沒有民主是否可有憲政?
請問楊先生:一個獨裁專制的政權(比如滿清和中共),他們有需要制定憲法去限制自己的權力,並保障人民的權利嗎?他們的憲政(如滿清執行《欽定憲法大綱》,中共執行四部憲法,六次修改)也叫民主憲政嗎?
2.民主是否憲政的充分條件?亦即有了民主,會沒有憲政?
請問楊先生:一個民選政府民主政權(比如歐美民主國家),人民既然有權選舉政府,怎麼會選出來就算了,放任自流而不去監督它制衡它?怎麼會不同時制訂憲法,實行憲政,一方面限制政府的權力,一方面保障人民的權利?
3.權力來源和權力使用真的無關?
請問楊先生:若果一個政權來源於暴力,沒有通過人民的授權,他們會視人民為「上帝」嗎?他們會限制自己的權力,保障人民的權利嗎?他們的施政會「討好」人民嗎?相反,若果一個政權通過選舉產生,有任職的期限,並且隨時會被選民罷免,他們敢視人民為「屁民」嗎?他們敢不限制自己的權力,不保障人民的權利嗎?他們的施政敢不「討好」人民嗎?
4.國體和政體真的無關嗎?
「國體、政體」論首創者日本國權主義憲法學家穗積八束說:「國體是指國家統治權,因根植於歷史之中而不發生輕變,但存在君主國體和共和國體兩種類別;而政體則可隨著時勢的變化而變化,其中亦有民主和專制的區別。」邵建先生舉英國日本為例,說君主國體也可民主。其實,英國君主立憲之初,國王是企圖保留盡可能多的權力,祗不過經過1215年戰爭,1688年「光榮革命」數次被打敗,分別被迫簽下「大憲章」和「權力法案」,退位成為「虛君」從此「臨朝不聽政」,所以英國名為「君主國」實則早已是民主國。日本「明治憲法」保留了全世界最多的君權,此後長期處於君主與軍閥共治狀態,直至二次大戰後,麥克阿瑟移植美國民主,現時的日本國雖然同樣名為君主國,實質也早是民主國。這是舉世公認的,與中國晚清的「仿行憲法」本質不同。這個世界上真有名副其實的君主國(臨朝聽政)實行民主嗎?也真有名副其實的共和國(多黨共和)實行專制獨裁嗎?
請楊先生說出足以服人的道理,舉出名符其實的例子,筆者很願意從中受教,提高對民主憲政的認識。但筆者不打算再針對楊先生的觀點「纏鬥」下去,筆者所有關於改良與革命、民主與憲政的觀點已大致發表完畢,請讀者參閱筆者博客,並請多多指教。
(寫於2010年4月30日-5月4日,香港)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5月13日「民主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Saturday, May 8, 2010
「狼來了」的教訓
近期看到不少改良派觀點,稱百年前若不是辛亥革命「搞了局」,沿著滿清「君主立憲」的路走下去,中國就避免了國民黨、共產黨獨裁專制,早就實現民主憲政了。有些甚至對結束了數千年封建統治的辛亥革命及其領導人孫中山先生大肆攻擊,滿腔仇恨。筆者不敢笱同,意見如下,請讀者批評指正:
一, 歷史不容假設,研究歷史必須尊重事實,討論歷史重在吸取教訓。
歷史是已經發生了的無法再改變事實,所以百年後還一直執著地哀嘆當年何不如此實在沒有多少現實意義。況且,歷史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一定有他客觀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的原因,不是任何人(如改良派指責的孫中山)主觀願望可以操縱的。對歷史作假設性推測,和對將來作預測本質是不同的,因為前者已既成事實,再假設已毫無意義,唯一可做的是汲取教訓;後者尚未發生,還存在可能性,所以值得討論研究。
即使退一步講,一定要對歷史作假設,也應該尊重歷史事實,不能任意主觀發揮。比如有人強調百年前的康梁改良如何英明正確,「國會請願行動」如何強大,滿清政府「君主立憲」如何誠意,如果老百姓有耐心等下去,早就如英國一樣實現君主立憲了……這就不尊重歷史事實了。
二,「國會請願運動」無功而返
百年前清政府內外交困,如楊光先生所說,到頭來當年血腥鎮壓戊戌變法的慈禧太后,不得不比光緒康梁走得更遠,1906年宣布改行預備立憲。其後各省立憲派多次發動速開國會請願活動,1910年6月清廷以「財政困難,災情遍地」①為由加以拒絕。10月,資政院在京開幕,立憲派又上書提議設立責任內閣,召開國會,呼吁各省當政大員給予支持,在許多城市發起請願運動。資政院在立憲黨人的活動和哀求下(原文如此,見①),先後通過《請開國會案》和《陳請速開國會具奏案》,請求清廷在1911年召開國會。清廷懾於各地請願和資政院以及地方督撫的壓力,被迫於11月14日宣布將預備立憲期限縮短為五年,並聲稱:「此次縮定期限,系採取各督撫等奏草,又由王室大臣等悉心謀議,請旨定奪,洵屬斟酌妥協折衷所當。緩之固無可緩,急亦無可再急,應即作為確定年限,一經宣布,乃不能再議更。」同時下令:「現經降旨以宣統五年(1913)為開設議院之期,所有各省代表人等,著民政部及各省督撫剴切曉諭,令其即日散歸,各安職業,靜候朝廷詳定一切,次弟施行」。①企圖以此來緩和內外矛盾,維持封建統治秩序。對清廷宣布縮短預備期限,立憲派以為立憲有了指望,紛紛返回本省,但湖北湯化龍、湖南譚延闿、四川蒲殿俊等堅持即開國會的主張,並試圖在京再次進行請願。東三省也有許多代表到達北京。清廷命令將東三省代表押解回原籍,又將試圖再次請願的天津學界請願同志會會長溫世霖「發戍新疆,交地方官嚴加管束」。至此,國會請願活動消沉下去。①
這些事實說明,當年並非像今天改良派所說的那樣,強大的「國會請願運動」迫使清政府提前召開國會,民主憲政實現在即。而是被滿清政府壓制下去,對立憲和開國會一再採用拖延戰術。
三,沿著百年前清政府「君主立憲」路走下去,只能上當受騙
清廷發布縮短預備立憲期限諭旨後,1911年5月首先公布《新內閣官制》,新內閣以皇族為主導地位,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僚仅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七人,人們稱之為「皇族內閣」。表明清廷無意實行君主立憲政治,從而暴露了皇族集權的用心,引起立憲派的強烈不滿。但他們還沒有絕望,又以各省咨議局聯合會名義上書力爭,說:「以皇族組織內閣,不合君主立憲公例,請另簡大員,組織內閣」。但得到回答是:「黜陟百司,系皇上大權,議員不得妄加干涉。」①是滿清的強硬態度,令立憲派紛紛感到失望,一部分人開始轉向革命陣營,廣大民眾均感到上當受騙,五個月後,辛亥革命爆發。
這個事實再次說明滿清皇朝先後頒佈的《欽定憲法大綱》和《新內閣官制》都是為了維護其封建專制統治地位,並非真心實行民主憲政。
四,「革命無疑是天下最權威的東西」
直到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革命風暴很快席卷大半個中國,南方各省紛紛宣布獨立,清王朝的統治處於土崩瓦解之中。10月29日,距離北京僅260公里的灤州新軍第二十鎮統制張紹曾扣留運發南方的軍火,並與第三十九協協統伍祥禎、四十協協統潘矩楹、第二混成協協統藍天蔚、第三鎮第五協協統盧永祥等聯名通電,提出《政綱十二條》,要求立即召開國會,制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灤州兵諫,近在咫尺,危機臨頭,清廷震驚之下,以攝政王載灃為首的清朝統治集團才慌了手腳,於10月30日連發三道「上諭」,表示要「誓與我國軍民維新更始,實行憲政」,並宣布解除黨禁,赦免國事犯,全盤接受《政綱十二條》,命令資政院迅速起草憲法。資政院僅用三天時間即擬定《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11月3日由清政府公布。由於革命運動和全國局勢的壓力,《十九信條》被迫縮小了皇帝的權力,相對擴大了國會和總理的權力,但它仍然強調皇權至上。尤其是它完全著眼於皇帝和國會的關系,對於人民的權利隻字未提,更暴露出其虛偽性。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張晉藩教授認為:「《十九信條》與《憲法大綱》相比,兩者之間有較大的差異,兩者所處情況不同。《憲法大綱》草於君權未衰、民權未張之日,而《十九信條》成於革命興起、民氣橫溢之秋。前者充分體現君主至上,後者貶抑君權,伸張民權。《十九信條》的頒布,是清末階級斗爭激化的產物。它充分証明「革命無疑是天下最權威的東西」③,能夠奪得和平請願所得不到的東西,能夠迫使統治者作出讓步。清朝是封建專制的國家,被迫進行的憲政運動本來就不是它的本意,期望它來保障立憲運動成功進行就是一句自欺欺人的話了。“所以,清末立憲運動的破產是必然的。”」 ②
五,被迫放權,為時已晚
平心而論,滿清在危急時候推出的《十九信條》,雖然是在特殊時刻草擬出台的憲法大綱,卻不得不體現了君主立憲國的基本原則:大大縮小皇權,並將其限制在憲法容許的範圍內;大大擴充民權,選舉產生國會,並強調法治,不得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史學家普遍認為《欽定憲法大綱》基本上是照抄日本《明治憲法》,而《十九信條》則是採用了英國憲法的精神,採取英國的「虛君共和」和「責任內閣制」。《欽定憲法大綱》與《明治憲法》相比,皇權遠超而民權遠不及;《十九信條》已經比《明治憲法》民主多了。認為它是「清代之唯一憲法,亦我國歷史上之第一次憲法也」,「《十九信條》深得英憲之精神,以代議機關為全國政治之中樞,苟其施行,民治之功可期,獨借其出之太晚耳。倘能早十年宣布實行,清柞或因以不斬,未可知也!」 ④
《十九信條》公布之後,駐京各國公使聯合照會外務部,「聲述各國政府對於中國頒布憲法信條十九項,均認為有價值之立憲政體,共願扶助中國憲法之實行。」還有位日本法學博士在《盛京時報》評論說:「憲法信條則全然顛覆其國體,將樹立極端民主主義,殆世界憲法史上希有之英斷,直當謂之民主國也。」④可是,一切已經為時已晚,已經失去人民的信任,革命已經一發不可收拾。清政府拋出《十九信條》以後,並未能夠挽回清王朝大廈將傾的敗局,清政府的命運沒有因為《十九信條》的公布而逆轉。
六,歷史驚人地相似
歷史往往驚人地相似,今天中國再次面臨「三千年來未有之大變局」,政治形勢與一百年前清末極其相似:當年慈禧太后也有四個堅持:「三綱五常不能變;祖宗之法不能變;大清統治不能變;最高皇權不能變。」一百年後鄧小平的「四個堅持」簡直是慈禧太后的翻版;慈禧太后將維新改良限制在洋務運動之內,鄧小平也將改革開放局限在經濟改革,絕不搞政治改革。慈禧太后廢絀光緒,殺六君子,血腥鎮壓戊戌變法,鄧小平罷免胡耀邦,軟禁趙紫陽,血洗天安門廣場……;所不同者,百年前人民大眾對滿清王朝極度不滿,主要是因為外患:喪權辱國,割地賠款。而非內憂:當時的老百姓私有財產得到保護,生活無憂。相反,今天人民大眾對中共政權極度不滿,則主要內因:中共六十年前化私為公,今天又化公為私,兩次大規模掠奪人民財產,人民大眾面對新三座大山,生活艱難。而非外因:中共政權末日心態,不惜犧牲環境資源,竭澤而漁「保八」,粉飾太平,麻痺人民大眾,對外則宣稱崛起,耀武揚威。
從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摒棄毛澤東階級鬥爭路線,實行改革開放至今,整整三十二年了。可是祗改經濟,不改政治,令到中國社會迅速墜入官商勾結錢權交易,貪污腐敗道德淪喪的官僚資本主義社會,民怨沸騰,各類社會矛盾積重難返,已經到了爆發的邊緣,人民群眾民主呼聲日益強烈,維權運動前赴後繼,反抗運動此起彼伏。但是,百年前的滿清內外交困之下,不得不宣布「改行立憲」,好歹還有個路線圖和時間表,並且一再提前;今天的中共政權,卻悍然宣布「絕不搞西方那一套,絕不搞三權分立,絕不搞多黨制」,就算是香港基本法規定的「最終達至雙普選」迄今仍無路線圖和時間表,更不要說大陸了。所以說,今天獨裁專制的中共政權,比百年前腐朽昏庸的滿清政權還不如。
七,「狼來了」的教訓
從1898年戊戌變法算起,「改行憲制」已喊了13年,從1861年洋務運動算起,「改革開放」已搞了足足半個世紀,等同於一個人從出生等到五十歲,都未見民主憲政的影子,老百姓看不到任何政治改革的誠意,感到上當受騙了,再也不願意等下去。於是辛亥革命的槍聲響了,滿清政府才不得不匆忙拋出《十九信條》,以挽救危局,可惜,一切都為時已晚,公布的第二天,貴州獨立,隨後江蘇、浙江、廣西、福建、安徽、廣東等省也宣布脫離中央……。玩火者終自焚,這就是歷史規律。
難道應該責怪孫中山革命派、新軍和人民大眾嗎?難道應該要求他們一再相信清政府的謊言,永無止境地等待恩賜下去嗎?難道他們就不可以用請願以外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民主訴求嗎?難道應該讓他們在忍無可忍,革命終於爆發以後,放下武器等待《十九信條》落實嗎?誰能夠保証放下武器後,滿清政府不會反悔食言秋後算帳?若真有誠意,為什麼不在革命爆發之前頒佈《十九信條》而不是《欽定憲法大綱》?造成民主憲政和平演變流產失敗的責任,到底是滿清政府還是革命人民?到底是假立憲還是辛亥革命?
大多數我們這個年紀的中國人,童年時都聽過「狼來了」這個故事,說的是有一個放羊娃以作弄人取樂,放羊時在山上大叫:「狼來了!」村民都放下手中的農活跑來打狼,結果發現上當受騙,一而再再而三,最後狼真的來了,卻沒有人再相信這個放羊娃的呼喊了,結果羊群全被吃光。請問:羊群被狼吃光了,能怪村民不來打狼嗎?還是應該怪放羊娃一再欺騙村民呢?
近年來迫於世界民主潮流洶湧澎湃,國內人民反抗愈演愈烈,中共不得不找俞可平、溫家寶幾個人出來唱唱白臉:「民主是個好東西」、「民主自由人權不是西方資產階級獨有,是全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要讓人民活得有尊嚴」、「公平正義比陽光更重要」……等同叫喊「狼來了!」,叫了三十年,民主在哪裏?自由在哪裏?人權在哪裏?我們只看到劉曉波、高智晟、胡佳、譚作人……在監獄裏!
政治學家曾有研究結論說,極權國家解體往往並非發生在拒絕經濟改革的時候,並非發生在危機爆發的時候,相反,往往發生在已進行經濟改革,但政治改革沒有跟上,社會矛盾日漸累積的時候。前兩年鄰邦小國不丹順利地完成了民主改革,由國王辛格主動取消君主制,一手推動實行民主制。鳳凰衛視一位嘉賓引用國王辛格的話,解釋他為什麼要主動實行民主,他認為推行民主就得趁國泰民安的時候,等到體制造成的社會問題全部暴露出來時,社會發生動盪就可能一切都來不及了。
對於效法百年前滿清用假立憲欺騙中國人民,現在用假民主欺騙中國人民的中共政府,這就是「狼來了」的教訓。一百年前滿清政府不得不公布立憲時間表和路線圖,人民還處於相對封閉的狀態,尚且忍無可忍,爆發革命;一百年後的今天,中共斷言拒絕任何民主改革,人民卻已經享用現代發達的通訊,民智大開,難道反不如一百年前?筆者預言,冥頑不化的中共政權現在空喊民主,祇說不練,現在不思民主改革,十三億人會那麼容易騙倒嗎?到人民大眾揭竿而起,一切都來不及了,歷史將會重演,而中共的下場會比滿清更慘,如若不信,立此存照。
附註:
① 白寿彝:《中國通史》第十二章
② 張晉藩:「清末立憲運動的破產是必然的」
③ 《论权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44页。
④ 陳茹玄《中國憲法史》
(寫於2010年4月25日-4月28日,香港)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2010年5月6日「民主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一, 歷史不容假設,研究歷史必須尊重事實,討論歷史重在吸取教訓。
歷史是已經發生了的無法再改變事實,所以百年後還一直執著地哀嘆當年何不如此實在沒有多少現實意義。況且,歷史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一定有他客觀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的原因,不是任何人(如改良派指責的孫中山)主觀願望可以操縱的。對歷史作假設性推測,和對將來作預測本質是不同的,因為前者已既成事實,再假設已毫無意義,唯一可做的是汲取教訓;後者尚未發生,還存在可能性,所以值得討論研究。
即使退一步講,一定要對歷史作假設,也應該尊重歷史事實,不能任意主觀發揮。比如有人強調百年前的康梁改良如何英明正確,「國會請願行動」如何強大,滿清政府「君主立憲」如何誠意,如果老百姓有耐心等下去,早就如英國一樣實現君主立憲了……這就不尊重歷史事實了。
二,「國會請願運動」無功而返
百年前清政府內外交困,如楊光先生所說,到頭來當年血腥鎮壓戊戌變法的慈禧太后,不得不比光緒康梁走得更遠,1906年宣布改行預備立憲。其後各省立憲派多次發動速開國會請願活動,1910年6月清廷以「財政困難,災情遍地」①為由加以拒絕。10月,資政院在京開幕,立憲派又上書提議設立責任內閣,召開國會,呼吁各省當政大員給予支持,在許多城市發起請願運動。資政院在立憲黨人的活動和哀求下(原文如此,見①),先後通過《請開國會案》和《陳請速開國會具奏案》,請求清廷在1911年召開國會。清廷懾於各地請願和資政院以及地方督撫的壓力,被迫於11月14日宣布將預備立憲期限縮短為五年,並聲稱:「此次縮定期限,系採取各督撫等奏草,又由王室大臣等悉心謀議,請旨定奪,洵屬斟酌妥協折衷所當。緩之固無可緩,急亦無可再急,應即作為確定年限,一經宣布,乃不能再議更。」同時下令:「現經降旨以宣統五年(1913)為開設議院之期,所有各省代表人等,著民政部及各省督撫剴切曉諭,令其即日散歸,各安職業,靜候朝廷詳定一切,次弟施行」。①企圖以此來緩和內外矛盾,維持封建統治秩序。對清廷宣布縮短預備期限,立憲派以為立憲有了指望,紛紛返回本省,但湖北湯化龍、湖南譚延闿、四川蒲殿俊等堅持即開國會的主張,並試圖在京再次進行請願。東三省也有許多代表到達北京。清廷命令將東三省代表押解回原籍,又將試圖再次請願的天津學界請願同志會會長溫世霖「發戍新疆,交地方官嚴加管束」。至此,國會請願活動消沉下去。①
這些事實說明,當年並非像今天改良派所說的那樣,強大的「國會請願運動」迫使清政府提前召開國會,民主憲政實現在即。而是被滿清政府壓制下去,對立憲和開國會一再採用拖延戰術。
三,沿著百年前清政府「君主立憲」路走下去,只能上當受騙
清廷發布縮短預備立憲期限諭旨後,1911年5月首先公布《新內閣官制》,新內閣以皇族為主導地位,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僚仅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七人,人們稱之為「皇族內閣」。表明清廷無意實行君主立憲政治,從而暴露了皇族集權的用心,引起立憲派的強烈不滿。但他們還沒有絕望,又以各省咨議局聯合會名義上書力爭,說:「以皇族組織內閣,不合君主立憲公例,請另簡大員,組織內閣」。但得到回答是:「黜陟百司,系皇上大權,議員不得妄加干涉。」①是滿清的強硬態度,令立憲派紛紛感到失望,一部分人開始轉向革命陣營,廣大民眾均感到上當受騙,五個月後,辛亥革命爆發。
這個事實再次說明滿清皇朝先後頒佈的《欽定憲法大綱》和《新內閣官制》都是為了維護其封建專制統治地位,並非真心實行民主憲政。
四,「革命無疑是天下最權威的東西」
直到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革命風暴很快席卷大半個中國,南方各省紛紛宣布獨立,清王朝的統治處於土崩瓦解之中。10月29日,距離北京僅260公里的灤州新軍第二十鎮統制張紹曾扣留運發南方的軍火,並與第三十九協協統伍祥禎、四十協協統潘矩楹、第二混成協協統藍天蔚、第三鎮第五協協統盧永祥等聯名通電,提出《政綱十二條》,要求立即召開國會,制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灤州兵諫,近在咫尺,危機臨頭,清廷震驚之下,以攝政王載灃為首的清朝統治集團才慌了手腳,於10月30日連發三道「上諭」,表示要「誓與我國軍民維新更始,實行憲政」,並宣布解除黨禁,赦免國事犯,全盤接受《政綱十二條》,命令資政院迅速起草憲法。資政院僅用三天時間即擬定《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11月3日由清政府公布。由於革命運動和全國局勢的壓力,《十九信條》被迫縮小了皇帝的權力,相對擴大了國會和總理的權力,但它仍然強調皇權至上。尤其是它完全著眼於皇帝和國會的關系,對於人民的權利隻字未提,更暴露出其虛偽性。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張晉藩教授認為:「《十九信條》與《憲法大綱》相比,兩者之間有較大的差異,兩者所處情況不同。《憲法大綱》草於君權未衰、民權未張之日,而《十九信條》成於革命興起、民氣橫溢之秋。前者充分體現君主至上,後者貶抑君權,伸張民權。《十九信條》的頒布,是清末階級斗爭激化的產物。它充分証明「革命無疑是天下最權威的東西」③,能夠奪得和平請願所得不到的東西,能夠迫使統治者作出讓步。清朝是封建專制的國家,被迫進行的憲政運動本來就不是它的本意,期望它來保障立憲運動成功進行就是一句自欺欺人的話了。“所以,清末立憲運動的破產是必然的。”」 ②
五,被迫放權,為時已晚
平心而論,滿清在危急時候推出的《十九信條》,雖然是在特殊時刻草擬出台的憲法大綱,卻不得不體現了君主立憲國的基本原則:大大縮小皇權,並將其限制在憲法容許的範圍內;大大擴充民權,選舉產生國會,並強調法治,不得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史學家普遍認為《欽定憲法大綱》基本上是照抄日本《明治憲法》,而《十九信條》則是採用了英國憲法的精神,採取英國的「虛君共和」和「責任內閣制」。《欽定憲法大綱》與《明治憲法》相比,皇權遠超而民權遠不及;《十九信條》已經比《明治憲法》民主多了。認為它是「清代之唯一憲法,亦我國歷史上之第一次憲法也」,「《十九信條》深得英憲之精神,以代議機關為全國政治之中樞,苟其施行,民治之功可期,獨借其出之太晚耳。倘能早十年宣布實行,清柞或因以不斬,未可知也!」 ④
《十九信條》公布之後,駐京各國公使聯合照會外務部,「聲述各國政府對於中國頒布憲法信條十九項,均認為有價值之立憲政體,共願扶助中國憲法之實行。」還有位日本法學博士在《盛京時報》評論說:「憲法信條則全然顛覆其國體,將樹立極端民主主義,殆世界憲法史上希有之英斷,直當謂之民主國也。」④可是,一切已經為時已晚,已經失去人民的信任,革命已經一發不可收拾。清政府拋出《十九信條》以後,並未能夠挽回清王朝大廈將傾的敗局,清政府的命運沒有因為《十九信條》的公布而逆轉。
六,歷史驚人地相似
歷史往往驚人地相似,今天中國再次面臨「三千年來未有之大變局」,政治形勢與一百年前清末極其相似:當年慈禧太后也有四個堅持:「三綱五常不能變;祖宗之法不能變;大清統治不能變;最高皇權不能變。」一百年後鄧小平的「四個堅持」簡直是慈禧太后的翻版;慈禧太后將維新改良限制在洋務運動之內,鄧小平也將改革開放局限在經濟改革,絕不搞政治改革。慈禧太后廢絀光緒,殺六君子,血腥鎮壓戊戌變法,鄧小平罷免胡耀邦,軟禁趙紫陽,血洗天安門廣場……;所不同者,百年前人民大眾對滿清王朝極度不滿,主要是因為外患:喪權辱國,割地賠款。而非內憂:當時的老百姓私有財產得到保護,生活無憂。相反,今天人民大眾對中共政權極度不滿,則主要內因:中共六十年前化私為公,今天又化公為私,兩次大規模掠奪人民財產,人民大眾面對新三座大山,生活艱難。而非外因:中共政權末日心態,不惜犧牲環境資源,竭澤而漁「保八」,粉飾太平,麻痺人民大眾,對外則宣稱崛起,耀武揚威。
從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摒棄毛澤東階級鬥爭路線,實行改革開放至今,整整三十二年了。可是祗改經濟,不改政治,令到中國社會迅速墜入官商勾結錢權交易,貪污腐敗道德淪喪的官僚資本主義社會,民怨沸騰,各類社會矛盾積重難返,已經到了爆發的邊緣,人民群眾民主呼聲日益強烈,維權運動前赴後繼,反抗運動此起彼伏。但是,百年前的滿清內外交困之下,不得不宣布「改行立憲」,好歹還有個路線圖和時間表,並且一再提前;今天的中共政權,卻悍然宣布「絕不搞西方那一套,絕不搞三權分立,絕不搞多黨制」,就算是香港基本法規定的「最終達至雙普選」迄今仍無路線圖和時間表,更不要說大陸了。所以說,今天獨裁專制的中共政權,比百年前腐朽昏庸的滿清政權還不如。
七,「狼來了」的教訓
從1898年戊戌變法算起,「改行憲制」已喊了13年,從1861年洋務運動算起,「改革開放」已搞了足足半個世紀,等同於一個人從出生等到五十歲,都未見民主憲政的影子,老百姓看不到任何政治改革的誠意,感到上當受騙了,再也不願意等下去。於是辛亥革命的槍聲響了,滿清政府才不得不匆忙拋出《十九信條》,以挽救危局,可惜,一切都為時已晚,公布的第二天,貴州獨立,隨後江蘇、浙江、廣西、福建、安徽、廣東等省也宣布脫離中央……。玩火者終自焚,這就是歷史規律。
難道應該責怪孫中山革命派、新軍和人民大眾嗎?難道應該要求他們一再相信清政府的謊言,永無止境地等待恩賜下去嗎?難道他們就不可以用請願以外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民主訴求嗎?難道應該讓他們在忍無可忍,革命終於爆發以後,放下武器等待《十九信條》落實嗎?誰能夠保証放下武器後,滿清政府不會反悔食言秋後算帳?若真有誠意,為什麼不在革命爆發之前頒佈《十九信條》而不是《欽定憲法大綱》?造成民主憲政和平演變流產失敗的責任,到底是滿清政府還是革命人民?到底是假立憲還是辛亥革命?
大多數我們這個年紀的中國人,童年時都聽過「狼來了」這個故事,說的是有一個放羊娃以作弄人取樂,放羊時在山上大叫:「狼來了!」村民都放下手中的農活跑來打狼,結果發現上當受騙,一而再再而三,最後狼真的來了,卻沒有人再相信這個放羊娃的呼喊了,結果羊群全被吃光。請問:羊群被狼吃光了,能怪村民不來打狼嗎?還是應該怪放羊娃一再欺騙村民呢?
近年來迫於世界民主潮流洶湧澎湃,國內人民反抗愈演愈烈,中共不得不找俞可平、溫家寶幾個人出來唱唱白臉:「民主是個好東西」、「民主自由人權不是西方資產階級獨有,是全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要讓人民活得有尊嚴」、「公平正義比陽光更重要」……等同叫喊「狼來了!」,叫了三十年,民主在哪裏?自由在哪裏?人權在哪裏?我們只看到劉曉波、高智晟、胡佳、譚作人……在監獄裏!
政治學家曾有研究結論說,極權國家解體往往並非發生在拒絕經濟改革的時候,並非發生在危機爆發的時候,相反,往往發生在已進行經濟改革,但政治改革沒有跟上,社會矛盾日漸累積的時候。前兩年鄰邦小國不丹順利地完成了民主改革,由國王辛格主動取消君主制,一手推動實行民主制。鳳凰衛視一位嘉賓引用國王辛格的話,解釋他為什麼要主動實行民主,他認為推行民主就得趁國泰民安的時候,等到體制造成的社會問題全部暴露出來時,社會發生動盪就可能一切都來不及了。
對於效法百年前滿清用假立憲欺騙中國人民,現在用假民主欺騙中國人民的中共政府,這就是「狼來了」的教訓。一百年前滿清政府不得不公布立憲時間表和路線圖,人民還處於相對封閉的狀態,尚且忍無可忍,爆發革命;一百年後的今天,中共斷言拒絕任何民主改革,人民卻已經享用現代發達的通訊,民智大開,難道反不如一百年前?筆者預言,冥頑不化的中共政權現在空喊民主,祇說不練,現在不思民主改革,十三億人會那麼容易騙倒嗎?到人民大眾揭竿而起,一切都來不及了,歷史將會重演,而中共的下場會比滿清更慘,如若不信,立此存照。
附註:
① 白寿彝:《中國通史》第十二章
② 張晉藩:「清末立憲運動的破產是必然的」
③ 《论权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344页。
④ 陳茹玄《中國憲法史》
(寫於2010年4月25日-4月28日,香港)
(www.davidyung.blogspot.com)
(首刋於2010年5月6日「民主中國」,轉載請註明出處)
Saturday, May 1, 2010
選擇性失憶和選擇性回憶
溫家寶上週四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紀念二十一年前去世的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引起全世界廣泛關注。國內人民對數十年來反反覆覆的黨內鬥爭早已習以為常,誰都知道這種官樣文章不過是新一輪黨內鬥爭的表演而已。海外專家學者們則忙於在字裏行間尋找中共黨內鬥爭的新動向。卻很少曲尺雀局伯父碧加博奕駁火雀局碧加八卦腳趾曲尺會想到質問文章作者:在深情懷念胡耀邦的同時,為何厚此薄彼,對趙紫陽隻字不提?對胡耀邦重新評價了,趙紫陽呢?中共高層內鬥推出溫家寶出台扮演正面人物的時候,殊不知卻同時暴露了他人格的缺失,他應該受到良心的拷問:今天對胡耀邦的評價,當年胡被逼下台的時候為何不說,要等二十一年後才說?這種選擇性失憶和選擇性回憶的特異功能,著實令人嘆為觀止!
溫家寶活靈活現地說:「在耀邦同志身邊工作近兩年。我親身感受着耀邦同志密切聯繫群眾、關心群眾疾苦的優良作風和大公無私、光明磊落的高尚品德,親眼目睹他為了黨的事業和人民的利益,夜以繼日地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的忘我情景。」人們不禁要問:六四之前,溫家寶作為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在總書記趙紫陽「身邊工作」恐怕不止兩年了吧?難道一點都沒有「親身感受」到趙紫陽的任何「優良作風」?想八九當年某天凌晨跟隨趙紫陽到天安門廣場看望絕食學生,難道這不算是「為了黨的事業和人民的利益,夜以繼日地全身心投入工作」?……八七年一月,批鬥胡耀邦的「生活會」上,薄一波指著胡耀邦鼻子說:「整天到處亂跑,全國兩千多個縣,你都快跑遍了,你是黨的主席、總書記中能跑的最高記錄。這不叫指導工作,這叫遊山玩水,譁眾取寵!」當時身為黨內高官的溫家寶怎麼對跟隨「耀邦同志」親身感受到的「優良作風」、「高尚品德」、「忘我情景」忘得一乾二淨,裝聾作啞,不敢說一句公道話?怎麼不見溫家寶也在人民日報上說一下胡耀邦深夜拜訪村民的細節?要等事過了二十一年才突然想起?
溫家寶深情回憶說:「1987年1月,耀邦同志不再擔任中央主要領導職務後,我經常到他家中去看望。1989年4月8 日上午,耀邦同志發病搶救時,我一直守護在他身邊。4月15日,他猝然去世後,我第一時間趕到醫院。1990年12月5日,我送他的骨灰盒到江西共青城安葬。耀邦同志去世後,我每年春節都到他家中看望,總是深情地望著他家客廳懸掛的耀邦同志畫像。他遠望的目光,堅毅的神情總是給我力量,給我激勵,使我更加勤奮工作,為人民服務」。人們不禁要問:同樣地,趙紫陽「不再擔任中央主要領導職務後」,你為什麼不「經常到他家中去看望」?他「發病搶救時」,你為什麼不「一直守護在他身邊」?他「猝然去世後」,你為什麼不「第一時間趕到醫院」?為什麼不「送他的骨灰安葬」?為什麼不「我每年春節都到他家中看望」?……
到底趙紫陽和胡耀邦有什麼不同?為什麼你對待兩人會差天共地?說到底,就是你所說的所做的全都不是出於你的內心,全都是為了黨內鬥爭的需要。當年溫家寶跟隨趙紫陽多年,趙挨整後卻裝作不認識,劃清界線,即使被記者追問到,一提起趙紫陽三個字,連忙灑手擰頭撇清關係。根據對溫家寶這樣人格缺陷的推測,完全可以預言:將來某一天,一旦黨內鬥爭需要的話,很可能溫家寶又會及時跳出來,涕淚交流地深情回憶「在趙紫陽身邊工作的日子」,高度讚揚趙紫陽的「優良作風」、「高尚品德」、「忘我情景」;再加上繪形繪色地「回憶」趙被軟禁的時候如何偷偷想念他,生病的時候如何偷偷祝福他,去世後又如何偷偷紀念他……諸位不信,不妨拭目以待,今天暫且立此存照。
筆者對溫家寶的這些詰問,與其說是對他本人,不如說是對他的黨。實事求是地說,溫家寶能夠在六十年根深蒂固的共產意識包圍下,說出諸如「民主自由人權不是資本主義所獨有,是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要讓人民活得有尊嚴」、「沒有民主就會人亡政息」、「公平正義比陽光更光明」等等與中共主旋律不同的聲音,胡錦濤、吳帮國、習近平等人所不敢想,不敢講的話,已經是一個異數,一個奇蹟,可惜全都停留在口頭上,沒有任何實際行動。溫家寶之所以在對待胡耀邦、趙紫陽問題上大細超,表現出人格的缺失,其根本原因就是他的黨是一個邪教,任何進入這個黨的人,都會被洗淨人性,都要終生帶著假面具非正常地做人處事,周恩來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溫家寶也不能例外。
中共自成立之日起,九十年來一向以共產國際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黨內鬥爭聞名於世,無論何人,一旦落敗就會變成「反黨集團」、「反革命」、「叛徒」、「內奸」、「工賊」等等不一而足;一朝「平反」,又立馬變成「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偉大的馬列主義者」、「黨和國家的傑出領導人」等等無數桂冠。所有這些在莊嚴的萬人黨代會上演得理直氣壯,在十三億全國人民面前宣布得一本正經,在全世界面前煞有介事,他們自己一點也不覺得尷尬,殊不知在海外看來卻如同一場滑稽劇,一個九十高齡的政黨仍然如此無聊幼稚,真是叫人哭笑不得,看來這種鬧劇還得一直演下去,直到退出歷史舞台方休。
(寫於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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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刋於2010年5月1日「自由聖火」,轉載請注明出處)
溫家寶活靈活現地說:「在耀邦同志身邊工作近兩年。我親身感受着耀邦同志密切聯繫群眾、關心群眾疾苦的優良作風和大公無私、光明磊落的高尚品德,親眼目睹他為了黨的事業和人民的利益,夜以繼日地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的忘我情景。」人們不禁要問:六四之前,溫家寶作為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在總書記趙紫陽「身邊工作」恐怕不止兩年了吧?難道一點都沒有「親身感受」到趙紫陽的任何「優良作風」?想八九當年某天凌晨跟隨趙紫陽到天安門廣場看望絕食學生,難道這不算是「為了黨的事業和人民的利益,夜以繼日地全身心投入工作」?……八七年一月,批鬥胡耀邦的「生活會」上,薄一波指著胡耀邦鼻子說:「整天到處亂跑,全國兩千多個縣,你都快跑遍了,你是黨的主席、總書記中能跑的最高記錄。這不叫指導工作,這叫遊山玩水,譁眾取寵!」當時身為黨內高官的溫家寶怎麼對跟隨「耀邦同志」親身感受到的「優良作風」、「高尚品德」、「忘我情景」忘得一乾二淨,裝聾作啞,不敢說一句公道話?怎麼不見溫家寶也在人民日報上說一下胡耀邦深夜拜訪村民的細節?要等事過了二十一年才突然想起?
溫家寶深情回憶說:「1987年1月,耀邦同志不再擔任中央主要領導職務後,我經常到他家中去看望。1989年4月8 日上午,耀邦同志發病搶救時,我一直守護在他身邊。4月15日,他猝然去世後,我第一時間趕到醫院。1990年12月5日,我送他的骨灰盒到江西共青城安葬。耀邦同志去世後,我每年春節都到他家中看望,總是深情地望著他家客廳懸掛的耀邦同志畫像。他遠望的目光,堅毅的神情總是給我力量,給我激勵,使我更加勤奮工作,為人民服務」。人們不禁要問:同樣地,趙紫陽「不再擔任中央主要領導職務後」,你為什麼不「經常到他家中去看望」?他「發病搶救時」,你為什麼不「一直守護在他身邊」?他「猝然去世後」,你為什麼不「第一時間趕到醫院」?為什麼不「送他的骨灰安葬」?為什麼不「我每年春節都到他家中看望」?……
到底趙紫陽和胡耀邦有什麼不同?為什麼你對待兩人會差天共地?說到底,就是你所說的所做的全都不是出於你的內心,全都是為了黨內鬥爭的需要。當年溫家寶跟隨趙紫陽多年,趙挨整後卻裝作不認識,劃清界線,即使被記者追問到,一提起趙紫陽三個字,連忙灑手擰頭撇清關係。根據對溫家寶這樣人格缺陷的推測,完全可以預言:將來某一天,一旦黨內鬥爭需要的話,很可能溫家寶又會及時跳出來,涕淚交流地深情回憶「在趙紫陽身邊工作的日子」,高度讚揚趙紫陽的「優良作風」、「高尚品德」、「忘我情景」;再加上繪形繪色地「回憶」趙被軟禁的時候如何偷偷想念他,生病的時候如何偷偷祝福他,去世後又如何偷偷紀念他……諸位不信,不妨拭目以待,今天暫且立此存照。
筆者對溫家寶的這些詰問,與其說是對他本人,不如說是對他的黨。實事求是地說,溫家寶能夠在六十年根深蒂固的共產意識包圍下,說出諸如「民主自由人權不是資本主義所獨有,是人類文明的共同財富」、「要讓人民活得有尊嚴」、「沒有民主就會人亡政息」、「公平正義比陽光更光明」等等與中共主旋律不同的聲音,胡錦濤、吳帮國、習近平等人所不敢想,不敢講的話,已經是一個異數,一個奇蹟,可惜全都停留在口頭上,沒有任何實際行動。溫家寶之所以在對待胡耀邦、趙紫陽問題上大細超,表現出人格的缺失,其根本原因就是他的黨是一個邪教,任何進入這個黨的人,都會被洗淨人性,都要終生帶著假面具非正常地做人處事,周恩來就是一個典型例子,溫家寶也不能例外。
中共自成立之日起,九十年來一向以共產國際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黨內鬥爭聞名於世,無論何人,一旦落敗就會變成「反黨集團」、「反革命」、「叛徒」、「內奸」、「工賊」等等不一而足;一朝「平反」,又立馬變成「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偉大的馬列主義者」、「黨和國家的傑出領導人」等等無數桂冠。所有這些在莊嚴的萬人黨代會上演得理直氣壯,在十三億全國人民面前宣布得一本正經,在全世界面前煞有介事,他們自己一點也不覺得尷尬,殊不知在海外看來卻如同一場滑稽劇,一個九十高齡的政黨仍然如此無聊幼稚,真是叫人哭笑不得,看來這種鬧劇還得一直演下去,直到退出歷史舞台方休。
(寫於201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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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刋於2010年5月1日「自由聖火」,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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